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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源纪·大争之世  第二十七章
作者:手持孤灯的守夜人本章字数:1.5万更新时间:2026-07-20 09:22:27

双源纪·大争之世(续二)

第二十七章非洲之怒

桑巴蒂帝国的崛起

当北方的雪原与东方的沼泽还在燃烧时,非洲色彩的桑巴蒂帝国完成了统一。

桑巴蒂人自称“太阳之民”,皮肤黝黑如夜,身材修长如矛。他们的帝国横跨草原与沙漠,东起大裂谷,西至热带雨林,绵延三千里。首都“廷巴图”建在尼日河上游,以红土筑城,城墙厚达五丈,城中心矗立着巨大的太阳神庙——金字塔形,顶端镶金,日夜反射日光,百里可见。

桑巴蒂帝国的军队以轻装步兵为主,辅以骑兵与战象。

矛兵——主力步兵。手持八尺长矛,矛尖以黑曜石镶嵌,可刺穿任何皮甲。身披牛皮盾牌,作战时列成密集方阵,长矛如林,缓慢推进。

弓兵——远程力量。弓箭以硬木制成,弓弦以羚羊筋绞成,射程可达两百步。箭矢淬以沙漠毒蝎的毒液,见血封喉。

骑兵——草原上的精锐。骑手身披豹皮,手持短矛与圆盾,战马无鞍无镫,全靠双腿控马。冲锋时如风,撤退时如影。

战象军团——终极力量。每头战象身披皮甲,长牙绑利刃,象背上的箭塔载三名弓手。战象冲锋时,大地震颤如雷,任何防线都会崩溃。

桑巴蒂的国王名唤“曼萨·穆萨”,号称“万王之王”。他统一了十二个部落,征服了三十个小国,建立起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政权。

但他的目光,从未离开北方。

那里,是穆斯林色彩的鲁克王朝。

鲁克王朝的刀锋

鲁克王朝的建立者名唤“鲁克丁”,是阿拉伯商人与当地部落首领的后裔。他的信仰是唯一的真主,他的武器是弯刀与古兰经,他的野心是让真主的光辉照耀整个大陆。

鲁克王朝的都城“新月城”建在红海岸边,白色石墙在阳光下耀眼夺目。城中最高的建筑是清真寺的宣礼塔,每日五次,阿訇的呼唤声响彻全城。

鲁克王朝的军队融合了阿拉伯与非洲的特色。

马穆鲁克骑兵——核心力量。这些骑兵自幼被买来,接受最严格的训练。他们身披锁子甲,头戴铁盔,手持弯刀与长矛,战马是阿拉伯纯种马,速度与耐力俱佳。他们是这片大陆上最精锐的骑兵,没有之一。

古拉姆步兵——精锐步兵。同样是从小训练的奴隶战士,但步战为主。他们手持圆盾与短剑,身披皮甲,擅长近距离格斗。

努比亚弓兵——远程力量。来自尼罗河上游的努比亚人,以弓箭闻名。他们的弓箭射程远、精度高,是鲁克王朝的远程压制力量。

骆驼骑兵——沙漠作战的利器。骆驼比马更适应沙漠环境,耐渴耐热,且能吓唬战马。骆驼骑兵手持长矛,在沙漠中来去如风。

鲁克王朝的苏丹名唤“萨拉丁二世”,号称“信仰之剑”。他的目光同样从未离开南方。

那里,是异教徒的桑巴蒂帝国。

廷巴图城外

桑巴蒂帝国与鲁克王朝的边境摩擦持续了十年。小规模的袭击、劫掠、报复,如同永不熄灭的野火,日夜燃烧。

直到那一年,曼萨·穆萨的使者被鲁克王朝斩首。

“这是宣战。”曼萨·穆萨坐在太阳神庙的王座上,声音平静如水,“他们想要战争,那就给他们战争。”

他站起来,走到神庙边缘,俯瞰廷巴图城。城中的广场上,十二万大军正在集结——五万矛兵,三万弓兵,两万骑兵,两万战象军团。

“我的战士们!”他的声音在广场上空回荡,“北方那些穿白袍的,说我们是异教徒,说我们不该存在,说我们的土地应该属于他们的真主!你们说,怎么办?”

“杀!”十二万人齐声怒吼。

“他们说,他们的弯刀比我们的长矛锋利!你们说,怎么办?”

“杀!”

“他们说,他们的信仰比我们的太阳更强大!你们说,怎么办?”

“杀!杀!杀!”

曼萨·穆萨拔出佩剑,指向北方。

“出征!”

