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故事采用回乡模式,以一个出身农村而又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和知识分子的视角书写中国往事。
上部《十里八村》约10万字,直接继承《呼兰河传》,记录了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皖北大地上柳沟和泥沟上下游十里八村的历史。《十里八村》由两条线交织而成:一条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现代化对乡土中国的冲击与改造,另一条是一个农村孩子的童年创伤与成长。
下部分为《读书记》(13万字)、《学琴记》(1万字)、《寻歌记》(五千字)三部分,重点是《读书记》。《读书记》通过“我”在临别的晚上翻看小学以来到考研成功的种种旧书,串起了一段一个当代农民的儿子和小知识分子成长为一个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和社会主义新人的曲折反复历史。这也是一段一个农村孩子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追求中国梦的奋斗历程。作者在写作中借鉴了《呼兰河传》、《人生》、《绿化树》、《在细雨中呼喊》、《动物凶猛》、《黄金时代》、《红与黑》等经典作品,在此向诸位前辈致以崇高的敬意。根据计划,这是“中国往事”三部曲的第一部。与《乡下人悲歌》不同,这是一首中国版的《乡下人颂歌》。我写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第七天》),也写出了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会进步(《平凡的世界》)。
“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恶紫夺朱,恶郑声之乱雅乐!”“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作者自觉继承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传统,诚实地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努力写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谨以这部长篇小说献给我四岁时就死去的爷爷,他是新中国第一代社会主义劳动者,他是一个伟大的中国劳动人民;献给毛主席,我曾经背叛过他,现在又重新做回他的学生;献给社会主义新中国。
上部
十里八村
旧历的年底,我从杭州回到了安徽老家。三个小时不到的高铁直接停在了我家所在的县城南郊。
我小时候生活的这个县在华北平原的南部,淮河北岸一百多里。“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安徽被长江和淮河两把大刀切成三块,淮河北岸的这一块叫皖北,这里是亚热带和暖温带的交界处,广袤肥沃的平原和疏密有致的河流养育了介于世界面积第二大的加拿大和第六大的澳大利亚之间的人口——三千万。三千万人口证明了农业时代的它有过的枝繁叶茂,当改革的春风席卷大江南北时,它像秋天的黄叶一样迅速凋零。
而我出生长大的这个县又是皖北的中心。说是中心,其实位置很尴尬——它距离周边每个地级市的中心都很均匀,换句话说,都不近。因为只是个县城,在改革开放初年的铁路建设中,它被遗忘了,错过了火车,于是成了一个贫困县。
好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后,八纵八横的高速铁路网没有把它再次遗忘。
我爸开着新买的桑塔纳一路向南带我驶过宽阔的省道。一根烟的功夫,车子右拐弯进入麦田间的水泥路,就像一只黑猫跃过客厅里绿色的地毯,村庄就像地毯上绣着的大朵花瓣。
前面有不少衣着各色的人在钓鱼,人的背后是各色的车,那就是芡河了。
芡河古称濮水,地灵出人杰,两千年前有一位智者也常常在这条大河之滨钓鱼,他叫庄周。
过了芡河,离柳沟就不远了。
过了柳沟,就是大刘庄。
我家就在大刘庄。
车子停在了水泥路旁的一栋三层小楼前。我小时候生活过的村子已经荒废了,现在的村庄就在这条水泥路的两侧,并排的小楼里。
见了妈妈和奶奶后,我爸说,“让她们做饭,我带你去茨河兜风。”
茨河在我家南面二十里,是我们县和临县的界河。
茨河是一条人工运河,和芡河一样长,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长的人工运河”,可以说是当代的京杭大运河。
1971年初冬,为了治理淮河,毛主席振臂一呼,周边县乡刚刚种完麦子的青壮劳动力纷纷加入了挖茨河的大军。我的一个大字不识的爷爷,那年三十六,正当壮年,撸起袖子,扛着铁铲,也响应毛主席号召,走上了战天斗地的前线。
我的家乡热闹的我有点不认识了。一路上有很多私家车,甚至有一些传统意义上的德系中高端车。这些车在农村人眼中就是“豪车”,其实大城市的年轻人已经不认这些老牌子了,但是在农村德系车还是有着根深蒂固的品牌威望,开出来很有面子。也许是年关,出门在外的都回来了,镇子上居然堵了好一会儿。大约做好一锅皖北地锅鸡的工夫,我们出现在了茨河北岸的大堤上。
“茨河真宽!比芡河宽多了。”
“一百多米宽呢!有两条芡河宽。有一年,河里翻了船,淹死了好些人。”我爸追忆往事说。
“这么宽的河,会游泳的也不一定能上岸。不会游泳的,想救也难。”我望向对岸高大疏阔的白杨林,“这么宽的河,我爷爷他们要挖好几年吧。”
“得有十年。从我开始上学一直挖到我初中毕业。”我爸接着追忆往事说,“那时候没有挖土机,全部靠人力,铁锹挖好土,拿铁铲铲到独轮车上,听你爷爷说,刚开始好挖,挖好了土直接就装车拉走,走平地,后面越挖越深,车就不好走了,好几个人逆着河岸往上拉,拉一车土,得歇半天。”
我望着脚下陡峭的河岸,仿佛看到爷爷像一头黄牛拖着独轮车爬坡的情形,愚公的子孙就是这样创造历史的。
“这么累的活,都是自愿来干的么?”
“身体不好的,力气小的,还不让干呢!干活的伙食好,能吃上白面馍,管饱,都争着干。”我爸吐了口唾沫说,“我那时候每月都盼着休工那一天,你爷爷会带着他省下来的白面馍回家。”
皖北的冬天总是令人无比清醒和精神。她既没有南方冬天的阴雨绵绵,也没有更北的北方冬天那种暴烈严寒,而是一种清朗萧肃的冷,那种感觉一千五百年前的旅行家郦道元体验的最为真切:“晴初霜旦,林寒涧肃”。
“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山河铁臂摇”,五十年前,我正值壮年的爷爷就是在这样的冬天里用他粗壮的双臂挥舞着铁铲,那铁铲迎着太阳,金灿灿的闪烁着,就像毛爷爷笔下陈王奋力挥动的黄钺。
于是我脚下凝固的土地下沉,成为一条大河,让淮河北岸的土地流动起来,流到淮河,流到长江,流到太平洋。
“你的爷爷是个大力士。你的奶奶生我时落下了病根,要吃猪心养病。你的爷爷为了买猪心,天天去劈树根。”
“劈树根?”
“那时候木柴很值钱。”
“现在农村到处都是柴火。连庄稼秸秆都没人要,木柴卖给谁呀!”
