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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日沉沦
夏柩
奇幻 类型2020-05-04 首发时间81.2万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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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舵主」被烧焦了的咸鱼 「弟子」我有一把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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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失名者
作者:夏柩本章字数:3326更新时间:2020-05-04 17:14:49

我叫亚托克斯,不,不对,我叫王烨,嗯,如你们所见,是一名穿越者。

好像也不对,穿越来之前我确实叫王烨没错,但是现在,我叫亚托克斯。

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也不知道,反正我醒来的时候,老约翰是这么叫我的。

他咧着嘴笑着说,“嘿,亚托克斯,你醒了?感觉怎么样了?”

那个时候,我先扭了扭脖子,扫视了房间一圈,确定了这个房间里,除了我和这个咧着嘴的傻蛋之外没有别人,我才确定老约翰是在叫我。

是的,我那个时候,刚睁开双眼看见老约翰的时候,就莫名其妙觉得他是个傻蛋,到现在为止,我也一直认为他确实是个傻蛋。

但是他也是一个好人。

是的,一个好人。

对了,忘了说,我是老约翰在两年前捡回来的,这是我听老约翰自己说的。

两年前,也就是新历615年1月,当时外面下着暴风雪,我蹒跚着脚步穿越了常人不可能穿越的暴风雪,到达了这个小村庄门口。

唔,也不算小吧,毕竟也生活了好几百号人。

当时虽然下着暴风雪,村子里还是有一些民兵在守着村庄的大门,当我到来的时候,差点把小克洛吓得尿裤子了,就连凯恩叔叔也吓得够呛。

据老约翰口述,过程应该是这样的,外面下着暴风雪,小克洛陪着凯恩叔叔在村庄门口站岗,当我靠近的时候,他们大喊着问我的名字,我没有回应,就这么一步一步慢慢地靠近。

慢慢地等到能看清我的时候,我拿着一把长剑,穿着破破烂烂的,低着头,对他们的喊话没有任何回应,就只知道一步一步慢慢地向前走。

就这样,把小克洛和凯恩叔叔吓到了。

直到最后的时候,我开口说了句“亚托克斯”,两人才长舒一口气,暂时放下了警惕,在说完我便昏迷了过去,最后的最后便是老约翰把我捡回了家。

这也是我叫亚托克斯的原因吧。

至于为什么小克洛和凯恩叔叔为什么会被吓到,那是在这里一直流传的、真实的恐怖故事……

那是一群失去了自己姓名的人,他们失去了名字,也失去了记忆,也失去了自我意识,他们在浓雾里,在风雪中漫无目的不断地、不断地行走,他们除了行走之外不会作出任何的举动,他们行进的路线没有任何的规律,也无法猜测,只是有时候当浓雾出现了,风雪降临了,他们也就来了……

到这里是不是听上去一点也不恐怖,甚至感觉有些好笑,只会行走没有灵魂的躯壳有什么好怕的。

那是因为你们不知道后面的故事。

因为没有任何人敢挡在他们前面,不对,是没有任何活着的、有灵魂的东西胆敢挡在他们的面前,挡在他们前进的路上。

挡在他们行进路上的,若是人,那么则会加入他们的队伍,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无论是谁,没有例外,除非你看见他们的瞬间,跑得远远的,离他们前进的方向越远越好!这样或许你就安全了,当然这只是或许,也有可能你逃着逃着不知不觉就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一员。

若是动物、魔兽,那么在他们路过后,留下的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换句话说,就是前世所说的植物人,唔,应该说是植物动物、植物魔兽?

若挡在他们身前的是那邪恶的亡灵,是没有生命的巫妖,甚至是没有实体的邪灵,在他们行走过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当然也有例外,他们似乎对植物不是很感兴趣,在他们行走过的地方,植物都保存得十分完好,似乎他们对于保护环境别有心得,只是在他们路过的地方再也没有见过、听过有树妖什么的存在……

就这样,我穿越到了这个剑与魔法的世界,刚开始时我很兴奋,甚至忘却了身处异世界的家人。

我以为,我在这个世界的生活会是这样的。

穿越自带金手指,这是标配。

打怪升级开宝箱,拯救美女,这是套路。

最后走上人生巅峰,主宰世界,一直以来剧本都是这样写的。

可是现实很残酷,真实的异界生活比我想象的要难很多,虽然的确有金手指,但是这个金手指,我弄不清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就像是一个不懂英语的人,拿到了一个进口的高科技仪器,仪器上的按钮没有任何的标识,甚至没有说明书,没有翻译器,摸索了几天之后,就只找到开关的办法,你能告诉我,这有什么用吗?

