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时期,匈奴帝国拥有六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实打实的万里之国。
自从匈奴人称霸草原,纵横北方开始,代郡的延陵,就成了他们南下中原的重要通道之一。
平均隔个一年两年,匈奴人就会来抢掠一回,代郡的延陵本地人,死的死,逃得逃。
这么一来二去的,这里就算是土地再肥沃,也没有百姓愿意耕种了。
曾经大名鼎鼎,名传天下的延陵小麦,如今也便只剩下个虚名罢了。
直到十几年前,汉朝花费大力气,在延陵建立了几十个寨,又驻扎了几万大军,这才算是断了匈奴人的念想。
延陵这才有了几年的太平日子。
“………”
其实,大汉帝国的朝廷中枢,也有想过从人口密集的关中地区,移民垦荒的打算。
可是,由于几十年杀戮,人们对匈奴人祸害的记忆太深了。
而且东到代郡,西到河北幽州,又年年都有匈奴人入侵的事情发生。
所以说,即便是朝廷给的条件再优渥,为了自家小命着想,也没多少人愿意搬迁过来。
“……”
建元五年,四月二日。
立春繁忙的春耕,刚刚过去。
晌午时分,因为来了新上司的缘故,几百个服兵役的普通兵丁,慢慢悠悠地向着兵台,聚集了过来。
其军纪之散漫,士气之低下,看得野心勃勃,准备大展一番拳脚的卫青,眼皮子一阵的猛跳。
特别是,当卫青发现这些兵丁,身穿着如同纸一般简陋的皮甲,手里面拿着杀鸡都费劲的破铜烂铁后,更是眉头紧锁。
这些士卒,大都是代郡各地,召集起来的兵役士卒,大多都是一些青壮年。
不过,由于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他们虽然一个个都努力装作精神抖擞的样子。
可是,长久的营养不良,还是在他们脸上、身上,留下了明显的痕迹。
士兵们脸色枯黄,手脚无力,头发蓬松,整个队形,还没有动,便显得凌乱不堪…
卫青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心里面暗暗地想道。
“这样的部队也能打仗?估计当他们看到匈奴人的时候,没等打仗,全都跑了。”
不过,面对这一幕,哪怕卫青是皇帝的小舅子,他也无可奈何。
西汉继承了秦朝的兵役制度,年满二十岁,行弱冠之礼的成年男子,若无特殊情况,都要服兵役。
西汉时期的士兵们,按照精锐程度,可以粗分为,卫、戍、役。
卫就是羽林军、中央军,是帝国的精锐,不管是装备,还是待遇都是非常的优厚,当然了战斗力相对来说,也是最强的。
戍则是边郡地区,太守组建的地方军队,至于说战斗力吗?自然比不上羽林军、中央军,但是最基本的装备、军响还是充足的。
算是地方自建的二线部队。
役就是上面讲的那种二十岁成年男子,因为国家的法律,必须要服得兵役。
正是因为人员鱼龙混杂,役兵的战力,在诸军之中,也是最差的。
因为战力差的原因,朝廷对于役兵也不重视,无论是下放的装备、军响,役兵都是最差的,最少的。
这就进入到了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导致役兵的战斗力,越来越差。
换句话说,卫青手下的这几百名士卒,都是各个村庄,按照人头摊派的。
一般各村摊派,都是按照三十比一的比例,抽调人手。
即一个几百人的村庄,就必须要抽调出几十个青壮年,募兵供官府调遣。
这种士卒,属于那种,拿着锄头是农民,给一把刀就是士兵。
战死了也没有抚恤金,还没有军响拿,最多是免除苛捐杂税。
正是因为如此,这些被迫当兵的庄稼汉们,士气之低,也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边兵的生活很苦,天天窝在那屁大点的寨楼上,夏天太阳晒,冬天冷风吹,撒泡尿都得找伍长报告。
日常伙食,吃的是黑麦霉面饼,穿的是满是补丁的破衣裳。