“那个时候农村缺燃料。”我爸说,“也缺肥料。有人还为了争一泡牛粪打架。”
“这个我知道。路遥的《人生》里,主人公高加林就为了车站茅厕的大便跟城郊一个村里的两个后生打了一架。”
我爸的话让我想起了读过的建国以后的史料,一下子想通了中国当代史。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柴”排在最前面,几千年来,“柴”都是过日子最头疼的东西。在农业时代,没有化石燃料,也没有水电火电,更没有核能风能,生物燃料是那么稀缺。而建国初年,国家工业化的光芒还没来得及温暖到农村,甚至还要牺牲农村来发展城市,农村仍然是那么缺柴少粮。
我小的时候,村庄里到处都是草垛,小麦秸秆,玉米秸秆,豆萁堆成的草垛。农村人烧饭用的还是土灶,每家厨房的屋顶都有一个高高的烟囱,袅袅炊烟安排着大平原上家家户户的一日三餐。
现在已经没有草垛了。煤气管和电线就像水泥路一样连通了千家万户。
1995年的一个平平常常的夏日,我又高又黑的祖父像往常一样戴着遮阳的草帽,披着白的发灰的汗衫,走向了镇子里正在新建的后来我读初中的教学楼的工地。临走之前,他像往常一样抱了抱他的两个孙子。“听奶奶的话,别乱跑,回来爷爷给你俩买冰棍儿。”然后他背着灿烂的朝霞笑着走向了死神。
我的祖父虽然有两个姐姐,但在重男轻女的皖北农村里,是一根独苗。
我的父亲虽然有一个姐姐,也是一根独苗。
两代单传到了我这一代,接连生了两个男孩,添丁进口让我六十一岁的祖父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他一辈子想发财。过完六十大寿,我跟他说,不要上工地了,留在家里照看庄稼,养养猪喂喂羊。年轻时卖劳力都没发财,老了怎么可能发上财?”我爸说,“他不听。他说要挣钱给两个孙子,等给两个孙子盖上楼,娶上媳妇,就不干了,留在家里带重孙子。”
那天中午,我一辈子没住过楼房的爷爷走在我后来读初中的教学楼三楼的楼顶上,六月的阳光照在他半裸的脊背上,但他并不觉得多么热,因为他几十年来都是在这样的阳光下收麦子,种玉米,贩鸡蛋,劈树根,挖运河。他的体力劳动者的宿命和他小商人儿子勤劳的基因让他对此习以为常。他的两个孙子对冰棍儿期盼的眼神和他想见到重孙子四世同堂的梦想让他赤裸的膀子在夏天的太阳下充满了力量。
他在当时全镇最高海拔的三楼楼顶上走着,望着收割后的麦田,残留着短麦茬的田地里刚刚发芽的玉米秧和大豆苗,田里的埋着他父亲、母亲、祖父、祖母的老坟,离镇子不远他的村庄,像鱼鳞一样齐整的瓦房,像蘑菇一样厚软的麦垛,一二里外北方的泥沟、柳沟,五六里外东方的芡河。他转过身依稀还能看见他壮年时挖过的茨河,那是一二十里外的南方了,他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因为他中午吃了五个白面馍,这是他壮年的时候只有挖茨河这样苦活才有的待遇,而现在,他每天都能想吃几个白面馍就吃几个,还能挣五块钱。五块钱,够买五十根冰棍了。虽然他从不舍得给自己买一根冰棍。
他是一个普通的劳动人民,虽然他的整个青壮年时代都献给了新中国的建设,但他不知道自己的伟大;他是新中国第一代农民,他每年都要用小车把用汗水浇灌的麦子拉去镇子里的粮站,他也知道那些粮食会被更大的车拉到县城和大城市,但他不知道他用汗水浇灌的粮食换来了中国的工业化;年轻的时候他吃黑面黄面的窝头,年老的时候他吃上了白面馍,但他不知道这一切变化的背后是什么,他不知道自己一生的命运由谁决定。虽然他什么都不知道,但他依然像头皖北的黄牛一样任劳任怨,因为他的身上流淌着这个伟大民族劳动人民与生俱来的乐天精神。
“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我有两个孙子呢!”他这样想着,在正午的阳光下眼前一黑,一不留神跌了一跤,从楼顶摔了下去。
那天我没有等到爷爷的冰棍儿。
两天后,我第一次进城,那个我后来读高中的地方。
五岁的我坐在开往县城的公共汽车上。一路上看到了许多新鲜的事物,宽阔平坦的柏油路,路边笔直的河流,陌生新奇的村庄,最后车子驶进了一个更大的村庄,那里有高高的楼房,比我爷爷盖的楼还要高好多,整齐的绿化树,还有一个露天的泳池和游乐场,衣着光鲜的小朋友在水面上尽情的拍打着水花。
这就是县城了。城里真好!
我下了车,跟着大人进了一座大楼,在走廊尽头的一间小屋里,我看到了爷爷,那个以前我每天都能见到的老头。
他躺在一张白色的床上。周围的空气是不同于室外的阴冷。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他要死了。
也许他生病了,我想。
我不知道他的脖子摔断了。脖子以下都动不了了,不属于他了。
我叫了声爷爷,看见了他的笑容。他说话的声音很小,因为他已经不能大声说话了。我听不清楚他说什么。
我的姑姑走到他跟前,听他吃力的说着什么,然后转身走到一个纸箱子里掏出一个白色的金属罐子,我接过来之后,晃了晃,知道里面是好喝的,想喝,却不知道怎么打开。我的姑姑帮我拉开铁环,白色的泡沫冒出来,像啤酒一样。
我尝了一口,怪甜的,就一口一口的喝。那是一款名字叫做“健力宝”的饮料,那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喝罐装的东西。
我的爷爷躺在医院重症病房白色的床上笑着看着他的长孙一口一口的喝着健力宝。
一个星期后,我在我家堂屋里再次见到我的爷爷。他躺在一个很大的木头盒子里,身上披着白色的布,双眼紧闭,一动不动,就像睡着了一样。
我的奶奶头上系着白布,跪在木头盒子旁边哭诉。她一边哭,一边跟睡着的人说话,说他有过的好,说他吃过的苦,说他没有享福的命,刚刚吃上白面馍,就一声不吭的走了。
我爷爷的外甥,我爸的表哥从镇子上请来了纸人纸马。
村子里的年轻人抬走了木头盒子,我爸手里握着柳条和白布做成的幡,一步一跪的跟在后面,送他的父亲最后一程。
在村后柳沟南岸我家的田地里,早已挖好一个长方形的洞穴,木头盒子被放进去,村里的后生们用我爷爷当年挖茨河的那种铁铲把挖出来的土洒在我爷爷睡着的木头盒子上,土堆成了一个跟我差不多高的大馒头——一个新坟。
纸人纸马被丢进燃烧的纸钱里,大火熊熊燃烧,我的表伯父一边扔纸人纸马,一边说,“俺舅,把钱收好,都是一百的,在那边别舍不得花。”
我的爷爷虽然有五个外甥,但给他买纸人纸马的外甥对他却是感情最深的。
因为我爷爷在这个外甥两岁的时候曾经从淮河北岸的临县步行上百里亲自把他扛回来。
那还是建国初年。我爷爷的姐姐改嫁到了临县,带着她和前夫的三个儿子。她的前婆婆整天在家哭,哭她唯一儿子死了,三个孙子也见不着面了。
我爷爷的姐姐之所以要做改嫁这种在当时有伤门风的事情是出于迫不得已——她的前夫死了,饥荒让她三个儿子嗷嗷待哺。
有天早上,我爷爷的姐姐从不安的梦中醒来,一脸惊恐的望向周围,却没有发现她的丈夫。
她拖着新婚时妹妹给她熬夜做的布鞋走出了褪了油漆的院门,看到一群人在村前河岸的大桑树下围观,而树上却挂着一具人的肉体,白色的衬衣红的像朝霞映照的粉墙。
她心里咯噔一下,走近去,看到了一张异常熟悉却变色并且变形了的脸,乌紫的像新腌的腊肉,肿胀的像新杀年猪的心肺。最滑稽的是,他的嘴里还叼着一件女人的花裤衩。
她眼前一黑,瘫倒在地。
她没有哭。她很清醒。
这个男人的死因她也大约么猜出了十之八九。
因为她从结婚第一天就知道他是一个浪子,婚前就早已不是处男。婚后,还经常半夜里见不着他影。
我爷爷的姐夫是那个村的村草。
他风流成性,处处留情,据说村子里的已婚女人十个有八九个都跟他睡过。
那些女人的丈夫就在前一天的晚上趁他们出来幽会时把他捆了起来,用那个刚脱光的女人的裤衩塞住了他的嘴,把他吊在了树上,打了半夜,直到他身子僵硬,那些男人发现他没了呼吸,最后索性把捆他的绳子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我爷爷的姐姐第二天要去县里告状,半路上被几个男人拦了下来。
那些人跟她说了一个上午,先是向她宣布两条真理:第一,她的男人该死;第二,没人打死她男人,捉奸后是打了他,不过上吊是她男人被捉奸挨打之后的羞愤自尽,他们当时也并不知情。
之后,他们拿出了那条绳子和三根胡萝卜。
为首的那个手里挽着那条绳子,一会儿挽成一个套子,一会儿拉成一条直线,第一百次挽成套子的时候开口了:“你还有三个儿子,他们没有爹了,还有娘啊!”