抱歉,我也不知道它有什么用,摸索了几个月之后,唯一弄明白的,就是这个金手指能把我的身体数值给数据化出来,就像玩游戏一样。

哦,对了,忘了说,我穿越过来时,身体大概十五六岁吧,具体的年龄我也弄不清楚,他身上又没有携带出生证明,带的只有我弄不清楚的三个玩意,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剑,一只我怎么也弄不破的皮质护腕,是的,只有一只护腕,不是一对,最后还有一枚看上去就很贵的吊坠。

破剑和那个丢了一只的护腕,在我对这个世界有粗略研究后,询问了村里最有学问的老村长得出来的结论,就是这两个玩意是古董,距今有六百多年历史,而那个上面有无数看不懂花纹的吊坠就更夸张了,这是六百多年前,精灵还在活跃时的造物,更具体的,没有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好好的将这三个东西收了起来,毕竟这是这具身体主人留下的遗物,更何况,是古董!

古董!值钱!

对了,还有穿越过来的这个身体还是让我比较满意的,四肢健全,容貌过关,没有伤疤,黑发黑瞳,长相比较偏欧美化,虽然不是很帅,但是看上去十分硬朗,与穿越前做梦都求不来的肌肉线条,如果在穿越前有这么一副身体,我想我要去当明星!

算了,还是不侮辱明星这个词吧,什么也不会的我,就去当一个小鲜肉好了。

等等!话题好像跑偏了,我们聊到哪了?

对,对!即将展开的异世界生活。

来到异世界的第一步是要做什么?

泡美女?收秘籍?

不对,肯定是变强啊,在这种世界下,强才是第一要素。

毕竟刚穿越的时候拿了一把剑嘛,我肯定选择练剑术,在挥汗如雨,每天都累成像一条狗一样,我领悟了至高剑术夏姬八砍,于是,我放弃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学法术?

我也想学啊,但是这样一个小村庄,你让我去哪学?村里最强的也就是凯恩叔叔了,他的经历不过也就是在外界当了几年佣兵,然后别人不要他了,他就选择回了村子。

当然,这肯定不是凯恩叔叔的原话,是我猜的。

在我放弃了变强后,便想着过一个有钱的生活也还算不错,大不了以后出钱雇佣两个美女圣骑士来当贴身保镖。

什么?钱?侮辱圣骑士?

怎么可能?你们出钱雇佣不到,不代表我雇佣不到,不是有句话说么,世界上有钱可以获得一切,别人不卖,那么只是你出的价不够高。

于是我便想用穿越前忘得差不多了的高中知识,弄一些小发明,改善异界人民的生活,但是我发现,我所会的,所还记得那些东西,这个世界早就弄出来了,可能也许本质不一样,但是绝对比我弄出来的强得多。

嗯,剑与魔法兼走歪了的魔导科技,嗯,很蒸汽,很朋克。

就这样,我又放弃了。

这样又走回了变强这唯一的道路之上,但是锻炼没效果,怎么办呢!

脑子灵机一动,我又想到了一个可能会让我变强的方法。

杀怪升级啊!

于是在凯恩叔叔的迫切恳求之下,我决定和凯恩叔叔一起外出狩猎,是时候表演我真正的技术了!

但是打打杀杀的多不符合我社会十大杰出青年的思想美德,在经过了不到两秒钟的思想挣扎后,我同意了,毕竟叫我拿剑杀人,我还真拿不动,没那个胆子,但是,自从跟着凯恩叔叔外出狩猎了一次后……

拜托,升级也有个过程的好吗?起码让我从杀鸡开始吧,那些魔兽,姑且这么叫吧,没吃了我,算我命大。

就这样晃晃几个月过去了,慢慢地我也融入了这个村庄的生活,挺不错的,真的挺不错的,村里的人更是挺不错的。

我以为我会这样在这个村子里平淡的生活下去,平凡,还算幸福,也挺美满的活下去,在这里……

直到那一次……

我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也在改变,向着我不想的那样改变。

我还活着,但是我又失去了一切。

在我一次外出村庄摸鱼时,又有人到了村子里,是的,有人,那群失去了自己姓名的人,那群没有记忆的人,那群没有自我意识的人,那群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他们来了……

等我回来时,迎接我的,是那空荡荡的村子。

老约翰、凯恩叔叔、小克洛没了。

博学的老村长,有着漂亮女儿的菲兹叔叔也没了。

我开始想念村子里的一切,想念穿越前的家人,想念能聊天上网的日子。

后来,我捡了一些行李和盘缠,离开了这个村子,准备开始属于我的冒险。

但是冒险的开始总是有波折的,一出村子,我迷路了,还遇到了凶猛的野兽,就当我以为我这一次的生命就要结束的时刻。

有人救了我,一支佣兵小队,他们不仅救了我,还收留了我。

……

我叫王烨,穿越到这个世界,我失去了自己的名字。

这具身体的主人,很抱歉,我穿越来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别提继承什么记忆了,所以,他也没有名字。

而亚托克斯,这不是我的名字,也不是他的名字。

这仅仅只是我在刚穿越时给自己留下,给这具身体取的一个代号。

我没有名字……

但我叫亚托克斯!

PS: 也就是这个序章用第一人称写了,因为涉及后面的一些布局吧,这样介绍比较有感觉,之后的正文全是第三人称,同时第一卷的节奏可能会有一些快~新人新书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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