新月城的回应

消息传到新月城时,萨拉丁二世正在清真寺祈祷。

他听完使者的报告,没有立刻说话。他完成祈祷,站起来,走出清真寺。宣礼塔上的阿訇正在呼唤信徒——那声音悠远而神圣。

“真主至大。”萨拉丁喃喃。

他走向王宫,召集所有将领。

“南方的黑蛮子,”他说,“杀了我们的使者,集结了十二万大军,正向我们而来。”

将领们沉默。

“他们以为,人多就能赢。”萨拉丁笑了,“他们不知道,真主与我们同在。真主的战士,一个顶他们十个。”

他站起来,走到墙边,那里挂着一幅巨大的地图。

“传令下去:集结所有马穆鲁克骑兵,所有古拉姆步兵,所有努比亚弓兵,所有骆驼骑兵。让他们到新月城来。”

“苏丹,集结多少人?”

萨拉丁看着地图,沉默了一会儿。

“二十万。”

草原上的第一滴血

两军在尼日河与红海之间的草原上相遇。

桑巴蒂帝国的十二万大军,鲁克王朝的二十万大军——三十二万人,在这片草原上对峙。

曼萨·穆萨站在战象背上,眺望远方。敌军的营帐如同白色的海洋,一眼望不到边际。宣礼塔般的旗帜在风中飘扬,弯刀在阳光下闪烁。

“好多。”他身边的将领喃喃。

“多,不代表能赢。”曼萨·穆萨说,“他们的马穆鲁克骑兵确实精锐,但我们的战象,不是他们见过的任何东西。”

对面,萨拉丁二世同样在观察。

“那些大象,”他对身边的将领说,“比我们在书上见过的更大。”

“苏丹,我们的战马没见过大象,会害怕的。”

萨拉丁点头。

“传令下去:骆驼骑兵在前,马穆鲁克骑兵在后。骆驼的气味能让大象不舒服,也许能影响它们的冲锋。”

第一战,在第三日黎明爆发。

桑巴蒂的战象军团率先冲锋。三千头战象,如同移动的山脉,向鲁克军阵碾压而去。大地震颤,尘土飞扬,象鸣声震天动地。

鲁克的骆驼骑兵迎上前去。一千头骆驼排成三排,发出难闻的气味,发出古怪的叫声。冲在最前面的战象果然受到影响——有的放慢脚步,有的偏离方向,有的甚至开始后退。

但后面的战象继续冲锋。

骆驼骑兵被撞飞,被踩碎,被踏成肉泥。一千骆驼,活着逃回去的不足三百。

但他们的牺牲,为马穆鲁克骑兵争取了时间。

两万马穆鲁克骑兵从两翼包抄,绕过战象军团,直扑桑巴蒂的矛兵方阵。

矛兵转身迎敌,但骑兵的速度太快。第一波冲锋,三千矛兵被砍倒。第二波冲锋,又有两千倒下。

曼萨·穆萨在象背上看得真切。

“让弓兵射击!让骑兵截击他们!”

三万弓兵开始放箭。箭雨覆盖马穆鲁克骑兵的冲锋路线,一个又一个骑兵中箭落马。但马穆鲁克骑兵的铠甲太厚,箭矢射不穿。只有射中面门或战马的,才能真正杀死他们。

桑巴蒂的两万骑兵迎战。

草原上,四万骑兵绞杀在一起。弯刀对短矛,锁子甲对豹皮,阿拉伯马对草原马。血肉横飞,惨叫震天。

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天。

日落时,双方各自收兵。战场上留下三万具尸体——桑巴蒂一万八千,鲁克一万二千。

第一战,未分胜负。

血战十场

此后一年,双方在这片草原上打了十场惨烈的战争。

第二战,在雨季。桑巴蒂利用对地形的熟悉,将鲁克大军引入沼泽地带。战马陷入泥潭无法移动,马穆鲁克骑兵成了活靶子。桑巴蒂的弓兵在沼泽边缘放箭,一天之内射杀五千骑兵。但鲁克的努比亚弓兵同样凶猛,他们隐藏在芦苇丛中,以牙还牙,射杀三千桑巴蒂矛兵。

第三战,在旱季。鲁克王朝夜袭桑巴蒂营地,纵火烧毁粮草。桑巴蒂损失惨重,被迫撤退五十里。但撤退途中,曼萨·穆萨设伏,将追击的五千马穆鲁克骑兵引入山谷,以滚木礌石尽数歼灭。

第四战,双方都杀红了眼。没有战术,没有谋略,只有正面硬碰硬。三十二万人,在草原上对冲。战象撞碎马穆鲁克,马穆鲁克砍倒矛兵,矛兵刺穿骆驼,骆驼踩死弓兵。从日出杀到日落,战场上血流成河,尸体堆积如山。收兵时,双方各损失五万。

第五战,鲁克王朝的援军到达——三万古拉姆步兵从埃及赶来。萨拉丁二世士气大振,发动总攻。桑巴蒂防线被突破,曼萨·穆萨险些被俘。但他以三千战象断后,硬生生挡住追兵,主力得以撤退。