他们把三根胡萝卜一一分给三个孩子,为首的那个又开口道:“~~他娘,你放心,你娘几个是咱大李庄的人,大李庄的老少爷们不会饿了你们孤儿寡母。以后有过不去的地方,尽管开口!”
她当然不相信她的不争气的男人会上吊自杀。可是他确实该死,作死的死了,告状也不占理。更何况,绳子已经摩擦脖子,胡萝卜就在眼前晃悠,于是她拉着三个儿子回去了。
第二年,发生了饥荒。
之前答应救济他们孤儿寡母的那些男人们连自己家的孩子都吃了上顿没下顿,当然指望不了。
她只好带着三个孩子要饭,一路往南走,穿过后来茨河出现的地方,到了临县,那个淮河边的县城由于种的是水稻,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灾情。
那天黄昏他带着三个饥肠辘辘的孩子敲开了一户院门,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露出了头。
男人慷慨的让她们母子四人进了屋,蒸了一锅的大米饭,还从陶缸里盛来了满满一盘新腌的萝卜干。
晚上她们留了下来。
这个勤劳慷慨的光棍成了她三个孩子的继父。
我的爷爷背着半麻袋红芋去看望她的姐姐时,只看到了他姐姐的婆婆坐在门口舂麦子的石臼上,双眼红肿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红金鱼。
老太太的哭声中断了,像断了电和氧气的鱼缸,抹了一把鼻涕眼泪,瞪大了双眼说:
你姐姐把我们李家的后人都带走了——一个都不剩——这是让我们李家绝后呀!
我的爷爷因他的姐姐带走三个外甥导致她的婆婆失去孙子承担不孝罪名而满怀歉意。我的爷爷半弓着身子说:亲家母,我会把你孙子找回来的。
一个月后,我年轻力壮的爷爷从淮河北岸的村庄里把老太太最小的孙子扛了回来。从早晨鸡叫一直走到月亮高悬屋顶。
当我的爷爷后来摔断了的粗壮脖子上架着小外甥磨破的布鞋底大步踏着月光出现在门口时,依然坐在石臼上呜咽的老太太像柳沟水冲过闸门一样突然咆哮,她像一条跃过龙门的鲤鱼一样从石臼上飞起来,激动的抱住自己的小孙子说:李家有后了。
我爸没有亲兄弟。
所以我爷爷最疼爱的外甥就自然占有了他原本留给亲兄弟的生态位。
我爷爷在的时候,我的表伯父每年都要来好几回,两家人丁稀少,又离得不远,互相帮衬着过日子。
我爸比我表伯父小十岁。
在他很小的时候,大约一直把表哥当成亲哥的。
但我爸在我小时候却不止一次给我讲过他在表哥那里遭受的一次终身难忘的冷遇和由此激发的他对亲戚间感情寡淡的深刻觉醒。
那一年,我爸大约十四五岁,是夏收时节,我爷爷叫我爸去镇子西侧泥沟河中游距我家四里地外的我表伯父家借牛。
我爸沿着村前的泥沟河一口气跑了两公里,气喘吁吁的他仍然像小时候一样跟他正在地里割麦子的表哥说:
“我爸让我来借牛。”
他那忙的焦头烂额的表哥头也没抬说:
“牛在院子里,你自己去牵。”
我爸当时感到一种被怠慢后的茫然无措,以前都是表哥亲自解下牛绳,还要送他一里地,今天怎么连说话都不带抬头的?
我爸结尾的感慨总是:亲戚都是靠不住的。只有自己亲爹亲娘靠得住。
我爸之所以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恰恰因为他早年生活的那个乡土中国给他的教育是重亲戚间情义的。但这种情义并不见得是发自内心的道德自觉,更多的是底层民众迫不得已的抱团取暖。今天的人们不看重亲戚情义了,因为社会的发展让一个个小家庭独立了,这才是社会进步。如果有一天,每个人都能脱离家庭,完全自由地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交往——“似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那恐怕才是真正美好的时代,大概那就是共产主义吧。
过去的作家喜欢写乡愁,写年味,仿佛逝去的生活有多美好。他们写乡愁的时候忘记了伤疤和鲜血,他们写年味的时候掩盖了饥饿与泪水。
我爸说这个的时候总要连带批判一下我对同学和玩伴们的友情。
在他眼中,女同学是可以交往的,因为有可能成为他的儿媳,让他早日抱孙子。
男同学就没有交往的必要了,友情又不能当饭吃。
这种观念默认了一个虚构的前提——我交朋友是因为我打算从朋友那里获得物质的帮助或投资回报。
他不能理解友情本身的价值和小孩成长中对同龄人玩伴的天然需求。
这也许是因为贫穷奴役了他,让他只会用刚需的尺子丈量一切。
我妈在这方面表现的更彻底。
夏天吃西瓜的时候,她总会说,“吃啥劲?都是水,又吃不饱。还不如买几个烧饼呢!一个西瓜够买五个烧饼的了。”
甚至看电视,扇风扇,她都反对,因为电视都是“无吊二”的东西,电风扇可以用蒲扇代替,这些电器在她眼中只会费电。那时候我家还没有冰箱洗衣机,电视机也是黑白的。
我家的衣柜里放着各种破旧的衣服,虽然有些从来没人穿,但她仍然不舍得扔掉。
有一次我偷偷的扔掉了一些快要发霉的衣服在柳沟的沟坎里,几天后被下地干活的她发现了,又捡回来,还嚷嚷了半天。
凡是不管饱的都是多余的。贫穷让我妈建立了这种牢不可破的消费观。
这种消费观让她的儿子在三十岁单位体检时被诊断为贫血。
我至今记得七岁那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吃完饺子端着饺子残汤的我妈一脸后悔地说:“哎呀!这一顿饺子用了整整两斤猪肉,不年不节地这么吃饺子,真是烧的很。”皖北话中“烧的很”翻译成普通话就是“太奢侈”。
家庭的贫穷让小时候的我特别向往过年过节。
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两个节日中秋节和春节留给我无数美好的记忆。而这记忆十有八九是关于吃肉的。
每到中秋节关于美食最难忘的记忆是鸡肉。
这鸡肉不是养鸡场里饲料速成的激素鸡,而是自家养的小公鸡。
农历二月,桃红柳绿时节,我的奶奶赶集的时候都会买回十几只毛茸茸的小鸡,有的嫩黄,有的浅褐,还有的黄中带褐。刚开始喂它们煮熟的小米,两个星期后,它们就能满院子跑自个儿觅食了,养到八月的中秋节,正好半年,雏尾半盈握,一斤来重。
这是鸡肉最好吃的时候。
整个夏天在村子里外吃虫子积累了一身的天然蛋白和微量元素,散养的生活锻炼了一身韧性十足的肌肉,用土灶柴草小火炖炒在大铁锅里,冬瓜是院子篱笆上刚刚摘下来的,红辣椒是村后菜园里新采的,切好了一起下锅,再挨着锅边贴上一圈死面馍,一集电视剧播完,一盆地锅公鸡就上桌了。
最好吃的是鸡腿和鸡翅,那里的肉是贪玩好动的小公鸡用一个整个夏天的运动积攒下来的有机蛋白,入口滑而不腻,口齿生香,然后是鸡心鸡腰子各种鸡杂,那里储存了整个村子各家各户门前屋后泥土里的微量元素,这些微量元素更是养鸡场里吃饲料长大的鸡所不能提供的。奶奶养的鸡让我在营养不良的童年时代汲取了弥足珍贵的蛋白,这稀缺的蛋白不足以让我的身体茁壮成长,但也保证了我成年后还能拥有一米八的身高。
除了吃的穷,听的也穷。我从很早就对音乐痴迷成瘾,但九十年代皖北农村的音乐生活十分单调贫瘠。除了狗喜哥家的彩电和VCD,镇子小学里每周一节的音乐课,我能听到音乐的场合只有婚丧嫁娶时的民间乐队。
那些乐队常用的乐器除了锣鼓之外就是笙和唢呐。笙是一种古老的乐器,音色偏暗,就像皖北二月的春风一样柔美;唢呐的音色偏亮,就像皖北八月的秋日一样明朗。现在的我一想到皖北的民间乐队脑海里就会涌起《百鸟朝凤》明亮喜庆的旋律,那里流淌着皖北民间骨髓里的乐天基因。
婚礼前夜月色撩人的晚上,乐队里白天聒噪了一天的唢呐手安静了下来,乐队里的歌手开始演唱会了。这些业余的民间歌手就像后来KTV里的麦霸一样并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但一副生就的好嗓子也不会辜负九十年代缺少娱乐资源的底层听众。他们就是没有机会发唱片的民间刀郎,他们的听众就是被掌握话语权的音乐界人士所看不起的农民。
曾经有一个美丽动人的姐姐给童年的我留下至今难以磨灭的印象,就像老残在大明湖畔遇到的白妞。那天晚上她一首又一首的唱着邓丽君、王菲等歌手的情歌,发声清亮,曲度精奇,当她唱到《杜十娘》的时候就像我后来考研在唐传奇中看到的霍小玉一样妩媚动人。
乐队在的时候,我常常偷偷地去看她。等乐队走后,我常常想,她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我常常想,也常常在十里八村的大小伙子里给她匹配对象,总是不如意。
以至于我甚至希望她能成为我的妈妈。我常常想,如果我爸没有对象又跟她年龄相差不大,那是再好不过的一对了。
我爸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大帅哥,他是十里八村的村草。
我爸不仅帅,而且高;不仅高,而且壮;不仅壮,而且聪明。可是我妈却既矮小又虚弱,既不漂亮又不爱打扮。
我爸为什么会看上我妈?