一年半年的时间,才能换下来,看一看,瞅一瞅乡里面多出来,穿着花衣服的大姑娘、小媳妇。
“吃粮当兵”吃成了这种地步,士卒们,怎么可能会有士气。
卫青现在接手的,这些手下,便是能力最特差,装备最差的役兵。
看着这些士卒,个个衣衫褴褛,神情呆滞,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军人,反倒更像是囚牢集中营中的犯人,卫青的眉头,不由得微微一皱。
特别是当卫青看到,竟然有一名士卒饿得晕倒之后,他就再也忍不了。
年轻气盛,且没有基层经验的卫青,带着一腔的怒火,来到就近的县级兵马司(简称征兵处)。
正八品司官金秀热情的接待了卫青,金秀三十岁上下,看起来样貌端正,谈吐不凡。
第一次见面,卫青就对他有种很面熟,而且很不喜欢的感觉。
他的笑容,跟自己在长公主府给人养马的时候,太像了,就像是在照镜子。
一想到,在长公主府为奴的艰难岁月,卫青的心情,就变得很差。
金秀这边,面对满腔怒火的卫青,只能赔着笑脸。
没有办法,对于卫青这等年轻又有背景的棘手人物,金秀只能像伺候大爷似的小心应对。
耳朵里听着卫青对手下士卒质量的不满,金秀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苦笑。
金秀犹豫了一下,小声在卫青耳边说了几句话。
卫青跳了起来:“真得假的?”
金秀苦笑连连道:““既然这样,那就叫他们来,让卫兄看一下…”
兵马司的广场上,卫青柔了柔眼睛,看得呆了:“怎么会这么多拄着拐杖,满头白发的老人家,不是国家政策说六十岁退休,不用再服兵役的吗?”
“你看那个,连走路都要人搀扶的老人家,那边还有堆小毛头,我看不过十四五岁…”
金秀摊开双手,将这县级基层里面的弯弯绕绕,全都讲给卫青听。
很显然,金秀是一个聪明人,他的聪明之处在于,他没有想当然的把初来乍到,且年纪轻轻的卫青,当做傻瓜。
而是从一开始就坦言相待,也没有像大部分官员那般,在谈及当地实情之时,遮遮掩掩,而是很自然的把实情讲于卫青。
在不知觉间取信于卫青的同时,也提点了一下卫青有关当地的实情。
愤怒而去,无奈而回,卫青这个官场菜鸡,刚下放到地方,就在兵马司碰了一个软钉子。
不过,卫青这一次兵马司之行,也并不是毫无收获,至少,他懂了地方的上基本规则。
而且这一行,也让卫青下定决心,要改变这一切。
第二天。
军寨开饭的伙房前,白米稀粥,还有黑麦饼、杂粮窝窝头,早就预备好了。
木桶呀,铜盆啊,在兵站外面的伙食房前,摆作了一排。
卫青作为正八品翊麾都尉,原本是不会和普通的士卒们一起吃饭的!
但是,为了收服军心,卫青还是选择和士卒一起在大锅里面吃饭。
不仅如此,卫青还自掏腰包,花了两吊钱,买了一头大肥猪,让伙房的伙夫们,熬了一大锅肥渍渍的肉汤。
“………”
原本死气沉沉的几百名士卒,一闻到那馋人的肉香味,再一打听,马上就高呼大人万岁,或者是眉开眼笑。
作为苦哈哈,穷兮兮的庄稼汉,他们只有平时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肉。
没想到,这位新上任的顶头上司,刚刚上任,就让他们喝上了肉汤。
“………”
肥头大耳的伙夫,此时此刻已经端上了猪肉大骨汤,就是那个盛满热汤的大木桶。
一大半架子猪,把几个大木桶装得满满的,摆在木桌中间,倒也有些豪气。
再说,那猪肉汤闻着香气扑鼻,汤水上面,浮着厚厚一层猪油,还夹杂着几颗葱花。
随着袅袅的热气升腾,周围的空气里面,弥漫着一股让人感到饥饿的香味。
“……”
几百个士卒,抿着嘴唇,咽着唾沫,只把眼睛看着卫青。
在军队之中,混生活、讨吃食的士卒,都知道规矩,主将不动,他们这些下等士卒,怎么敢先下筷子?
卫青看着这几百名士卒,那想吃又不敢吃的模样,顿时了然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