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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一听筑雅
作者:偏偏倩影本章字数:3547更新时间:2019-07-27 10:14:47

程明远的书房布置很简洁,东西一目了然,宋听雅一眼就看到了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她快步走过去,正要拿电脑,却被电脑旁的一张照片吸引。照片里是个很有朝气的踩着轮滑小伙子,虽然戴着眼镜,身材圆润的模样和现在目光如炬,身材健硕的程明远有些差距,但看得出,这就是学生时期的程明远,脸上还有几分稚气。看着看着,宋听雅觉得照片里的程明远有些眼熟。又是这种感觉,老感觉在哪里见过。难道我真的喜欢上他了,老是觉得他那么熟悉。哎呀,不能乱想不能乱想,人家是什么条件,我是什么条件。人家刚还说我是个厨子呢,若真是个大厨倒也好了,在饭店掌厨带徒弟,没准还能开一家自己的饭馆。呵呵,真是,赶紧做完包子走人。想起程明远饭桌上的那些话,宋听雅有些不高兴,拿起电脑就出了书房。

“给,你的电脑。”宋听雅将电脑放到了程明远面前的料理台上,转身继续洗碗。

程明远打开笔记本,探头小心翼翼的看着宋听雅,奈何宋听雅背对着他,看不出什么情绪。哎,明明几句话的事,我却非要考虑来考虑去,刚才那么好的机会在面前,我还绕那么大弯,这下好了,惹得她误会,不高兴了。算了,算了,先办公吧,文秘书也是,挑这种时候给我打电话。程明远看了眼宋听雅,无奈的摇摇头,开启了电脑。

这边,程明远进入了工作状态,那边宋听雅收拾停当后,坐到料理台前开始做起了小包子。厨房里,一张料理台,一个敲键盘,一个捏包子,这场景别扭又和谐。

“听雅,你能帮我去楼上我床头柜的抽屉里拿下文件吗?我有个数据要核对。”程明远探出头,对坐在对面的宋听雅道。

“好,马上,我把这笼小包子先蒸上。”宋听雅将小包子放到蒸锅里,洗了手,离开厨房朝楼上走去。

床头柜,这边上下抽屉里没有,那边吧,好像也没有,估计就在下面这个抽屉了吧。宋听雅拉开一个抽屉,里面放着一个钢笔盒子。等等,这个钢笔盒子好眼熟呀。宋听雅正要关上抽屉,不觉停顿,犹豫了下,伸手拿出了钢笔盒子。这个盒子好像是我以前装派克笔的盒子,但多年前不是葬于火海了吗,怎么会。宋听雅仔细的看着盒子,想起了什么,对了,盒底,我的盒底有一道很深的划痕。宋听雅翻过盒子,一道深深的划痕映入眼帘。这,这到底怎么回事,宋听雅一惊,顺势打开了钢笔盒子,一张泛黄的签纸掉了出来,宋听雅半蹲下捡起贴纸,上面赫然写一行字:一见倾心,筑梦心间。难道,难道他是一听雅筑。怎么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对,钢笔,还有钢笔,宋听雅拿起钢笔看了眼,正是自己的钢笔!那笔帽上刻有自己的名字。宋听雅顿时觉得脑子很乱,拿着钢笔盒子不知所措。

“听雅!”程明远不知何时出现在房门口,他看到宋听雅拿着钢笔,看到了宋听雅不知所措的表情,瞬间紧张起来,忘了自己受伤的事,想要快步朝宋听雅走去,结果重重摔倒了地上。

“程明远!”这一摔让宋听雅回过神,她快步跑过去,将程明远扶到了床上。

“听雅,你听我说。”程明远就势抓住了宋听雅的胳膊,语气有些焦急,好像宋听雅会立马消失在他眼前似的。

“好。你别急,我心里正有很多疑问呢。”宋听雅被程明远抓的有些疼,下意识皱了皱眉,但她没有挣脱,反而冷静的说道。宋听雅一个人生活多年,最会的就是保护自己,无论眼前这个人是什么心态,至少在他情绪紧张的情况下,不能刺激他,反而会对自己不利。而且,认识程明远的日子也不短了,相信他不会是什么坏人。

“对不起,是不是弄疼你了。我多怕你跑了,听雅,你听我说。”程明远注意到宋听雅皱眉的表情,这才意识到自己太过用力,他松开了抓着宋听雅的手,但还是急着想要解释什么。

不知为何,宋听雅看到他这副模样,突然感到有些心酸,程明远给她的感觉一直都是很沉稳的。

“不急,你慢慢说。”宋听雅在程明远的床边坐下,轻轻拍了拍程明远的手背。程明远对于宋听雅的这一反应,显得有些欣喜,情绪也渐渐平复下来。

“听雅,我和你是校友,我们是一个大学的,我高你一届。那时候的我爱好轮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夏夜,那晚,我在学校一处相对空旷的路道上练习轮滑,不慎摔到了,挣扎着想要爬起,偏偏不知怎的,半天起不来。而你,恰巧和同学有说有笑的路过,你没有半分犹豫,上前朝我伸出了手,我搭着你的手站了起来,你冲我一笑,虽然学校的路灯昏暗,可你清亮的眼眸,可爱的笑容,就这样印进了我的心里,再也挥散不去了。我看着你离去的背影,心里觉得很甜,我至今都记得,那晚的你梳着高高的马尾,穿着白衣粉裙,像个洋娃娃一样。”程明远说着脸上慢慢浮出笑意,像是想到了当初初相遇的情景。

