正逢这西京城内的南风馆要竞拼这花魁之位,琉锦的样貌在这西京之内,可是无人能够与之比拟的,沈老爹自然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也没有为难他,好声好气的供着,生怕这位小祖宗又给自己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这种小场面,琉锦都不需要准备,往那里一站,这获得的花束就是最多的,妥妥的站稳榜首,成为西京当之无愧的花魁。
……
“我同意和你走,但是,你要告诉我,你是谁,凭什么让我相信我是谁,信物?书信?这些可都不管用。”琉锦看着温塘,表面上是硬气的很,实际上整个人都慌得很。
“都不是,你且看好了。”温塘看着琉锦决定了,自然也不会有隐瞒,从怀中拿出一瓷瓶,将里面得液体倒在手心中,随后往脸上擦拭,露出来得面容,让琉锦当场愣住。
这幅面容,说熟悉,是熟悉,但是也伴有浓浓的陌生,温塘和他的长相并非全然相似的,而且,温塘的容貌偏媚,而他的模样,则是清冷之感,很容易区分,哪怕是不熟悉的人,两个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温塘眼角下的痣,一颗血红色的泪痣,更是为他添了几分魅惑人心之感。
“你……你和我,是是什么关系。”其实,琉锦能够想到的,但是他不愿意相信,凭什么,凭什么跟他同样的身份,被人拐走的是他而不是自己面前的这个兄弟呢,明明……明明他的样貌更适合做小倌,不是吗。
“你和我,是同胞兄弟,你是哥哥,比我大这么一两岁,时间过的久远,我也不记得了。”温塘也想装的单纯一点,但是看到琉锦的眼神,就知道这个哥哥没憋着什么好心思。
“既然能够找到我,为什么不早一点呢,为什么,偏偏要等到这个时候呢。”
琉锦说的这个时候,温塘大概是明白的,左右不过是他已经被传的人尽皆知的这件事,“哥哥,你放心,我们的家,可不是在凤鸣,只要离开了西京,我给你易容,很快就能够回到我们的家,到时候,你就可以和母亲,父亲一起团聚了呢。
你不知道,自你走丢之后,爹爹日日以泪洗面,伤心的很,母亲也是常常念叨你呢,你的事情,在我们的家乡都不会有人知道的,而且,咱们家乡的人都很淳朴的。“
琉锦单单是在这一段话中,就听出了三条信息,他的原生家庭不在凤鸣,很远,像是一个偏远穷苦的小地方,自己的生身父母似乎很想她,自己的这个弟弟似乎并没有他这般受疼宠。
就算是那地方穷,自己的原生家庭或许不富裕,但是,不管如何,先逃出竹楼坊这个蛇窟再说,或许,在回去的途中,能够遇上什么富户做个小也是可以的。
“好,等到花朝节那日,整个城内都热热闹闹,出入城门的检查放宽松一些的时候,我们就走。”
“嗯,那哥哥好好准备准备,看看有什么能带着的,就都带着吧。”
温塘这句意味不明的话,让琉锦直接觉得,这个刚刚相认的弟弟在谋算着他的钱财,在竹楼坊的这些年月,他的吃穿用度是最好的,自然,月例银子也是最高的,再加上那些达官贵人们上下来的东西,怎么说也是不小的一笔财富,但是这是他用来日后出嫁后用来防身的,可不能让人图谋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