事实上,他从来没看上过我妈。
只不过他穷。在农村,穷人能娶上媳妇就不错了,哪里还有挑剔的份。
我爸为什么穷?
因为我爷爷穷,我爸又没有好好读书。
我爸初中毕业糊里糊涂地去考了中专,没考上就不读了。
那年他十七岁。
我爸说,他十七岁初中毕业典礼结束的那天上午骑车从村后砂浆路上一路向东去两三公里外的芡河游泳,一路上路过的村子里的大姑娘小媳妇都会伸出头来张望。他的脚下踩着我爷爷给他新买的白球鞋,就像农村小伙刚入伍换上了崭新的军装。他英俊的脸庞在六月的阳光下熠熠生辉,头发飞扬。他在芡河里游泳,睡水觉从南往北,又从北往南游了半个钟头也不觉得累。
河对面锄草的大姑娘故意跑到河边洗脸,单挑他在的时候躲在河畔的大柳树下乘凉。
我爸说,当时镇子里有一家姑娘看上了他,人还挺漂亮,可是她的家人看不上我爸家两间破瓦房。
我爸还说,那时候农村流行“两换亲”,有人建议我爷爷奶奶用我姑姑给他换个媳妇,可是他“很有骨气”,跟自己的爹娘说就算娶不到媳妇也不让姐姐给他换媳妇。“两换亲”就是两对表兄妹或姐弟互相给对方做媳妇。这样大家都不要彩礼,穷人家可以省很多钱。这样的婚姻形式在当时的农村是很流行的同时也是很被人瞧不起的。
后来他的堂婶给他做媒,认识了镇子西头魏家庄的我妈。
我妈家里也很穷,而且比我爸更可怜。第一,她兄弟姐妹多,有一个哥哥,三个妹妹。第二,她是女孩,那时的农村重男轻女。而我爸家里虽穷,但在穷人家的孩子里算幸福的,他只有一个姐姐,他还是男孩,我爷爷又是劳动能手,他的日子在动辄五六个兄弟姐妹的同龄人中无疑是好的。所以第一次见面时,我十七岁矮小的妈,穿着缀着补丁的棉袄棉裤,一向营养不良像罢集菜叶一样发黄的脸因为相亲对象的到来而红的像冬天雪地里的大萝卜,躲在里屋不肯出来。
我爸没有看上我妈。
可是他知道比我妈高挑漂亮的都嫌他穷,堂婶的面子也不好蒙灰。
他们订婚了。这是那时农村常见的一种典型的穷人的婚姻。
十七岁的我妈并不知道等待她的婚姻是福是祸。不算敏感的她将在此后漫长的人生中持久而隐秘地忍受这个男人对她的有形或无形的不满与嫌弃。
皖北民谚曰:“子不嫌母丑,儿不嫌家贫”。
我嫌。
我从很小就嫌弃我妈。
小小的我常常站在当时尚未破碎的大衣柜的镜子面前,在镜子里看着英俊聪明的自己,想象着自己的母亲是一个美丽而受过很好教育的女子。
我常常想,也许我的爸妈不是我的亲生爸妈。也许我像后来读大学之后才知道的苹果创始人乔布斯一样,有着神奇的出身。他们也许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郎才女貌,也许是因为政治原因,坐牢了,或者因为出身差异,双双殉情,然后我现在的爸妈领养了我。
要不然怎么解释我如此英俊,如此聪明,如此不凡呢?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爸妈隔三差五的吵架,我幼小而敏感的心很早就觉察到我爸也嫌弃我妈。但我从来不担心他们会离婚,因为我知道他们都没得选,只能凑合着过。
今天的人敢离婚,那是因为他们有离婚的资本。真正底层的婚姻是十分稳定的。
我从很小就知道跟一个自己不满意的人过日子有多没劲。我从很小就立志长大后一定要娶一个跟我妈完全不同完全相反的女人,我妈又黑又矮又丑又笨又没文化,那么我就要娶一个又白又高又美又聪又有文化的女人,这就是我人生最早所能找到的奋斗动力。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上学,还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诸如音乐,诸如共产主义这样伟大的奋斗动力。
直到很多年后,我读到了一个西方哲人的这句名言——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和对人类苦难永恒的悲悯,主宰我的一生。我当时就意识到也有三样东西主宰了我的一生——对白聪美的渴望,对音乐的痴迷,对人类解放(共产主义)永恒的追求。
虽然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但我很早就知道人可以委屈自己的肠胃,但绝不能委屈自己的下体和心灵。
我爸生就一副好身手,又生得一副好皮囊,可是他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他左腿肚子的肉疙疙瘩瘩,就像一颗尚未成熟的核桃仁。
那是过去皖北农村霸凌留下的历史伤痕。
我爸十二岁那年的一个夜晚,村子里放电影,吃过晚饭,他迫不及待的跑向村后的公共打麦场,半路上被一个大他几岁的坏人绊了一跤,摔断了腿。我的爷爷从芡河东岸的村庄里找来了一个擅长外科的赤脚医生。医生用尽自己的毕生所学,在把我十二岁的爹疼的眼珠子里的眼泪流尽像颗煮过的葡萄干,嗓子里的音量耗干像只秋风扫过的蝉后,总算治好了腿伤,可是他曾经平坦光滑的左小腿肚子却被永远毁容了。
我爸遗传了我爷爷体力劳动者的强大基因,干起活来一个抵俩。我妈说:“你爸干起活来不知道累,就像一头大蟒牛。”
我也相信,如果单挑,村子里没人是他的对手。可是,我爸却从来不敢和别人发生冲突。因为他的同龄人大多兄弟众多。
男丁稀少生为独苗的我爸和我爷爷活在二十世纪的皖北农村里,就像两千年前人口不多的犹太人活在强敌环伺的迦南地。
多生男丁的信念深深地植根在他作为雄性动物成长的每一次拳头紧紧握起又被迫松开的漫长岁月里。于是在九十年代初农村计划生育的特高压下,我的父亲在我出生后,又把种子百折不挠义无反顾地播撒在我母亲的子宫里,于是我有了弟弟。
我最早的记忆之一是关于我弟弟的。
那是我大约五岁时麦收时节的一个傍晚,在我家麦地的地头上,我年轻的父亲和母亲拉着刚收割完的满满一板车麦子往村后我家的打麦场上走。
我的父亲赤裸着上半身双手紧握车把,我的母亲把车身的绳子架在矮小的肩膀上,正准备出发,她回过头叮嘱我说:“海生,别乱跑,看好你的弟弟。有不认识的人跟你说话,别搭理他。我和你爸一会儿就回来。”
那时候我已经听大人说过人贩子的故事。我们村前一年就丢过一个跟我同龄的小男孩。
他们走后,我在我家麦地的地头上紧紧地看着我不到四岁的弟弟,内心里突然涌出一股莫可名状的模糊又神圣的使命感,这使命感随着太阳落山逐渐被无边的恐惧覆盖。我至今仍然清晰的记得那个最早的画面,“苍山如海,残阳如血”,晚霞映照收割后的皖北麦地,远处村庄里隐隐传来阵阵像狼嚎一样的狗吠和孩子尖锐的喊叫声。夜幕降临,不知道为什么父亲和母亲还没有回来,我的恐惧在胸腔里蔓延像洪水泛滥,我隐约的捕捉到弟弟惊恐无助的眼神,紧紧地抱住了他。
太阳的落山让我突然意识到人也会像太阳一样死去,那是我对死亡第一次清晰的感知。
五岁的我并不知道孤独才是人生真正的底色,它将终身与我相伴。
