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乡,多河流,多湖泊,水网纵横。
有这么一处大湖,仿佛一夜之间从天而落,故称之为“落湖”。
波光粼粼,烟波浩渺,方圆不知几千公里。
湖里鱼虾遍布,湖岸物产丰富。
人们喜而居之,渐渐,湖边形成大大小小村落。
后来,大运河贯通至此,利用其瘦长湖面为其一段水道,以便节省开凿之费。
落湖从此更加繁盛!
湖岸边码头林立,舟楫千帆不尽,来往商旅络绎不绝。
盛况绵延千年。
口口相传,粉饰演绎,也不知何时,“落湖”在笔下变为了“骆湖”。
新千年来临,海运兴盛,沿海崛起,大运河价值一落千丈。
陆上交通更是日新月异,一日千里。
骆湖风光不再,湖岸边星罗棋布的村镇风光不再,人口十不存一。
湖尾村就是这样一个见证了繁华和衰败的小渔村。
鼎盛之时,湖尾村近两千户,上万人规模。
牌坊、戏台、深宅大院数不胜数。
白墙黛瓦掩映成岭。
现在,破椽烂瓦随处可见,砖房小楼屈指可数。
人丁不足三千,半数还在外务工。
田间地头,渔船渡船,大多是年长者的身影……
村头村尾,多是小孩子在嬉闹追逐。
“狗比人多,猪比人壮”——就是今下的湖尾村。
傻子丁克就生长于此。
丁克的母亲是难产而死,村里老少便言其命中有煞,克母,三人成虎,他的父亲自然不喜。
要不是看在是个胯下带把的,能够传承香火。
说不定早溺死在粪池里了。
即便如此,也给他起了一个略带侮辱性的名字“克”。似乎是在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克死妻子的恨意。
“虎毒不食子”,丁父还算善待襁褓之中的丁克,虽不是倾其所有,也勉强将其拉扯到三岁。
此时丁克的憨傻之态,已经确认无疑,也击碎了丁父最后一点善意和疑虑。
丁父更加厌恶,甚至好几个夜晚偷偷将其抱至湖边,想要将其溺死。
也许是其善意尚存一线,也许是丁克傻呵呵的笑容打动了他,也许是……,天知道!
丁克活了下来,只是此后的他远离了床,每日与家里的黄狗同吃同睡,经常衣不蔽体,蓬头垢面。
如果不是大黄狗每日将不多的狗食与丁克分享,甚至经常舔舐他拉在身上的排泄物,使其能够大体上保持清洁;如果不是寒风暴雨中与大黄狗依偎保持体温,丁克应该早死了。
如果任其自生自灭,已是丁父最后未泯的善意,还有什么好苛求的呢?
然而鳏夫的心理总是不平静的,所以外面受了气或是喝了酒,总要发泄不是。
于是丁克经常挨打,幸而其父那一丝善意,下手颇有分寸,虽然体无完肤,却很少伤及筋骨。
否则,丁克还是早死了。
每当丁父举起手边的任何什物,譬如棍棒、皮带、凳子、酒瓶、皮鞋什么的,丁克依旧嘿嘿傻笑。
然后是暴风骤雨般的剧烈痛楚,他却仍旧嘿嘿笑着,竟然不会哭。
仔细看的话,会发现眼角噙着泪光。
丁父当然不会仔细看,他早已经厌恶至极,哪里会肯多瞧上一眼,若不是怕手里的物什落得不准,他绝对不会瞥他一眼。
身上的伤痕如同暴雨击打的玻璃,水痕延绵,肆意改变着轨迹,却从未消失过。
傻子丁克无疑是幸运的。
幸好他是个憨傻儿,可能神经早已与常人不同,否则这样频繁的暴打,剧烈的痛楚,换一个常人,即便身体能够承受,精神受不了这刺激,必然早已经疯了。
事后大黄狗总会默默的,用温热的大舌头给他舔舐伤口。
一个是主人,一个是伙伴,它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要说狗嘴里应该很多细菌,傻子丁克不仅没有伤口感染,竟然每次都能痊愈。
只能说这也是奇迹了。
当丁克八岁时,一件更加幸运的事情发生了。
丁父大量酗酒,酒精中毒同时导致脑溢血,暴毙。
从此再没有人从狗窝里突然把他拎出来,暴打一顿,每天都能和大黄狗睡的安稳,不用再搂得紧紧。
丁克却有些悲伤。
可能基因让他知道,又一个至亲的人离他远去了!
在这个世界上他将会又孤独一分!
当然还有一部分悲伤是因为,好多天没有人给他和大黄狗吃食了。
哪怕从前都是些残羹冷炙,剩菜馊饭,总也能填饱火烧火燎的肠胃呀!