第六战,曼萨·穆萨的援军也到了——五个部落的两万骑兵。他重新集结兵力,趁鲁克军庆祝胜利时发动突袭。鲁克军营大乱,萨拉丁二世仓皇逃窜,连他的金帐都被桑巴蒂缴获。

第七战,萨拉丁二世重整旗鼓。他请来阿拉伯半岛的援军——一万贝都因骆驼骑兵。这些贝都因人比马穆鲁克更适应沙漠作战,他们绕到桑巴蒂后方,劫掠粮道,切断补给。桑巴蒂被迫分兵保护粮道,正面兵力减弱。

第八战,曼萨·穆萨的侄子叛变,带着五千骑兵投奔鲁克王朝。萨拉丁二世掌握了桑巴蒂的军事情报,设下埋伏,全歼桑巴蒂前锋两万人。

第九战,曼萨·穆萨在绝望中举行太阳祭祀。祭司说,太阳神告诉他,必须献祭最珍贵的东西。曼萨·穆萨献出了自己的长子——十二岁的王子,在太阳神庙前剖心献祭。次日,桑巴蒂军士气大振,发动决死冲锋,一战斩杀鲁克三万。

第十战,双方都筋疲力尽。桑巴蒂只剩五万残军,鲁克只剩八万疲惫之师。他们在草原中央对峙了整整七天,谁也不敢先动。

第七天夜里,曼萨·穆萨和萨拉丁二世同时派出使者。

“和谈吧。”使者们说,“再打下去,我们都得死。”

和谈进行了三天。最终,双方划定边界,交换俘虏,发誓十年内不再开战。

十年血战,结束了。

草原上,留下了四十万具尸体。

第二十八章北方的风暴

白洛克人的黄昏

就在非洲血战的同时,北方的白洛克王国正在经历剧变。

狮心王亨利克从东方归来时,带回的只有五万残军。三十五万东征军,活着回来的不足五万。沉息沼泽的沼泽吞噬了他们十万,庞哲特人的战象踩死了他们五万,疾病和饥荒夺走了他们十万——剩下的,永远留在了那片异乡的土地上。

亨利克回到白洛克时,发现一切都变了。

他离开的七年里,北方的洛斯卡王国——那个带有强烈俄罗斯色彩的政权——完成了统一。他们的沙皇名唤“伊凡雷帝”,号称“全罗斯的统治者”。他的领土从波罗的海延伸到乌拉尔山脉,他的军队以严酷著称,他的野心——吞并白洛克。

洛斯卡王国的军队,融合了欧洲与草原的特色。

射击军——火枪兵。手持火绳枪,身披铁甲,是洛斯卡最早的火器部队。他们在城墙上列阵,齐射时烟雾弥漫,弹丸呼啸,能穿透任何铠甲。

波耶骑兵——贵族骑兵。身披全身板甲,头戴尖顶盔,手持长矛与弯刀。他们是洛斯卡的骑士,骄傲而勇猛。

哥萨克骑兵——草原上的轻骑兵。来自南方草原的自由民,以骑术闻名。他们手持长矛与马刀,行动如风,来去无踪。他们是洛斯卡的眼睛与耳朵,侦察、骚扰、追击,无所不能。

征召步兵——农民组成的步兵。装备简陋,训练不足,但数量庞大。他们手持长矛或斧头,在战斗中被当作炮灰消耗。

伊凡雷帝的使者来到亨利克的王宫。

“沙皇说了,”使者说,“你的国家已经衰弱,你的军队已经残破。臣服,或者灭亡。”

亨利克看着他,沉默了很久。

“回去告诉你们的沙皇,”他最终说,“我亨利克,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

使者离开。

亨利克召集所有贵族、所有骑士、所有能战斗的人。

“我的战士们!”他的声音在王宫中回荡,“七年了,我在东方征战,为神而战,为荣耀而战!但当我回来时,我看到的——是敌人站在我们的门口,是豺狼觊觎我们的土地!”

骑士们沉默。

“他们说我们弱了,说我们不行了,说我们应该臣服!但你们告诉我——白洛克的骑士,什么时候臣服过?”

“没有!”骑士们怒吼。

“那怎么办?”

“打!打!打!”

亨利克拔出剑。

“集结所有人!所有能拿剑的,所有能骑马的,所有愿意为白洛克而死的——到我这里来!”

莫斯科城下

一个月后,五万白洛克骑士,向洛斯卡王国进军。

他们穿过森林,越过沼泽,渡过河流,最终抵达莫斯科城下。

莫斯科城是洛斯卡的都城,建在莫斯科河畔。城墙以白色石料垒成,厚达三丈,高五丈。城内有克里姆林宫——沙皇的宫殿,以红砖筑成,塔楼尖顶刺向天空。城外是广阔的田野,此刻正被白洛克骑士的营帐覆盖。

伊凡雷帝站在克里姆林宫的塔楼上,俯瞰城外的敌军。

“五万。”他说,“就凭五万残兵,也敢来攻我的莫斯科?”