直到月亮升起,我才看见一个白色的人影拉着板车向我们孤立无依的地头靠近,那是爷爷,他停下来:“海生,海乐,快坐板车上来,我们回家吃饭了。”
我小时候的家里是贫穷的,全家只有两张大床。我弟弟和父亲母亲睡在堂屋东侧卧室的新木床上,我和爷爷奶奶睡在南厢房的旧木头床上。那个木头床还是我奶奶怀我姑妈时爷爷专门找芡河东岸做木匠的二姐夫用我太爷爷早年种下的大桑树打的。“桑树木质硬实,做出的东西结实,我就是在这张床上出生的。”同样做木匠的父亲在我爷爷死后的有一年抚摸着南厢房的旧木床说。
我的弟弟因为和父亲母亲睡一张床而逐渐被我幼小的心灵敌视。虽然奶奶并没有和父亲母亲分家,我总觉得自己是不被父亲母亲宠爱的。于是每天的饭桌成了我对弟弟进行报复的斗兽场。不止一次,我在和弟弟争夺食物的时候对他动手。每当这个时候,父亲会命令我离开饭桌,我就赌气离席,躲在南厢房后面的墙角。而奶奶总是充当我的辩护律师和保我的法官。过不了几分钟,她准会过来喊我回去,连哄带笑的说:“快回去吧,我给你留了一大块蛋花,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一般躲在南厢房后面一棵大桑树下的墙角,那是我和奶奶约定俗成的流放地。
这棵桑树是我爷爷在我奶奶生我爸那年种下的,它和鲁迅家的桑树不一样,因为鲁迅家的桑树结的是“紫红的桑椹”,是普通的桑树,而我爷爷种的这棵桑树结白色的桑椹,在村子里的几十棵桑树里是独一份。我记得那是桑椹成熟的时节,那时节,十里八村间田野上的麦子黄了,柳沟和泥沟河两岸种的蚕豆也熟了,田野上飘来的豆麦的馨香弥漫在整个村子。我们一家六口人在桑树下吃饭,桌子板凳都是我爸新做的,洋槐木料中透出一股清新苦涩的纤维气息。我妈跟我说:“海生,给爷爷盛一碗稀饭。”我拿起大铜勺子在旁边的钢精锅里舀了一大碗蚕豆稀饭,然后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端给爷爷。看着我端着大碗走来,爷爷黑色的脸盘焕发着红色的光辉,生怕我跌倒似的慌忙站起来去接,连连夸我:“真能干,将来肯定有出息”。被表扬后的我拿起奶奶喝完稀饭的空碗,说,“我还能盛一碗呢!”四位长辈一齐夸赞我懂事孝顺。我的心比吃了头顶上的白桑椹还要甜蜜。
但有一次我却没有按常理出牌,直接躲到了离家好几十米远的大楼西侧墙角。
那是我童年难忘的一段伤心时光,我本以为找不到我的奶奶会着急的满村子找我。但直到附近村里上学的孩子陆陆续续的从村后的砂浆路经过,再也见不到一个背着书包的同龄人路过,我都没有等到奶奶。正在我放弃希望的时刻,奶奶揣着一个蛇皮袋往村后刚刚收割后的麦地走去,我多么希望她能回头看我一眼。可是镰刀收割后残留的遍地麦穗让奶奶的脚步像一只即将储粮过冬的大田鼠一样匆忙。
我想喊她,但体内残留的自尊让我像天敌接近的蝉一样紧闭双唇。望着奶奶远去的背影,我索性不去上课,在大楼长满青苔的墙根下一遍又一遍地咀嚼着从胸腔升腾起来的澒洞悲伤,任泪水肆无忌惮地顺着脸颊流到下巴,又顺着下巴酣畅淋漓地流到脖颈。
正午的阳光像钟表的指针一样缓缓的划过了西半边的天空,青草在我背后的墙根下快乐地进行着呼吸作用和光合作用。蚂蚁也没有因为我的饥渴和悲伤停下一分一秒充实的脚步。
我脑袋昏沉的坐到那几个午饭后上学的同龄人背着书包络绎不绝的返回。这时候,拾了一下午麦子的奶奶背着满满一蛇皮袋麦穗回来了。她看见我斜靠在墙角上,关心的问道:“晌午屋后头没看见你,我还以为你上学去了呢,快回家吧,奶奶给你摊鸡蛋吃。”
下午,我的弟弟也回来了。
我的弟弟毕业于一所民办本科的电子工程系。他的理想是成为一个芯片设计师。芯片设计,几乎是理工科中最难的专业。他一个三类本科的毕业生,谁会给他机会呢?现实中的他在长三角一家生产自动冲水马桶的小企业里设计马桶的“芯片”——电路板。
我弟弟芯片设计师梦想的种子应该从小就埋下了。那时候他会把从别人家捡来的摔坏的玩具汽车拆解开来,摆弄里面的零件。而我却以为他为了贪玩拣别人玩剩下来的玩具是没出息的行为。于是常常呵斥他,甚至于把他捡来的破烂扔到屋后的池塘里。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风筝》,才重温了这些冰凉的记忆并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至今记得我刚上学的时候,每天趴在用过晚饭后油腻的餐桌上写作业时,他坐在我旁边指着书上的字问东问西,像一只在电线杆上蹦来跳去的麻雀,让电工无心抄写旁边电表上的计数。
第二年他也上学了,在学校的表现却跟我大相径庭。我的字永远写的工工整整,就像印刷出来的,甚至阿拉伯数字9我也要写成印刷体,以至于写成拼音字母g。而他的字永远歪歪扭扭,像爱因斯坦捏出的小板凳。
吃晚饭的时候,我爸说:“现在日子好了,过年也没年味了。不像你们小时候。”
“年味就是肉味。天天吃不上肉,吃肉就是过年。我不怀念年味,我也不感谢贫穷。”
父亲知道我体检贫血的事。他低下了头,沉默了一会儿,“我从小就对你比你弟弟管的严,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想起了往事,没有说话。
“那时候我只想培养你上大学。我从来没想到自己能供出来两个大学生。你俩小时候农村太穷了。我也不知道短短十几年农村家家户户都住上了楼房,我也能靠给人盖楼供出两个大学生。”
我爸看着我弟弟说:“我对你哥要求高,因为我只打算培养他。我本来指望他上好了学,吃上公家饭,拉你一把。”
这是一个只受过初中教育没能走出农村的农民,他的前半生生活在上个世纪的中国皖北农村,那个时代的经济条件和当地的官僚环境让他规划了一条倾其所有培养长子,一人当官,全家沾光的家族上升之路。
我的弟弟,我的父亲没有寄予厚望的次子,七岁那年左胳膊上留下了一块伤疤。
那时他还在尚未倒闭只有一个年级的村里小学读一年级。那个六月的中午,放学铃声打下的时候,一向顽皮的他像往常一样和班里的男生一起用百米赛跑的架势冲向校门。
小学校园凸起的石头门槛绊倒了他七岁灵活而稚嫩的脚,他幼小而好动的身体失去了平衡,上半身在门槛阻力和地球引力的共同作用下不可阻挡的摔了下去,左胳膊撞在了水泥地面上。
他的哥哥,我,当时正饥肠辘辘地从镇子小学赶往二里半外的家里吃午饭,刚出校门头顶上方一片巨大的乌云遮住了太阳,一股冷风嗖的扬起了路上的尘土,遮天蔽日,我的眼睛进了灰尘,赶紧停下饥渴的脚步,直到眼泪冲洗着灰尘泥沙俱下,才重新睁开,风虽然停了,乌云却越聚越大。
这个七岁的孩子在摔倒后,他的同学到他半里路外的家里报告伤情。他的父亲扔掉手中的刨子和木料,赶来之后,听说是他自己硬要争第一个跑回家,没有看脚下的路摔倒的,狠狠地甩给了他一巴掌:
“谁叫你跑这么快的,前面是有金子还是有银子?”
