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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灵气哪去了
肘子刺身
玄幻 类型2019-09-12 首发时间37.3万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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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嘎拉哈
作者:肘子刺身本章字数:2571更新时间:2019-09-11 19:33:18

叶风林最近非常苦恼,看着他从小盘到大的那只嘎拉哈正在一闪一闪地冒着微弱的红光。

叶风林不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是说好了建国以后不允许成精的吗?

嘎拉哈,东北方言,泛指兽骨,又称羊拐,是羊的膝盖骨。

其实在猪,牛等动物的身上也有,不过这枚比成年人拳头还要大一圈的兽骨,叶风林根本分辨不出是什么动物的。

这只嘎拉哈是叶风林小的时候在乡下的树林里面捡到的。

小孩子吗,经常会把这些不知名东西当成宝贝。

不过叶风林捡到它之后,阴差阳错的一直没有丢弃,盘了二十多年,就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也盘出感情来了。

不过这骨头最近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有一天,闪起微弱的红光了。

“怎么越看越像手机没电的样子呢,不过这东西也没个充电的地方呀。

算了,还是先找饭辙吧。”

叶风林是一名重点大学的金融系毕业生,虽说是重点大学,但是在云海市这个一线城市,重点大学的毕业生那可真像小说中写的一样。

“985遍地走,211多如狗啊。”

不过幸运的是,叶风林毕业之后,经历了千军万马的考验,终于应聘成为云海市一家银行的职工。

不过千万别看电视或者新闻里面说的银行的待遇是多么多么好,有多大的油水。

实际上在窗口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就是操着卖粉的心,挣着卖白菜的钱。

真正有利润的业务都在人家领导手里面把着呢。

叶风林在云海市这样的一线城市工作,每月拿着三四千元的工资,都已经可以称得上是贫民了。

而且叶风林还要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什么黄金,保险,揽储等等。

叶风林刚到云海这样的大城市工作,本来就是两眼一摸黑,家里又不是富二代,就是一个普通的家庭,根本就给不了他什么帮助。

所以叶风林每个月就只能开点基本工资,有的时候业绩考核不合格,单位还要扣点,所以每个月自然就剩不下什么钱了。

再看看他身边的同事呢,只要行里一下任务,随随便便发动自己的亲戚朋友进行所谓的亲情揽储,这个就能进八百万,那个就能进一千万的。

而叶风林呢,只靠大学同学和家里的关系,揽过来的钱根本就赶不上人家的一个零头。

完不成指标,领导自然没什么好脸色对他。

而现在呢,刚刚才交了房租,还有一周才能发工资的叶风林早就已经饿得眼睛直冒金星了。

为了不让家里担心,叶风林这一周每天就只能生啃馒头了。

看着这冒着红光的骨头,要不是叶风林知道自己的手有多脏的话,估计就要把这骨头放嘴里,然后啃下点骨头渣来,骨头可是补钙呀。

叶风林用被钉子划伤的手指滑过这枚骨头。

突然之间,在他没有看到的地方,骨头那凹凸不平的表面居然吸收了叶风林手指上的一丝血液。

慢慢的,慢慢的,骨头上的红光居然分离出来了。

叶风林揉了揉眼睛,随后在心里想到。

“该不会是饿出幻觉了吧。”

随后他定睛一看,原先骨头上那一丝微弱的红光居然消失了。

而骨头的旁边,居然出现了一粒晶莹剔透的血珠。

叶风林拿起了骨头分离出来的血珠,只见这血珠红的发黑,通体血红色,米粒儿般大小。

最为重要的是,它浑身散发着十分诱人的香气。

不知道叶风林是不是已经饿的头脑有些不清醒了,他鬼使神差般的居然将这粒血珠扔到了自己的嘴里。

这血珠入口即化,马上就消失在叶风林的体内了。

这让叶风林一下就精神了。

“这他妹的是什么东西啊,不会吃死人吧,天大地大,小命最大啊。”

叶风林在心中想到。

想到这里,叶风林拿起衣服就往医院跑。

不得不说,虽然在银行上班工资微薄,但是最起码的七险一金还是有保证的,单位按时按量的给交。

要不是单位给叶风林交的医疗保险的账户中还有钱的话,恐怕叶风林根本就没有勇气来到医院。

在医院挂完号,做完了一张单子上所有的检查项目后,大夫问道。

 “小伙子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啊?”

 “我不小心吃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叶风林虽然心里对这个大夫十分不爽,但是现在自己的小命在大夫手里捏着,不得不老实回答。

“你的身体非常健康,各项指标都正常。

没有什么大碍,胃里面也没有发现什么异物,估计是被胃酸消化了。

好了,下一位。”

医生推了推堪比酒瓶子底厚的眼镜说道。

正常?

叶风林听完大夫说的话之后,顿时感觉心里有一百头羊驼踏过。

“自己作为一天只吃一顿饭的人,难道连血糖都正常吗?这大夫纯属是糊弄事啊。”

说到这,叶风林这货突然反应过来了,自己居然不饿了。

“是因为在医院体检的时候饿过劲了吗?还是因为吃了那枚红点的缘故?”

叶风林在心中暗暗猜测到。

不得不说,神经大条的人就是幸福啊。

“那正好,我以后连饭钱都省了,这宝贝就是我下半辈子的粮票了。”

既然医生都说没什么问题了,那叶风林也只能离开医院,乘着地铁到了自己的小窝了。

进入自己的房间之后,叶风林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突然电脑中蹦出一条新闻。

“小伙抛妻弃子,竟是因为被南疆巫女种下了情蛊。”

这年头真是什么奇怪的事情都能发生,这个情蛊是个什么鬼?

该不会是南疆旅游局的广告吧,现在广告都变得这么高大上了吗?

要知道这是个影评都比电影都好看的社会,当然这就算了,不过现在的电影都快要被广告给干掉了吗。

叶风林摇摇头,点开了新闻,却没想到网页一下变成404,不存在了。

“这是什么情况,看起来南疆旅游局的广告费没给到位啊。”

叶风林不由得吐槽道。

 折腾了一天,叶风林便关了电脑,准备休息了。

躺在床上的叶风林呆呆地看着他的宝贝骨头,它正在微弱的闪着红光。

终于,累了一天的叶风林做着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美梦沉沉睡去了。

 之后的几天,叶风林一直在仔细的研究着这枚奇怪的骨头。

这枚骨头每天都会闪着微弱的红光,而且只要它一碰到叶风林的血,哪怕只是一条小小的血丝,那么它马上就会分出一枚小血珠,晶莹剔透的像艺术品一样。

不过幸好叶风林不是贫血,要是贫血的人发现这枚骨头中的秘密的话,每天一点血可真是受不了啊。

“有时间用医保卡去药店买点补血的药吧。”

叶风林在心中暗暗地计划着。

 叶风林虽然在心里对服用血珠的事情有点打鼓,不过他已经连续服用了一周的血珠,也没有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什么不适,便不在去想它了。

没发工资的这几天,叶风林每天就是啃着82年的馒头,拌菜就是骨头分离出的血珠。

叶风林就这么一直吃了一周,却没想到自己的身体素质居然变得越来越好了。

从前只要跑八九百米就会累的要死要活的叶风林,现在居然可以脸不红,气不喘的跑出两三公里了。

而且因为叶风林的工作性质,使得他整天都得坐着不运动,所以从毕业工作开始,叶风林的腹肌就已经渐渐地离他而去了。

不过让叶风林没有想到的是,虽然这段时间他也没有怎么特意锻炼,但是腹肌却一点点的出现在他的小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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