“陛下,”身边的将领说,“白洛克骑士虽然人少,但战斗力不容小觑。我们最好据城坚守,等他们粮草耗尽——”

“不。”伊凡雷帝打断他,“我要让他们明白——在洛斯卡的土地上,我们才是主人。”

他转身下令。

“射击军上城墙。波耶骑兵出城列阵。哥萨克骑兵埋伏在森林边缘。征召步兵——让他们先上,消耗敌人的体力。”

白骑士的冲锋

次日黎明,白洛克骑士开始攻城。

他们没有攻城器械,没有攻城锤,没有云梯——他们只有马,只有剑,只有信仰。

但他们有一个优势——速度。

五千轻骑兵率先冲向城墙,在城下射出一波箭雨。城墙上,射击军开始还击。火绳枪的轰鸣声响彻云霄,烟雾弥漫整个战场。一个又一个轻骑兵中弹落马,但更多的人继续冲锋。

他们的目的不是攻城,而是吸引射击军的火力。

当射击军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轻骑兵身上时,一万重装骑士从另一侧发起冲锋。他们绕过城墙,直扑波耶骑兵的阵型。

两军相撞。

白洛克骑士的骑枪刺穿波耶骑兵的铠甲,波耶骑兵的战斧劈开白洛克骑士的头盔。战马嘶鸣,金属碰撞,血液飞溅——如同东征时的每一天。

但这里不是东方,这里是洛斯卡。

哥萨克骑兵从森林边缘冲出,从后方袭击白洛克骑士。他们行动如风,一刀斩落一个,又一刀斩落一个,然后迅速撤离,消失在森林中。

白洛克骑士陷入两面夹击。

血战三日

攻城战持续了三天三夜。

第一天,白洛克骑士损失一万,波耶骑兵损失八千。射击军消耗了三分之一的弹药,城墙下堆满了尸体。

第二天,亨利克亲自上阵。他率领最后的精锐,突破波耶骑兵的防线,一度冲到莫斯科城门下。但城门太厚,攻不破。城墙上,射击军的火绳枪对准他齐射,他的坐骑中弹倒地,他本人被压在马下。卫兵拼死将他救出,但他的左臂已经中弹,血流如注。

第三天,白洛克骑士只剩两万。粮草耗尽,弹药用光,士气低落。

亨利克躺在帐篷中,伤口已经发黑。军医说,铅弹还在肉里,必须取出来,否则必死。

“取吧。”亨利克说。

没有麻药,没有工具,只有一把烧红的匕首。军医切开他的手臂,挖出铅弹。亨利克咬着木棍,全身颤抖,却没有发出一声惨叫。

铅弹取出后,他昏了过去。

醒来时,已经是夜里。将领们围在他身边,沉默不语。

“我们输了。”一个将领说。

亨利克看着他,沉默了很久。

“不。”他最终说,“我们还没死。没死,就不算输。”

撤退与复仇

第四日黎明,白洛克骑士开始撤退。

他们留下五千人断后,主力向西方撤退。哥萨克骑兵一路追击,杀死一个又一个落后者。五千断后部队全部战死,无一生还。

但主力——一万五千人——活着回到了白洛克。

亨利克回国后,第一件事是召集所有工匠,所有铁匠,所有能打造武器的人。

“我们要造一种新武器。”他说,“一种能射穿任何铠甲、能打中任何距离的武器。”

工匠们面面相觑。

“什么武器?”

“火枪。”亨利克说,“比洛斯卡人更好的火枪。”

此后十年,白洛克王国全力发展火器。他们从德意志请来最好的工匠,从意大利买来最好的图纸,从法国弄来最好的钢材。他们造的“白洛克火枪”,射程比洛斯卡火绳枪远一倍,精度比任何火枪都高,装填速度比任何火枪都快。

十年后,亨利克再次向洛斯卡宣战。

这一次,他率领的不是五万骑士,而是三万火枪兵、两万骑兵、一万炮兵。他的火枪能在三百步外射穿波耶骑兵的铠甲,他的火炮能轰开莫斯科的城墙。

伊凡雷帝站在城墙上,看着那些排列整齐的火枪手,看着那些黑洞洞的炮口,脸色铁青。

“那是什么?”他问。

“陛下……”身边的将领声音颤抖,“那是……火枪。”

“我知道是火枪!但怎么……那么多?怎么……那么远?”

没有人能回答。

炮火轰鸣,城墙崩塌,莫斯科陷落。

伊凡雷帝在克里姆林宫的地下室中被俘。他被带到亨利克面前。

“十年了。”亨利克说,“你记得吗?你说过,让我臣服,或者灭亡。”

伊凡雷帝沉默。

“现在,谁该臣服?”