这个七岁的孩子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他给这个贫穷的家庭带来了巨大难缠的麻烦和不可估量的损失。他的木匠父亲要停下谋生的活计,本就不稳定的收入细流会中断,就像冬天断流的柳沟,住院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更像一台大功率抽水机,让断流后沟底残留的水窝逐渐枯竭。在新型医疗合作制度全面推行前的九十年代,那个医疗学习美国进行产业化改革的黑暗时代,去医院对于农村人就像被绑架进了赌场。
镇医院的医生说他骨折了,没有大碍。伤筋动骨一百天,他住进了医院。
那是他童年生活里伙食最好的三个月。母亲买了一个送饭的塑料饭桶,每天在家熬骨头汤,给他送过去。
给我弟弟做外科手术的是我已经去世了的爷爷的堂弟。我的这个堂爷爷是个矮而肥的老中专生。在他的主刀下,一个星期后,伤情不见好转,反而恶化了。住院第一天,就不断有人跟父亲建议不要在镇医院治疗,直接去县城的医院。我们镇子医院一向名声不好,在那里,小病会拖成大病,轻伤会转化为重伤。
两个星期后,穿着白大褂的他向自己的堂侄子建议,“我有一个专家朋友在蚌埠医院,海乐的胳膊,咱们镇子医院治不了,请他来吧。”我的父亲本来想说:
“现在说治不了,早干嘛去了?”
可是他还是回了句:
“好”。
他的堂叔犹豫了一下说:
“咱们是一家人,旁人的话,来一趟最起码一千块钱。他是我同学,我就做主了,六百块钱。”那是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农村流行给医生塞红包。
九十年代是中国社会转型最剧烈的时代,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进军的白山黑水间,灰色的雾霾一度遮蔽了大江南北的楼台津渡。
我的弟弟在第一个星期里重复了我的父亲二十年前腿受伤后同样撕心裂肺的鬼哭狼嚎。只不过上一次发生在赤脚医生村子的家里,而这一次发生在镇子医院里。
一个月后,我再次在家里见到弟弟。我一向生龙活虎的弟弟此刻左臂打着石膏缠着绷带老老实实的站在门口,头发像一团柴油灯里浸泡过的麻绳。我的母亲那时候没有时间做饭,会把镇子上买来的他吃剩下的熟食带回来。八岁的我一边啃着冰凉的鸡脖子一边用怨恨的眼神看着七岁的弟弟说:“不争气的东西,你知道你给家里添了多大麻烦!”我七岁的弟弟或许从未奢望过从家人那里获得怜悯或安慰,但哥哥的指责还是让他内疚而委屈,眼泪汪汪的,不敢说话。
秋天到了,他留级了,仍然在村子小学。我那时候并不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他的成绩并不差,本来不需要留级的。
闲谈的时候听说我读一年级的村子小学校长得病死了。我感慨说:“可惜了,老校长是个好人,从来不体罚学生。看见谁都笑眯眯的。”
我爸来了句:“早该死了,昧良心的。”
我用不解的眼神看着我爸。
“海乐留级就因为他。海乐胳膊摔断之前,学校是收过保险费的。我也给海乐交了。海乐胳膊摔断了,要找保险公司,才知道他收了全校学生的保险费装自己腰包里面了,根本没交给保险公司。”
我爸犹豫了一下,接着说:
“后来他给我出昏招,让海乐免费再读一年,算作赔偿。”
我本来想说“那你当时为什么同意了?为什么不告他。”可是我没有说。九十年代农村基层管理的混乱无序和他作为农民长期争取权利的挫败经验让他习惯性的选择了逆来顺受,忍气吞声。
二次治疗在我弟弟的左臂上留下了一个巨大鲜明的伤疤,也让七岁的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谨小慎微。
父亲的一巴掌也让他再也不敢给家里惹一丝一毫麻烦,哥哥的冷言冷语更像刀子一样斩断了他求救的绳索,我童年的弟弟不可避免地沦为了那个年代因无人监管而遍地泛滥的校园霸凌黑手下沉默的羔羊。
五年级的一天放学,在三年级的教室区外,我看到两个跟他差不多大小的小孩在围攻他。很快一个就骑在了他的头上,另一个使劲拉扯他裸露伤疤的左胳膊。他们一唱一和坏笑着羞辱他,一看就是惯犯作案。我飞快的跑过去,一脚踢飞一个,两个欺负我弟弟的坏小孩爬起来,逃之夭夭,我的弟弟爬起来,浑身灰尘,一脸的汗污。
我用同情而自责的眼神问道:“他们欺负你多久了?”
我的弟弟忍住泪花说:“从开学就有了。”
“他们欺负你,你为什么从来都不说?”我的语气中包含着一丝埋怨。
“我不敢说。”他嗫嚅着。
年三十上午我妈又从集市上买来了一袋烂苹果。
烂水果在今天已经很少有人愿意买了。可是回到二十年前,你会在皖北农村小镇的水果摊上随处可见新鲜的水果混在烂水果之间。最常腐烂的是葡萄和香蕉。葡萄烂了就像放学小孩打群架后肿了的眼睛,香蕉烂了就像烤焦了的地瓜,不过反而更香了。苍蝇成群结队的在水果摊上举行盛大的宴会:吃喝,聊天,唱歌跳舞,谈情说爱,生儿育女。水果烂了,摊主倒也不着急,因为终究还是卖的出去的。那时的顾客也远没有今天的人们那么“挑剔”,贫穷让他们习惯了委曲求全。很多商品都没有明码标价,买水果的人也可以借着水果的不新鲜讨价还价。
烂是烂了点,终归还是能吃的。
“好的六块钱一斤,这不甚好的六块钱一袋。”
面对我似笑非笑的眼神,她习惯性地辩解说。
这个习惯也许是从我外婆那里继承下来的。新鲜的,优质的都是贵的,贵的就是利润高的,利润高的就是骗人的,骗人的就是有罪的。只有买便宜的才不会上当受骗,而按照伟大永恒的价值规律,便宜的要不然就是供大于求的东西,比如供应太大的时令果蔬,再比如需求太小的剩菜烂果,要不然就只能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过少的劣质消费品。
我的母亲就喜欢这些便宜货,并且享受这种占有便宜货的感觉。她想占便宜,又爱面子,于是往往不得已牺牲儿子的面子。
那个五月的中午,阳光异常明媚,我的爱占便宜又爱面子的母亲给了我十块钱,她要让她的长子自己去她的小学同学李阿姨家里取她为他订制的一件他期待已久的红毛衣。李阿姨是个兼卖布料的裁缝,在长三角制衣工厂里多如潮水般的廉价衣物还没来得及降维打击内陆农村小镇手工制衣作坊的九十年代,这样的李阿姨每个小镇都有好几个。
她的长子手里捏着十块钱,兴高采烈的穿过村子和镇子之间的小树林,一路上蜜蜂采蜜的嗡嗡声和洋槐花绽放的浓浓香味直往鼻孔耳洞里钻。我按照母亲描述的位置出现在街角李阿姨的家里时,李阿姨面对小学同学的儿子手里捏着的一张皱巴巴的十元纸币,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对她的小学同学的儿子开口了:“魏~就给你这十块钱?”
