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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希望
作者:二当家的猫本章字数:3380更新时间:2019-09-03 23:07:21

李清风手握长剑,如隐如幻的在空中舞了几个虚虚实实的剑花,台下一片叫好声。

在见李清风已经持剑急刺马跃面门,不料李清风此剑乃是虚招,接近马跃之时剑身刺向马跃的心窝。

马跃单手握枪,眼神仅仅的盯着李清风的剑锋的轨迹。他一眼看出李清风此招为虚,于是把枪一横挡住了李清风刺向他胸口的一剑。

李清风不由得一愣,心里暗暗想到:“这个小子似乎不简单,我不能轻敌。”于是李清风一剑刺空后,又起一剑,可是马跃早就把手中长枪舞成了花,李清风的第二剑又被马跃轻松化解。

台下众人眼睛都直了,因为他们实在不敢相信马跃这个他们眼中的窝囊废竟有如此本事。就连一身腱子肉的张九牛都被青年将军一招放倒,这个瘦若鸡仔的马跃却让青年将军两招走空。

直到现在李清风才知道眼前这个营养不良的青年根本就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主儿。这一套枪法舞的出神入化。

马跃见李清风第二次失利后,枪身一震,枪尖随即抖了一个枪花,之后便如同吐信的毒蛇向着李清风的腹部袭来。

李清风见马跃刺向自己腹部的枪尖却是不躲,他想要试试马跃的力气。于是一手握剑,一手双指撑住剑尖横剑护在腹部。

当的一声后,马跃的枪尖顶在了李清风的剑身上,枪身巨大的力量使李清风的剑身变成了一枚弯月,李清风不由得后退了几步。

马跃也暗自吃惊,怕自己一不小心刺伤了眼前这个年轻的将军。但是为了出人头地又不得不用尽全力。随即枪身下滑又向李清风的双腿扫去。

李清风连忙跃起,双脚踩住马跃的长枪用剑向马跃握枪的手上斩去。由于枪身被李清风踩住,一时挣脱不得,眼见李清风的剑又向自己的手上斩来,却是依旧死死的握住枪身毫不松手。李清风的剑戛然而止,仅仅在马跃握枪的手上划破一个小小的伤口。

李清风被马跃死死护枪的行为感动了,枪在人在。长枪就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样的人天生就是战士,胆略是可以练出来的,没有人天生就是懦夫。

马跃连忙跪倒在擂台上,拜谢李清风不废。双手之恩。李清风亲自扶起了马跃,并且称赞他很优秀。

后来又有多人登上擂台,但是都没有马跃这样的本事。李清风站在擂台上,举起手中长剑,“兄弟们,我不管你们是不是土匪、流寇还是奴隶,从今日起你们不再是他人口中的乌合之众。既然你们加入这支队伍,那么你们就是一个敢打硬仗,不畏生死的军人。能不能做到?”

一直以来,这样的军队都是冲刺于最前排的炮灰。三军统帅从不在乎过他们的死活,猫狗哪天死去都会令他的主人伤心很久。但是他们的性命贱如草芥,不值一提。

听到李清风这一番慷慨激昂的言辞后,一个个都像是被打了鸡血一般,大声高呼,

“好,好,好”

李清风知道历史上为何秦国有一支无可匹敌的虎狼之师,那是因为商鞅变法之后决定普通士兵不分高低贵贱,凭借杀敌之数累计军功,从而得到升迁。这样的做法极大的鼓舞了士气,每个士兵都会拼命的杀敌建功。

李清风挥了挥手,示意军卒们安静下来,待静下来后,李清风又继续说道:“我决定建立一支无可匹敌的,无可战胜的军队。比细柳营还要强,比御林军还要猛。这支队伍初定一千人,就叫做红缨玄甲军。在场的每一个士兵,只要在战场上敢于杀敌,都有机会加入到红缨玄甲军。歼灭匪寇,回京复命之时,我便会向当今圣上奏请建立红缨玄甲军,统一盔甲,统一武器,待遇不会低于御林军。更重要的是招募的要求,不分高低贵贱,凭借军功说话。大家有没有信心?”

“有,有,有”

喊声震耳欲聋。每个士兵心中此刻热血沸腾,他们都希望自己能够加入李清风口中的这支队伍~红缨玄甲军。因为他们受够了当炮灰把生死放在死神的口袋里的日子,因为这样死的毫无价值。他们想要变成让人尊重的威武之师。

“但是,今日我还要效仿前朝高祖皇帝与你们约法三章。我不管你们之前是土匪、流寇还是奴隶,但是现在你们是我李清风的兵。所以滥杀无辜百姓者立斩,抢掠百姓财物者立斩,奸yin妇女者立斩。犯此三条者,定斩不饶。听清楚了嘛?”

台下鸦雀无声,因为李清风所说的这三天他们司空见惯,在军伍里时常发生此事。所以他们都面面相觑,认为有点不能接受。

“军纪与军功二者缺一不可,想入红缨玄甲军的众将士必须遵从。我最后在问你们一遍,能不能做到?”