伊凡雷帝跪下来。

“我……臣服。”

亨利克看着他,沉默了很久。

“不。”他最终说,“我不需要你臣服。我需要你记住——白洛克的骑士,不会忘记任何仇恨。”

他转身离开。

莫斯科城被洗劫一空。克里姆林宫的金顶被拆下运走,伊凡雷帝的宝座被砸碎焚烧,洛斯卡王国的财富被运往西方。

但亨利克没有灭亡洛斯卡。他只是打垮了它,让它永远记住——北方的风暴,也可以从西方刮来。

第二十九章远东的怒火

燕黄政权的统一

当西方和北方战火纷飞时,远东的燕黄政权也完成了统一。

燕黄人自称“炎黄子孙”,信奉天道,崇尚秩序。他们的领土东起大海,西至高原,南达长江,北抵草原。他们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帝国,以皇帝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

燕黄政权的都城名唤“长安”,建在渭河平原上。城市呈方形,城墙厚达五丈,高四丈,周长六十里。城内街道纵横如棋盘,坊市整齐划一。城北是皇城,皇宫以黄瓦覆顶,金碧辉煌。城南是明德门,五门道并列,气势恢宏。

燕黄政权的军队,融合了中原与草原的特色。

步兵——主力兵种。手持长矛或环首刀,身披皮甲或铁甲。步兵分轻装与重装两种:轻装步兵行动迅捷,擅长野战;重装步兵铠甲厚重,擅长攻坚。

弓弩手——远程力量。弓箭与弩机并用。弓箭射速快,弩机射程远。最精锐的是“神臂弩”,能射穿三百步外的铁甲。

骑兵——从草原引进的兵种。燕黄原本少马,但统一后从北方草原获得大量战马,组建了强大的骑兵部队。骑兵分轻骑与重骑:轻骑侦察骚扰,重骑冲锋陷阵。

车兵——古老的兵种,但燕黄赋予了它新的生命。战车以四马牵引,车上载三名士兵——一人驾车,一人持长矛,一人持弓弩。战车冲锋时,威力堪比后世的坦克。

燕黄帝国的皇帝名唤“李世民”,号称“天可汗”。他征服了周边所有小国,建立起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帝国。

但他的目光,从未离开北方。

那里,是凶卢瑟五人的草原。

草原上的凶卢瑟

凶卢瑟人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身材矮壮,骑术精湛。他们没有固定的都城,逐水草而居。他们的帐篷以毡布制成,可随时拆卸迁移。他们的生活以部落为单位,部落之间时战时和,从未统一。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他的名字叫“阿史那·土门”。他统一了所有凶卢瑟部落,建立起草原上第一个帝国——凶卢瑟汗国。

凶卢瑟汗国的军队,是纯粹的骑兵。

射雕者——最精锐的弓骑兵。能在疾驰的马背上射中百步外的飞鸟。他们手持复合弓,射程远、威力大,是凶卢瑟汗国的远程力量。

怯薛军——大汗的禁卫军。由各部落最勇猛的战士组成,装备最精良的铠甲与武器。他们是凶卢瑟的终极力量,人数虽少(仅五千),但战斗力恐怖。

轻骑兵——主力部队。每人两到三匹马,换乘不换人,能连续行军数日不眠不休。他们手持长矛与弯刀,行动如风,来去无踪。

重骑兵——冲锋力量。人马皆披铁甲,手持长矛与狼牙棒。冲锋时如同移动的铁墙,任何防线都会被踏平。

阿史那·土门的目光,同样从未离开南方。

那里,是富饶的燕黄帝国。

长城内外

燕黄帝国与凶卢瑟汗国的边境摩擦持续了三十年。小规模的劫掠、报复、和亲、背叛,如同草原上的野火,烧了又熄,熄了又烧。

直到那一年,阿史那·土门的使者被燕黄皇帝斩首。

“这是宣战。”阿史那·土门在汗帐中说,“他们想要战争,那就给他们战争。”

他站起来,走出汗帐。帐外,数十万凶卢瑟骑兵正在集结——他们的帐篷覆盖了整个草原,一眼望不到边际。

“我的勇士们!”他的声音在草原上回荡,“南方的那些汉人,说我们是蛮夷,说我们是豺狼,说我们的草原应该属于他们的皇帝!你们说,怎么办?”

“杀!”数十万人齐声怒吼。

“他们说,他们的城墙能挡住我们!你们说,怎么办?”

“杀!”

“他们说,他们的皇帝是真龙天子!你们说,怎么办?”

“杀!杀!杀!”

阿史那·土门拔出弯刀,指向南方。

“出征!”

长城血战

燕黄皇帝李世民接到消息时,凶卢瑟的骑兵已经突破了三道防线。

“多少人?”他问。

“陛下,”斥候的声音颤抖,“草原上全是人……看不到边……”

李世民沉默。

他知道,这一战,将决定帝国的命运。

他召集所有将领,所有士兵,所有能战斗的人。

“我的将士们!”他的声音在长安城上空回荡,“北方的豺狼来了!他们说,要踏平我们的城池,要抢走我们的粮食,要奴役我们的妻儿!你们说,怎么办?”