他很饿,大黄狗也很饿。
大黄狗只是一条看家护院的狗,逗逗鸡,撵撵猫都是拿手绝活。
可那些终究只是嬉戏之举,野外觅食的技能几乎早已遗忘干净。
虽然努力每日出去觅食,几乎总是两爪空空饥肠辘辘回来。
偶尔能衔回一只耗子,便吃掉头尾和内脏,剩下的都留给丁克。
即便如此,一人一狗也瘦骨如柴,奄奄一息。
好在这时,大姑家来人了,带了几个地瓜;二姑家也来人了,扔下了几个苞米。
然后大姑二姑和她们的男人进了屋,嘀咕了很久。
大姑、二姑都嫁了人,原则上已经跟丁家没有半毛钱关系。
只是丁父再也没有其他兄弟,除了傻子丁克,基本这一支算是断了香火。
既然没有其他更亲近的人了,大姑、二姑就是丁克血缘最亲近的人,自然有义务照顾他。
于是大姑家扒掉了这三件破瓦房,重新起了一座小洋楼。二姑家帮着丁克种起了那十亩水田。
考虑到丁克长期跟大黄狗睡,早习惯了狗窝,恐怕睡床也不舒服。
大姑家在小楼后盖了一间五个平方的小屋,在村子里堪称豪华狗舍了。
二姑家则拿了不少旧衣物,以及一些不用的锅碗瓢盆过来。
村里人都觉得丁克的生活比丁父在的时候好了简直不要太多,纷纷夸赞大姑二姑人品和善心。
就这样又过了几年。
傻子丁克逐渐长大,大黄狗却垂垂老矣。
随着丁克逐渐能够生活自理,大姑二姑家自然不像从前那般照顾的勤。
于是丁克经常出入田间地头或是湖边,无师自通般学会了很多获取野味的技能。
从这一点上来看,丁克应该不是白痴那种傻,仅仅是智商低下,比同龄人低下罢了。
十来岁也不过旁人六七岁的智商。
但是“打野”方面却如同天才一般,每天都能获得各式各样的野味。
春天里的河鱼河虾,夏天里的知了蚂蚱,秋天里的野果青蛙,冬天里的田鼠雀鸦……
毕竟天天地瓜苞米,屎难拉。
早上出门,晚上回家,一人一狗,狗胖人瘦。
狗胖是因为丁克每天都能获得很多蛋白质来源,野外就能下口,自然吃了不少。
人瘦是因为丁克不耐生食,需要将收获拿回家烹煮,然而到了村口,经常会被一群熊孩子哄抢。
丁克人长的瘦弱,呆傻,打是打不过的,况且他也不会打架。
依旧嘿嘿傻笑,任凭大大小小的熊孩子们从他手里拿走,也不生气。
只有这样,他们才不会揍他,也不会拿泥巴瓦头丢他。
“大傻大傻,鼻涕邋遢;大傻大傻,克死爹妈;大傻大傻,丢了屋头;大傻大傻,只有黄狗”……
一群熊孩子喊着不知道谁教的顺口溜骂他,从村口一直骂到他家。
直到大姑或是大姑父冲出来,作势要打,熊孩子们才轰然散去。
此时的丁克手里早已空空如也,一日辛勤捕获都做了嫁衣裳,自然人瘦。
若是丁克会在野外生火,烤炙而食;亦或是带个锅烹煮,吃了带在肚子里回来岂不抢无可抢?
换成任一正常人,只怕定会这么做。
然而,他是丁克。
傻子丁克自然不懂,也不会。
至此数年如一日,每天黄昏这一幕似乎成为了湖尾村一景,终不落幕。
傻子丁克很傻,却没有傻到极致。
或者说他只是脑回路与常人不同,神经反应速度却与常人无异。
终日被抢也有细微处不同,丁克渐渐注意到了。
最先抢去的总是如同野兔、田鼠、鸟雀之类的大物,其次是野果、知了之类的‘零食’,再其次是河虾鳝鳅之类的‘美味’,最后剩下的是鱼。
湖尾村码头早已荒废,只能回归了渔村传统,骆湖千年捕捞之下,各种鱼类仍算丰富。
那么鱼是早已吃腻了的食物,自然最不受待见。
熊孩子一开始是抢着好玩,后来变成有利可图,自然按照他们心目中的价值高低下手。
丁克渐渐的能拎着几条鱼安全到家。于是丁克开始偏爱起了捕鱼。
丁克不会撒网,也没有渔网。他只能用两种方式捕鱼。
一种是选一处湖滩浅水处,用石头围出两道坝堰,中留小口不相交,圈出一片小水洼,揉碎一些昆虫投进去,第二天就能有不少收获。另一种就是钓鱼。
第一种被动,好处是一劳永逸,虽然位置的选择也有很多技巧,但收获多少更多得看运气。
第二种则比较主动,坏处是一开始几乎没有收获,但随着技巧提升,鱼获量则在稳步提升。
随着傻子丁克每次带回收获中鱼的比重逐渐增加,熊孩子们开始焦虑。
终于有一天看到丁克手上提着的都是鱼,熊孩子们愤怒了。
那天丁克被暴打了一顿,所有的鱼都被仍在地上踩得稀烂……
老树下闲聊的老人们皱着眉头,异口同声说了一句:“该!”
当第二天傍晚,丁克回村时,带了一小半的鱼,其它是各式各样的‘野味’。
熊孩子们高兴了,围着丁克拍手,甚至有人还摸了摸他的头。叽叽喳喳的笑声远远飘散。
那群依旧闲聊的老人们,也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