“能”张九牛带头喊了起来,随后喊声震天。

李清风给了他们一个希望,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希望。他们怀揣着这个希望,就再也不会有混日子的想法,他们要杀敌,他们要军功,他们要加入红缨玄甲军。

……

士卒集结完毕,还剩下不到六千人的队伍经过一场擂台赛俨然拥有了起初那一万人的战斗力,他们不再是浑浑噩噩的乌合之众,而是一群拥有希望敢打敢杀的勇士。

李清风故意谴回那群老弱残兵,目地就是给满长安城的权贵看看,派给他剿匪平乱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支军队,在写给王莽的信函里李清风同样陈述了这个事实。

军队继续向山东琅琊进发,通过十天的急行军终于到达了山东琅琊郡。琅琊郡太守张固带着琅琊郡内大小官吏亲自出琅琊城外十里相迎。

“李将军,一路辛苦了!”琅琊太守张固寒暄道。

李清风跳下马来,“太守大人客气了,此次前来目的就是镇压叛乱。”

于是李清风与琅琊太守张固共同前往太守府邸,而兵马就在城外扎营。

夜间,张固为李清风准备了豪华的接风宴 。席间李清风详细的询问了有关吕母聚众叛乱的事情。

“这个吕母颇有家财,因为自己的独生子被海曲县宰冤杀,然后这个吕母散尽家财,招兵买马聚众造反,先是攻入海曲县衙,杀了县宰。之后我派兵前往镇压,谁料他们隐匿于海岛之上。在我疏忽之际,又突然出现给我一记迎头痛击,打的我措手不及。导致全军覆灭,哎……”张固说完一扬勃喝下樽中的酒,好像要浇灭心中战败的耻辱。

李清风听完后,心中不由得思虑道:“这个吕母的战术怎么跟游击战一个套路呢。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残阳如血,晚霞似火。黄昏中的骄阳似乎卯足了劲儿撞向西边天际的雾隐山,溅起一片片红霞。淡淡的霞光通过斑驳的树丛洒落在大地上,仿佛在炫耀着它的勇气。

雾隐山顶峰上面一座破败的道观被夕阳的余晖映得红通通的,此刻的景色像极了一幅美丽的山水画。本应该是一个极其静谧的环境,但是山腰处的人声鼎沸却破坏了这个像画一样的美丽的地方。

雾隐山的半腰,一处平缓地势上座落了一个寨子。几根木头搭建的极其简陋的寨门上,居然还有一块字迹斑驳的木匾,上书:侠客居。寨子里的人仨一帮俩一伙,有的饮酒猜拳,有的蹲在火堆旁认真的烤着白天打回的猎物,哼着小曲儿,甚是安逸。

寨中一处看起来较其余木屋稍显华丽点 的房子内,一个稚气未脱却眉清目秀的年轻人端坐在窗旁的木榻上正挽起袖子津津有味的啃着一只兔腿,随即另一只手端起木桌上的一碗浊酒,碰向木桌另一边的酒碗。木桌的另一边却蹲坐着一只灰白色花纹的肥猫,两只前爪搭在木桌上,探头啃着一只兔腿,旁边儿同样有一碗浊酒。

“小师叔走一个”年轻人碰完后一仰脖,一碗浊酒便尽数落入腹中。随后还咂着嘴嘟囔道:“爽!小师叔等我有了钱,一定请你去大虞国帝京的春雨楼,去看那里最美的姑娘,喝那里最烈的清酒。”这个年轻人说完居然闭上了眼睛,一幅痴傻模样,就差嘴角留下一道口水了,仿佛魂儿已经飞到了春雨楼。木桌那边的肥猫鄙视的看着他,喵喵的叫了两声,便不再理他,低头去喝那碗浊酒。

如果是一般人见到这样的画面,一定会惊掉了下巴。但是寨子里的人却都习以为常了。因为那个稚气未脱,眉清目秀的年轻人是他们侠客居的二当家,那只灰白色花纹的肥猫便是这个年轻人的小师叔。一只会喝酒的猫,一个“人”的小师叔。怪哉!

一人一猫。这个年轻人便是这个侠客居的主人十七岁的樊若水,这只猫便是他的小师叔,一只活了很久的猫。

樊若水十岁那年的某一天,他的师父,雾隐山真正的主人对他说要下山办点事情,很快就会回来,结果一等六年还是不见其所踪。每每想起这事,樊若水总是嘟囔着这个邋遢老头定是去了那春雨楼,迷上了那里的姑娘,爱上了那里的美酒,躲在温柔乡里不肯回来了。越说越气的同时还踢向旁边的石块,随后便跌坐在地上双手揉脚,哎吆吆的喊疼。每次肥猫见状都好似在观看一个傻子,晃了晃头,又缩成一团继续睡觉。

侠客居,闻其名而知其意,这里必定是住了一群行侠仗义的好汉。然而众说纷纭,他们是云隐山下几处小镇上豪绅商贾口中的土匪,干尽了坏事,丧尽了天良。就连县丞也是敢怒不敢言。相对于贫苦百姓而言,侠客居的二当家变成了活菩萨,劫富济贫,乐善好施。因为雾隐山终年云雾缭绕,山腰上却另有一番景色,鸟语花香,阳光宜人,就连清晨亦不见一丝雾气,如此便成为了樊若水等土匪最好的藏匿地点,曾经数波剿匪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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