“杀!”数十万人齐声怒吼。

“他们说,他们的骑兵天下无敌!你们说,怎么办?”

“杀!”

“他们说,我们的城墙挡不住他们!你们说,怎么办?”

“杀!杀!杀!”

李世民拔出佩剑。

“出征!”

五十万燕黄大军,向长城进发。

长城第一战

两军在长城脚下相遇。

燕黄帝国的五十万大军,凶卢瑟汗国的四十万骑兵——九十万人在此对峙。

李世民站在城墙上,眺望远方。敌军的骑兵如同海潮,一波又一波,一望无际。他们的旗帜在风中飘扬,他们的弯刀在阳光下闪烁,他们的战马嘶鸣声震天动地。

“好多。”他身边的将领喃喃。

“多,不代表能赢。”李世民说,“他们有骑兵的优势,但我们有长城的优势。只要守住长城,他们冲不进来。”

对面,阿史那·土门同样在观察。

“那些城墙,”他对身边的将领说,“比我们见过的任何城墙都高。”

“大汗,我们的骑兵冲不上去。”

阿史那·土门点头。

“那就让他们出来。劫掠他们的村庄,烧毁他们的农田,切断他们的粮道。他们总会出来的。”

第一战,在长城脚下持续了整整一个月。

凶卢瑟骑兵每日在城下叫阵,辱骂,挑衅。燕黄军队不为所动,据城坚守。

但城外的村庄被烧毁,农田被践踏,百姓被屠杀。李世民每天都在收到告急的奏报——粮草快用完了,百姓快死光了,将士快忍不住了。

“陛下,”一个将领跪在他面前,“让我们出战吧!再这样下去,我们的子民都要死光了!”

李世民沉默了很久。

“出战。”他最终说。

野狐岭

燕黄大军在野狐岭与凶卢瑟骑兵展开决战。

野狐岭是一片丘陵地带,地势起伏,沟壑纵横。李世民选择这里,就是为了限制凶卢瑟骑兵的机动性。

五十万燕黄大军列阵以待。

最前排,是车兵。五千辆战车排成五排,每车三名士兵,长矛如林,弓弩上弦。

第二排,是重装步兵。五万人,身披铁甲,手持长盾,如同铁墙。

第三排,是轻装步兵。十万人,手持长矛与环首刀,随时准备补上。

第四排,是弓弩手。十五万人,弓弩齐备,箭矢如山。

最后排,是骑兵。二十万人,轻骑与重骑混杂,等待冲锋的命令。

对面,四十万凶卢瑟骑兵如同海潮般涌来。

阿史那·土门站在高坡上,俯瞰整个战场。

“射雕者,放箭!”

五万射雕者同时放箭。箭雨遮天蔽日,如同蝗虫过境。燕黄弓弩手举盾遮挡,但仍有无数人中箭倒下。

“轻骑兵,冲锋!”

十万轻骑兵从两翼包抄。他们的速度太快,燕黄弓弩手来不及瞄准,只能胡乱放箭。一个又一个轻骑兵中箭落马,但更多的人继续冲锋。

“重骑兵,正面冲锋!”

五万重骑兵从中央突进。人马皆披铁甲,冲锋时如同移动的铁墙。燕黄车兵的长矛刺上去,刺不穿铁甲;战车撞上去,撞不动重骑。重骑兵踏碎战车,踏碎步兵,踏碎一切阻挡他们的东西。

但燕黄军队太多了。一个倒下,另一个补上;一排被破,另一排顶上。

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天。

日落时,双方各自收兵。战场上留下二十万具尸体——燕黄十二万,凶卢瑟八万。

第一战,未分胜负。

血战百年

此后百年,燕黄帝国与凶卢瑟汗国打了无数场战争。规模从几万人到几十万人不等,战线从长城延伸到草原深处,时间从几年延续到几十年。

第一百年,阿史那·土门的孙子率军突破长城,一度打到长安城下。李世民的重孙子据城坚守,苦等援军。三个月后,各地援军到达,内外夹击,凶卢瑟骑兵大败而逃。

第一百二十年,凶卢瑟汗国发生内乱,三个王子争夺汗位。燕黄帝国趁虚而入,派军深入草原,一度攻破汗帐。但草原太大,燕黄军队补给跟不上,只能撤退。

第一百五十年,凶卢瑟汗国出了个雄主,名唤“阿史那·骨咄禄”。他统一各部,重组军队,再次南侵。这一次,他们吸取教训,不再硬攻长城,而是绕过长城,从西边入侵。燕黄帝国措手不及,丢掉整个西域。

