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卒们心脏深处的野望在跳动,荣耀、财富、土地、爵位,刺激得他们,热血喷涌。
不少的士卒,纷纷推攘着,跳上牛车,挑选自己称手的武器。
卫青的这番演讲,但以效果而言,相当的成功,鼓舞了士卒们的士气。
另一边。
卫青的副手,从八品副都尉白云生,看着转身离开的卫青背影,目光中,有惊骇、有鄙夷、也有敬佩。
一将功成万骨枯,自古以来,成大事者,都会牺牲无数人。
特别是将领,想要岀人头投地,就必须要踩着士卒们的尸骨往上爬。
军人以服从命令,保家卫国为天职。
而到了军官一级,想的多了,考虑的多了,就没有那么纯粹了。
军后面加个官字,想要没有一点私心,怎么可能?
站在白云生的角度看来,卫青之所以先是自掏腰包改善手下士卒们的伙食,又是宣传演讲鼓舞士气,全都是为了军功,为了所谓的政绩。
卫青此举就像是商人在放一笔印子钱,只不过商人是想要得到本金和利息,而卫青则是想要用士卒们的命,染红了自己的官路。
这般心思,未免太过功利和阴狠。
就这样,仅仅只是几天的时间,卫青的形象,在很多人心中,就已然是截然不同。
而卫青这边,虽然不知道因为他的此举,已经让他在不知不觉间,慑服了白云生这名副官的心。
但是看着士气高昂的士卒们,他心里,还是感到很开心的。
其实啊,白云生猜对了,也猜错了,高估了,也看轻了卫青。
卫青现在才十六岁啊,现如今正是年少轻狂,壮志凌云,准备大展身手的年纪。
他没有那么多的私心,或者说是现如今稚嫩的他,公心还是大于私心的。
卫青之所以会表现出如此出色的军事才能,和他幼年时期的经历,有着很大的关系。
卫青是贫民出身,家里很穷,后来遭遇变故,不但没有变好,反而变得更穷了,穷得饭都吃不上了。
穷到他的父母,为了一口吃的,把他送到平安长公主府上,做起了寄人篱下的奴隶。
正是因为如此,从小卫青就吃了很多的苦。
在这种情况下,卫青受到的教育,很成问题。
他并没有系统性的,学习过领兵打仗和谋略算计等将领必备的知识。
他领兵作战的本事,与他从小给人放马、养马的经历有关。
卫青之前在平阳长公主府中是骑奴,是专门负责喂养良马的。
而在缺乏马匹的汉朝,能够骑乘马匹,特别是在平阳长公主府中骑马的,都不是什么简单人物,其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将领一级的高官。
幼年时的经历,使得卫青早熟。
卫青年纪虽轻,却已饱尝人间冷暖,看透了世人们,欺软怕硬,趋炎附势的心理。
掌声和追捧总是站在成功者那边,而失败者就能躲在阴暗处,承受人们的讥讽和嘲笑。
作为奴隶,给人家养马,对于卫青而言,的确是一种耻辱,可是这份耻辱,最终也成就了卫青。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卫青他从小就知道,本事很重要,非常的重要。
在六岁到十五岁,这一段的岁月里,他经常在进出平安长公主府的权贵们跟前服侍着,听着他们谈论战场上的事情。
耳濡目染之下,卫青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除此之外,卫青还很喜欢看书。
在平阳长公主府中,仆人是必须要会识文断字的。
这也给卫青机会。
与其他人不同,卫青最喜欢看的书,便是兵书,特别是孙子兵法。
他贴身将孙子兵法揣在身上,反复翻阅,日夜苦读,而他所领悟的军法秘诀,有很大一部分,来自此书。
当然了,仅仅只是如此的话,还足以培养岀卫青这等武庙留名,千古未有之名将。
那年,卫青在外出之时,得兵家宿老青木公传下的一本高深的气血搬运之法,这是卫青的一次奇遇。
话说,出生贵门,初入军中,便为将军,天生破军星宿命,身兼人间军神运,敢笑狼主单于不丈夫。
百战百胜,生平未有一败,千古留名,人生一帆风顺,这样的人生,当然引人羡慕。
但可惜的是,拿到这个天命之子版本的,是他的侄子霍去病,而不是他卫青。
他卫青的开局之难,在一众名留千古的历史强人中,仅次于大明帝国开国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是乞丐出身,开局一个碗,靠着乞讨为生。
而卫青则是奴役出身,开局一个马勺,喂马养马,和马同吃同住。
极为巧合的是,朱元璋最开始起家的时候,靠的是自己的媳妇郭大帅的义女马姑娘。
卫青改变奴役身份,做官靠得是自己的姐姐卫子夫。
年少时,卫青所经历的这一切,还有他那特殊的出生,已将他的人生角色,定格为职业化的军人。
而这个角色,也将伴随着他几十年,左右着他的一生。
在卫青成长为大汉帝国军政权力巅峰人物的历程中,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挫折,有些甚至将他打得一蹶不振。
踌躇、痛苦、绝望等负面情绪,纷至沓来,让他不得安宁,静不下心来。
明面上的刀枪剑戟,暗地的阴谋算计,让卫青感到畏惧和痛苦,甚至一度支撑不下去…
幸运的是,卫青最终还是成功闯过了各种各样的陷阱、荆棘,成功的成为了汉军最高军事统帅,坐到统帅数十万大军的,大将军的位置上。
一个军事上的天才,加上勤奋努力,又有命运的垂青,世上还有什么事情能难倒他?
话归正题。
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内,卫青对于这几百个士卒的军训制度,开始变得更加的严格。
除了,每日的日常高强度训练之外,卫青还每三日演练一次射御、战阵,并按成绩优劣,进行奖励!”
“盾枪手,举盾,前进三步!刺枪!”
排列成数排的士卒们,在副都尉白云生的口令下,整齐划一的举起,手中的木盾,组成一个严密的盾墙向前推动。
再来到指定位置之后,士卒们突然齐齐举枪,向着前方剌出,长枪齐出,寒芒闪烁。
虽然这些庄稼汉出身的士卒们,才训练了几个月的时间,但是,现在,已经有了点正规军的味道了。
“所有人都记住了,在野外碰到匈奴骑兵的时候,临近百米举盾,临近三米内举枪,向前格刺,不管死活,连刺十下,不刺满者,不准逃跑。”
副都尉白云生手持佩剑,对着手下的士卒们,大声的嘶喊着。
这些标准化的动作和标准,是自己原先看不起的那个走后门的上司,想出来的。
虽然,副都尉白云生认为,一名杰出的帝国勇士应该是一名英勇善战,在千军万马之中,冲杀的男子汉。
而不是只知道按照指令,做出统一动作的傀儡型士卒。
可是,白云生不得不承认。
对于这些从来没有上过战场,也没有见过血的庄稼汉来说,自己所悉心教授的各式杀敌技巧,还没有那个空降而来的都尉,那几个简单的战场动作,更能让这些庄稼汉记住。
“…………”
虽然副都尉白云生年纪不大,只有二十几岁。
可是,在场的士卒们都知道,这个脸上带有疤痕的年轻人,之所以能升到现在这个位置…
完全是因为他在战场上,以一己之力,杀死了二十个匈奴人,并割下了他们的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