就像刚刚发现蟠桃大会没有邀请自己的弼马温,我立刻明白了她为什么要我来取,强忍着一肚子的恼羞和怨愤,红着脸低头嗫嚅着说:“嗯。”
“不是说好了十五吗?”她愤怒的涨红了脸,用不满又无奈的口气说道:“看在老同学的份上,人家二十的我只要了十五。真是的!”
我接过自己的毛衣,低着头,羞愤交加的走出去,就像一头捅了马蜂窝被叮得鼻青脸肿的狗熊,心里没有一丝添了新衣服的快乐。
后来每次穿上那件毛衣,我都会想起记忆深处很多不愉快的经历。它就像一副隐形的枷锁束缚着我的童年,让我无法走起路来抬头挺胸。虽然我不想穿那件毛衣,但是皖北秋冬季节的寒风还是逼迫我不得不忍受这厚厚的枷锁。
她不知道她为了省五块钱给她的儿子和小学同学出了多大的难题。她也不明白作为母亲不应该利用小孩的弱者身份去占别人便宜,小孩自己也需要自尊。她缺少那种一个体面人应有的善解人意和铮铮骨气。但贫穷和穷人的生活逻辑让她对此习以为常。
很多年来,我一直以为体面源于人的天性,而对我母亲的种种不体面充满鄙夷。直到生活让我看到了自己和他人的更多侧面,我才重新宽容的审视她。“衣食足而知荣辱”,对于多数人来说,体面并不是建立在自尊的地平线上,而是建筑在衣食无忧的屋顶之上。
人的大脑有很多层,最内底的那一层终究和爬行动物无异,它完全接受环境的塑造,按照牛顿第一运动定律活在条件反射的惯性里。我的母亲就像生活在北极的因纽特人,物质的贫穷和教育的缺失就像北极的冰天雪地封锁了她探索生活和追求尊严的奢望。
“苹果买谁家的?”我爸拣起一个品相上等的在水龙头下冲了冲,一边啃,一边问道。
“大疯子家。”
“大疯子不是开理发店吗?怎么卖起水果了。”我顺嘴问了一句。
“家里平时没有年轻人。街上三家理发店都没生意。他前年就不干了。”
“他头剃的不管谈,手艺过时了。”我爸补充道。
我又想起了一件小时候剃头的往事。
小学三年级的一天中午,我问我妈要一块钱理发。我妈说,去大疯子家剃,只要五毛钱。我说,现在最低都一块了,上次你带我去剃的时候,大疯子就说涨价了。
“大人一块,小孩五毛。剃个头能费多少电,你的头毛又不长。”我妈坚持只给了我五毛钱。
我在大疯子家理发店剃完了头,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金黄色的五角硬币递给大疯子,大疯子脸上一贯商人的笑容凝固了,眼神就像冬日早晴屋檐的雪融化成水后顺着瓦槽往下流半路上冻成的冰溜子,尖锐而剔透。他久久的看着我,嘴角紧绷,沉默了半天,一字一顿的说:
“回去跟你妈说,现在剃头,三岁小孩也要一块钱。”
我怔怔的立在那里,脸上犹如打雪仗时被一群人的雪球同时击中,手心攥着的五角钱就像一个攥久了的雪球,滚烫滚烫的。
后来我再也没有去大疯子家的理发店剃过头。上学的路上每次路过大疯子家的理发店,我都会有意的绕到对面走。
“你还买了菠萝?”我爸从我妈背回来的蛇皮袋里翻出了一些蔬菜肉类,最后在底部发现了一个长着新鲜叶子的大菠萝。
这菠萝是给我买的。因为我最爱吃菠萝。
菠萝在二十年前的皖北还是一种贵族水果。记忆中的菠萝总是摆在镇子水果店最显眼的位置,远远看上去就像一群宫女簇拥着的贵妃。事实上那些菠萝很少有人买,买的人十个有九个是为了探亲或送礼。那时候无论是南方到北方,还是县城到镇子的公路还远远没有今天四通八达,南方的水果来到皖北农村的镇子上就像贵妃的荔枝从四川经由难于上青天的蜀道运到陕西一样漫长曲折。
我的母亲那时在镇子上摆摊卖零食。她每天清早拉着板车到镇子上,在泥沟河老桥头卸下各种零食。然后把板车借给外面来我们小镇卖菠萝的商贩。那些商贩会把菠萝化整为零切成很多块,用竹签子串起来,泡在盐水里。中午罢集的时候,借车卖菠萝的贩子会留下一块两块的菠萝作为酬谢。那几个春天是美好的,因为逢集的中午总有菠萝吃。虽然那些菠萝领受了一上午的盐水浸泡和阳光曝晒,像过油太久的油条已经变了颜色。
初一中午吃完饭,我去村西北头县道旁的计划生育大院子里打球。这个大院子建造于我出生的一九九零年,过去是镇子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办公场所,曾经关押过我的爸妈。因为他们顶风作案,给我生了一个弟弟。后来农村人也不爱生孩子了,村里老头老太越来越多,曾经车水马龙的计划生育办公大院就沦落成了一个门可罗雀的冷衙门,再后来索性搬到新建的镇政府大楼,这里被改造成了一个养老院,院子的空间正好改造成了一个还算标准的篮球场。
早已经有很多年轻后生们打起了比赛。我只得在旁边围观。围观的人群中有一个穿着粉色羽绒服的胖女人,她的怀里抱着一只白色狮子狗。我看了它一眼,它凶狠的冲我狂吠了几声。
我的心猛地战栗。它那熟悉的形神和狂吠声让我突然想起来二十多年前自己曾经被一个它的同类咬过。
那一天下午,我在村子里看见一只不知道谁家的小狗,对于小动物的好奇驱使着八岁的我伸手去摸它圆圆的脑袋。我摸的正上瘾,毫无防备,它却突然转过头在我手上咬了一口。
我仿佛被毒蛇咬了一口,悔恨交加。我知道狗咬了人要去打针,要不然可能会发病死掉。但我却不敢跟家里说。
这种让我不敢说话的无形力量就是一只从小奴役摧残底层人家孩子、让他们不能健康自信成长的黑手。这只黑手有很多根手指,有的叫省吃俭用,有的叫不惹是生非,有的叫懂事,有的叫听话,还有的叫孝顺……
因为是我自己要去摸狗的,所以不怪狗的主人。打针要花家里的钱,这对于穷人家的孩子简直是犯罪。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活在时而剧烈时而柔和的无形恐惧中,就像拘留所里等待法庭宣判的犯人。我一边拼命的安慰自己,当时狗咬我的时候伤口并没有流血,狗的唾液没有侵入我的皮肤,不需要打针;一边在内心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家里,不打针万一发病了呢?
就这样,一天过去了。
度过漫长而不安的一夜,第二天醒来,我想要不就告诉家里人是走路的时候狗自己跑过来咬我的吧。可是伤口却在手上,这不合理。伤口应该在腿上才说的通。再说如果是狗主动跑过来咬了我,那么家里人就会去找狗的主人,这样事情就闹大了。撒谎也是有罪的啊。如果家里人相信是狗主动咬了我,而且接受狗没有主人,那该多好啊!