第一百八十年,燕黄帝国出了个名将,名唤“郭子仪”。他率领十万精兵,深入草原,与凶卢瑟骑兵野战。他发明了“车阵”——以战车围成圆阵,步兵居内,弓弩手居车上,骑兵居阵外。凶卢瑟骑兵冲不破车阵,反被弓弩手射杀无数。这一战,燕黄全歼凶卢瑟五万骑兵,威震草原。

第二百二十年,凶卢瑟汗国联合西域诸国,组成三十万联军,再次南侵。燕黄帝国同样集结五十万大军,双方在长城脚下对峙三年。三年里,大小战斗数百场,死伤无数。最终,双方都打不动了,签订和约,互不侵犯。

第二百五十年,和约破裂。凶卢瑟汗国的新大汗撕毁和约,再次南侵。这一次,燕黄帝国早有准备。他们在长城外修建了无数堡垒、烽火台、屯田点,步步为营,压缩凶卢瑟的生存空间。三十年过去,凶卢瑟被迫西迁,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草原。

第三百年,凶卢瑟汗国灭亡。残余部落向西迁徙,进入中亚草原。燕黄帝国收复所有失地,在草原上设立都护府,派军驻守。

百年战争,结束了。

长城内外,留下了数百万具尸体。

第三十章岛国风云

前和政权的统一

当大陆上战火纷飞时,东方的岛屿上也在发生剧变。

前和政权——那个带有日本色彩的政权——在九州的岛上完成了统一。

前和人自称“大和民族”,信奉神道,崇尚武士道。他们的领土由四个大岛组成——九州、本州、四国、北海道。他们建立了以天皇为象征、以将军为实际统治者的幕府政权。

前和政权的都城名唤“平安京”,建在本州岛中部的盆地中。城市仿照长安建造,呈长方形,街道纵横如棋盘。城北是皇宫,以桧木建成,朴素典雅。城南是朱雀门,门前是宽阔的朱雀大街,直通罗城门。

前和政权的军队,以武士为核心。

武士——精锐战士。从小接受严格的训练,精通弓马、剑术、枪术。他们身披大铠——以皮革与铁片制成的铠甲,头戴兜鍪,面覆铁颊。他们手持太刀或长枪,骑乘战马,是前和军队的核心力量。

足轻——步兵。由农民组成,装备简陋,训练不足。他们手持长枪或竹弓,在战斗中担任辅助角色。但胜在数量庞大,是前和军队的基石。

弓兵——远程力量。以和弓为武器,射程远、精度高。和弓长逾两米,需双手拉弓,威力惊人。

忍者——特种部队。行动无声,擅长暗杀、侦察、破坏。他们身着黑衣,面覆黑巾,以手里剑、吹箭、锁镰为武器。他们是幕府将军的眼睛与耳朵,也是最隐秘的刀。

前和政权的将军名唤“源赖朝”,号称“征夷大将军”。他征服了所有对手,统一了整个日本列岛。

但他的目光,从未离开北方。

那里,是洛斯卡王国控制下的虾夷地。

洛斯卡的扩张

洛斯卡王国——那个带有强烈俄罗斯色彩的政权——在吞并白洛克失败后,转向东方扩张。

他们的哥萨克骑兵越过乌拉尔山脉,一路向东,征服了无数部落。他们最终抵达太平洋沿岸,在黑龙江口建立了据点。他们的势力范围,已经延伸到前和政权的门口。

前和人称他们为“红毛人”——因为他们发色偏红,皮肤白皙。

洛斯卡王国的军队,前和人也见识过了。

哥萨克骑兵——最让他们头疼的敌人。这些草原上的轻骑兵行动如风,来去无踪,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前和的武士追不上他们,打不着他们,只能被动挨打。

射击军——火绳枪手。洛斯卡的火绳枪比前和的弓箭射程更远,威力更大。前和的武士冲不到射击军面前,就会被射成筛子。

波耶骑兵——重装骑兵。前和的武士与之正面对决,往往不分胜负。但波耶骑兵的铠甲太厚,太刀砍不进去;波耶骑兵的长矛太长,武士够不着他们。

沙皇伊凡雷帝的使者来到平安京。

“沙皇说了,”使者说,“虾夷地是洛斯卡的领土。你们的渔民不能去那里捕鱼,你们的商人不能去那里贸易。否则——就是宣战。”

源赖朝看着他,沉默了很久。

“回去告诉你们的沙皇,”他最终说,“虾夷地,自古以来就是我大和民族的渔猎之地。你们的哥萨克,才是入侵者。”

使者离开。

源赖朝召集所有武士、所有大名、所有能战斗的人。

“我的武士们!”他的声音在平安京上空回荡,“北方的红毛人来了!他们说,虾夷地是他们的!他们说,我们的渔民不能去捕鱼!他们说,我们的商人不能去贸易!你们说,怎么办?”

“打!”武士们怒吼。

“他们说,他们的火枪天下无敌!你们说,怎么办?”