“轮滑,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个事,我那天和上官瑾,就是我室友,从图书馆出来,远远就看到有个男生在练习轮滑,后来看他摔了,半天起不来,正好也走到边上了,就过去扶了他一把。原来就是你呀,我说呢,刚才在书房看到你照片就觉得有些熟悉。还有平时的某些时刻,总觉得在哪见过你。不过你样子是真不一样了,拿了眼镜,身材也练得这么好。”宋听雅想起的确是有这么件事,语气也变得轻快了。

“我以为你全然不记得了呢,那时候我的我就是个标准的肥宅呀,若是没轮滑这个爱好,只怕也遇不到你。”程明远深情地看向宋听雅。

宋听雅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低了下头,又抬起,一笑,道,“你接着说。”

“男人嘛,碰到喜欢的人,哪怕再害羞的人都会想要知道对方的一切。说来,这就多亏你的室友了,她那晚穿的是cos装,我猜她是动漫社的,当时的我是个宅男,你室友cos 的人物我一眼就记住了,我直接去问了动漫社的同学,要到了你室友的社交号。在她的社交号上我一点点寻找关于你的蛛丝马迹。慢慢地我知道了你的专业,你的名字,你报的社团,还有你的一些喜好。”

“你既然都能查到我室友,你可以直接来找我呀。何必饶那么大一个圈子。”宋听雅有些不解。

“那时的我是个肥宅也是个废宅,我空有想争取的心,却不敢行动。加上面临毕业,我压力也很大,实习的公司还没找好,在学校的时间也很少,就算找到你,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那时候我自己都看不到未来,我不知道能给你什么,那时候的我自卑又骄傲,觉得男人没有事业就不该谈感情。”

“那天,你约我吃饭,说起自己当年暗恋的女生,你也是这么说的。只是那时我不知,你说的就是我。”

“是呀,你知道吗?当我在s城第一次碰到你,我一眼就认出了你,那时候你拿着早餐连连跟我道歉,惶惶不安,我多想冲上前抱住你。可我忍住了,因为那时我不知道你的情况,我怕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十年前的我尚且那么理智,十年后的我更不该冲动。不,现在想来,十年前不是理智,是愚蠢,我真不该为了自己所谓的骄傲,就这样毫不争取,让你离开,你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程明远……”宋听雅不知道该说什么,轻轻唤了声程明远的名字。

“再后来,我知道了你的博客,我就注册了个一听雅筑的账号,每天都会去关注你,看看你一天都做了什么,我想多了解你。有时候实在太想和你说说话了,就会在你下面留言。没想到你居然会回复我的留言,你愿意和我互动我多么开心都不知道。在你的博客上我感受了到了你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你的鲜活。那段时间我就像个瘾君子,每天不看你的博客就睡不着,就算你不更新,我也要翻来覆去看你以前的博文。你喜欢席慕容,我就去买了席慕容所有的著作,一遍遍的看。你喜欢陈淇涵,我就去听她的歌,买她的专辑。”

“傻。难怪那时候觉得和这个一听雅筑,就是你了。虽然互动得不多,可感觉很投缘似的,总有很多相近的爱好和话题,原来你是做了功课呀,现实版的投其所好哦。”

“嘿嘿,那时候就真的很想多了解你。我知道你人生有三大愿望,一是去江边看夜景,二是去听陈淇涵的演唱会,三是再吃一次外婆的私房面。我那时不止一次的幻想过和你在一起时的样子。我们上着朝九晚五的工作,每天下班后一起去菜场买菜,一起回家做饭,偶尔去旅行。可最终我败给了自己的懦弱和胆怯。到你毕业我都不曾找过你,不曾对你说出我的心意。后来在博客上知道你恋爱了,很快就要谈婚论嫁了,那时候看你好像很幸福的样子,我也觉得那个男人会是你一生的依托。我唯有诚挚的祝福。在你博客停更后,我也就不再登博客了。我若是知道你会被那个男人所辜负所背叛,我当初就算再一无所有,我也会拉着你不放的。我那么珍惜那么珍爱的一个人,怎么到了别人那就被如此轻贱了呢。”程明远说着,手不自觉抓紧了被子,能明显感觉到他的痛心。

宋听雅低头轻叹,手轻轻抚额,而后抬起头,深呼吸了一下,对着程明远道,“那,这支派克钢笔是怎么回事,我记得我当时送去了文昌路的钢笔修理店。结果还没来得及去拿,那家店因线路问题,意外失火,店铺都烧的七七八八了,店家当时还赔了点钱给我。我心疼了很久。这支笔是我高中毕业时语文老师送我的,她说那么好看的字应该配一支好笔。她还特地在笔帽上刻上了我的名字。刚才我也就是凭这个笔帽上上的名字确定这就是我的笔。这是我人生里第一支也是唯一一只昂贵而有纪念意义的笔。若非如此,我也不会拿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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