第二天就这样过去了。
第三天……一个星期过去了,直到打针也来不及了。
我听说狂犬病有一个漫长的潜伏期,据说长达十年。在最初的那几个月,坐在教室里的我常常提心吊胆,我害怕自己会突然发病,我害怕自己会像条疯狗一样乱咬乱叫当众出丑,我担心阎王爷随时会派绿脸的小鬼带走我。我开始后悔不应该瞒着家里人,就算挨骂让家里花钱,也要打针啊。可是终究是来不及了。
这种恐惧像早晨的浓雾随着我的年龄像太阳一样缓缓升高而逐渐稀释、消散,事实上从我上高中后就忘了,虽然那时候我的身体理论上还潜伏着狂犬病毒。
在冬日温暖的阳光下,我三十岁的手顺着大腿,阴囊,小腹,胸脯,脖颈一路抚摸上来,直到头顶。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摸了摸自己的脸蛋,确信自己头脑清晰,五官端正,皮肤光滑,肌肉匀称后,一种重生的喜悦流遍我的全身,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一场球赛打完后,我也加入进去。这些人大多是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他们普遍又高又壮,都有着宽阔的肩膀,修长的腿,有好几个都比我高,我本来以为在乡下没有几个能打的,但是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
这个乡下篮球场带给我的仍然是我在大学时代经常体验到的由营养不良塑造的瘦弱和自卑。
十八岁的时候,我羡慕自己那些来自大城市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如的大学同学,而现在,三十岁的我羡慕跟我同样出身但比我年轻的弟弟们。
我的母亲在我记事后的日子里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说起我刚刚会走路时的一个故事:“我生海乐的时候,你刚会走路。我和你爸到南集你姑奶家躲计划生育。有一天我们都去地里割稻子去了,你一个人在家,你饿了,一个人去厨房里找吃的,突然院子里来了一群老鹅,你吓坏了,就摔倒了,头磕在厨房的门槛上,你头上的这块伤疤就是那时候留下的。”我那被贫穷驯化了的母亲一直以为这是一件童年趣事,她每次说起的时候都眉飞色舞,她丝毫意识不到这个故事所揭示的残忍,而我则从中看见了小萝卜头的苦难幼年,所以每次都像听到了一个恐怖故事。我的幼年竟然是在挨饿中长大的,以至于我要常常像一只刚出壳不久的小鸭子一样跌跌撞撞的自己去找食物。
“你小时候,你妈没有奶水,你是吃奶粉长大的,好奶粉,三鹿奶粉,蛋白质含量高的很。”每当这个时候,我爸也会感慨万分的说起我幼年时代的另一件重要物质生活,这是他父爱如山的证据。
直到我后来去北京上大学,才又一次听说到我小时候吃过的这款“蛋白质含量高的很的好奶粉”。
那一天,睡在我上铺的成哥,一个报社社长的儿子,一边抽着烟一边绘声绘色的说:“三鹿奶粉倒闭了!三鹿里查出了三聚氰胺,这个东西损坏泌尿系统,婴儿吃了尿不出来尿。”
我的心咯噔一下,想起了童年时代的那些撒尿比赛。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和村里的小男孩一起站在柳沟北岸朝南岸撒尿,比谁尿的高、尿的远、能尿到对岸去。那时候我总是输,第一次输了之后,我以为怪自己喝的水少,于是后来每次比赛前都故意偷偷喝很多水,可是我还是那个尿的最低最近的小男孩。
年少的我曾经为此百思不得其解。
十八岁那个秋天,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是我吃了毒奶粉。
可是村里其他孩子都是母乳喂养,为什么我却要吃奶粉?
因为我的母亲没有奶水。贫穷的生活让她缺少足够的营养生产出充足的奶水。
家里真的穷到连孕妇都营养不良的程度吗?
也许没有,但贫穷养成的过度的节俭观念会让人习惯性的忽视在应该改善饮食的时候做出必要及时的改变。
我也在幼年时代被动的成为这种观念的牺牲品,并且在此后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主动自觉的实践这种清教徒式的美德,直到十八岁的我被篮球场上比自己强壮的玩伴一次又一次的撞倒,才意识到这美德是多么罪恶的枷锁。
小学三年级的一天放学,我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在牛行当中介的外公,外公给了我两块钱,要我买肉包子吃。我忍着口水回到了家,把两块钱交给了我妈,我妈高兴的表扬了我。从此,我把省吃俭用当成了一种至高无上的美德。
度过“三月不知肉味”的小学初中岁月,我终于离开了村子去县城上高中了。那个时候中国的人均GDP在日新月异的赶超广大第三世界的穷兄弟,鸡鱼肉蛋已经逐渐摆上大多数农村人的日常餐桌。可是我从小培养的省吃俭用美德不允许我问家里要足够每天吃肉的生活费。
高一那年寒假,一个嫁到城里的村里姐姐回娘家后来我家串门。寒暄之后,她看着我说,“海生,你咋这么瘦,在城里上学天天能吃饱吗?”
我妈说:“他从小就瘦。就是吃不胖的体质。”
“别不舍得吃!有一回,我在一中门口小吃摊看见你了。你看看这个也嫌贵,看看那个也嫌贵,最后就买了两个白面烧饼。”
我的脸刷的红了。在那时候的农村存在一种十分矛盾的文化,一方面人们都很节俭,另一方面又嘲笑节俭的人,管节俭的人叫“小屁眼子”。
当瘦的像只饿狼一样的我出现在大学的篮球场时,面对那些左奔右突虎背熊腰的同龄人,我的防守和进攻是多么的无力而又无奈。
可是我常常梦想自己能像他们一样有一身腱子肉,我常常梦想自己在院队中打主力,我常常梦想成为女生眼中的樱木花道。
从大学开始,我就努力改变十八岁之前那个村子和家庭强加给我的瘦弱和自卑,我在努力锻炼身体的同时,也在努力锻炼着体内的自信,就像1840年后的中国人拼命想要摆脱“东亚病夫”的身份一样。
自我革命的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
整个大学时代我的锻炼都是盲目的,就像我党成立之前的旧民主主义革命领袖孙文一样,我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直到我在考研中重新接受马恩列斯毛的科学指导。
直到我在博雅湖畔遇到初恋,我都没有真正摆脱瘦弱和自卑。为了掩饰这种自卑,我利用自己体育大学毕业的身份,把自己在院队里打替补的经历包装成绝对主力。可是我从不加入京大中文系的系队,也从不去篮球场上玩。面对她的质疑,我总是跟她说:“中文系的系队太弱了,就像扶不起的阿斗,我不愿六出祁山,出师未捷身先死。”而每天晚上我都要在宿舍里做俯卧撑,我要用肌肉证明自己在她面前吹嘘过的不曾有过的光辉岁月。
可是对篮球的热爱还是让我不止一次偷偷的溜进心爱的篮球场,像一个老婆讨厌烟味的男人躲在车库里偷偷抽烟。
分手的那一天,博雅湖心岛上的枫叶红的正好,我的初恋用嘲笑的眼神看着我说:“你篮球打这么好,为什么从不打篮球?”我体内残留的自尊心让我的嘴唇紧闭。她却毫不留情的戳穿我说:“我看过你打篮球,呵呵,你这个曾经的院队主力不会被我掏空了吧?也没比那些中文系男生强哪里去啊!”
十二年来,在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红利下,在我父亲建起皖北十里八村新农村的红血黑汗中,在我锲而不舍地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后,我终于从一条体重不足一百二的饿狼锻炼成了一匹体重一百四五的骏马。
我抚摸着我匀称的肌肉,这些肌肉对于眼前球场上和我十二年前一样大小的弟弟们是与生俱来的,而对于我自己又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我看着他们茁壮的身体,就像一棵芦苇看着一竿翠竹,就像一个被迫缠脚的小脚老太端详着女儿媳妇们自然长大的健康脚丫,我发自内心地替她们高兴。她们再也不用像我一样在童年忍受营养不良这块裹脚布的摧残,再也不用了,永远不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