“打!”

“他们说,他们的哥萨克来去如风!你们说,怎么办?”

“打!打!打!”

源赖朝拔出太刀。

“出征!”

吞并百鲜

但在北上之前,源赖朝必须解决后顾之忧。

南方,隔海相望,是百鲜半岛。

百鲜半岛上,有两个小国——百济和新罗。它们带有朝鲜与韩国的色彩,文化相近,却世代为仇。百济亲日前和,新罗亲北洛斯卡。

源赖朝决定,先吞并百鲜,统一半岛,然后北上。

他派使者到百济。

“联合起来,”使者说,“一起消灭新罗。事成之后,半岛平分。”

百济国王同意了。

三万前和武士渡过对马海峡,与五万百济军会师。八万联军,向新罗进军。

新罗只有三万军队。但他们有一样东西——龟船。

龟船是朝鲜半岛的独特发明。船身覆以铁板,形如龟壳,箭矢射不进,火弹烧不着。船上四面开炮窗,可向任何方向开火。龟船速度快,机动性强,是当时最先进的海上战舰。

新罗的三万军队,加上一百艘龟船,与八万联军展开决战。

第一战,在海上的鸣梁海峡。

一百艘龟船,对阵三百艘前和战船。前和的战船小而快,但龟船的装甲太厚,撞不沉,烧不坏。龟船上的火炮轰鸣,一发炮弹就能击沉一艘前和战船。

战斗持续了一天。日落时,前和损失一百五十艘战船,新罗损失二十艘龟船。

海上,前和败了。

但陆上,新罗败了。

八万联军包围新罗都城。新罗的三万军队被困在城中,无法突围。城外的龟船再厉害,也救不了城内的军队。

围城三个月后,新罗投降。

源赖朝进入新罗都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撕毁与百济的盟约。

“半岛,”他说,“只能有一个主人。”

前和军队突然翻脸,攻击百济军。百济军措手不及,损失惨重。百济国王被俘,被押到源赖朝面前。

“你……你背信弃义!”百济国王怒吼。

源赖朝看着他,笑了。

“背信弃义?战场上,没有信义,只有胜负。”

百济国王被杀。

百济和新罗,被前和吞并。百鲜半岛,第一次统一。

三百年战争

吞并百鲜后,源赖朝挥师北上。

他的目标,是虾夷地。他的敌人,是洛斯卡王国。

此后三百年,前和与洛斯卡在虾夷地展开了漫长的战争。

第一战,在渡岛半岛。前和的武士乘船登陆,与洛斯卡的哥萨克骑兵展开激战。前和的太刀砍不断哥萨克的皮甲,哥萨克的马刀劈不开武士的大铠。双方从日出杀到日落,各自损失数千人,未分胜负。

第二战,在石狩平原。前和的弓兵以和弓射杀哥萨克骑兵。和弓的射程超过哥萨克的火绳枪,前和弓兵在三百步外放箭,哥萨克只能被动挨打。但哥萨克骑兵的机动性太强,他们绕到前和后方的据点,烧毁粮草,杀死老弱。前和被迫撤退。

第三战,在宗谷海峡。前和的水军与洛斯卡的船队遭遇。前和的战船小而快,洛斯卡的船大而坚。双方在海峡中鏖战三天三夜,最终洛斯卡船队被击退,但前和损失了三分之二的战船。

第一百战,在择捉岛。双方在岛上激战。前和的武士擅长近身格斗,洛斯卡的射击军擅长远程射击。双方各展所长,各避所短。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年,岛上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最终,前和占领了半个岛,洛斯卡占领了另外半个。

第二百战,在库页岛。前和的忍者潜入洛斯卡的据点,暗杀了一个又一个军官。洛斯卡的哥萨克找不到忍者的踪迹,只能被动挨打。但洛斯卡的沙皇派出更多的军队,以数量压制前和。前和被迫撤退,但忍者在撤退途中设下无数陷阱,洛斯卡追兵损失惨重。

第二百五十年,前和出了个名将,名唤“武藏坊弁庆”。他发明了“三段击”战术——火枪手分三排,一排射击,一排装填,一排准备。轮流射击,弹幕不断,打得洛斯卡射击军抬不起头。弁庆率领三万前和军,一路北上,连克洛斯卡十七座据点,打到库页岛最北端。

第二百八十年,洛斯卡出了个名将,名唤“叶尔马克”。他率领五千哥萨克骑兵,绕过前和主力,直捣前和在北海道的大本营。前和措手不及,大本营被烧毁,弁庆战死。前和被迫全线撤退,退回本州岛。

第三百二十年,双方都打不动了。前和损失了整整一代人,洛斯卡也损失了无数哥萨克。他们在虾夷地中间划了一条线,约定互不侵犯。

三百年战争,结束了。

虾夷地,被一分为二。北边归洛斯卡,南边归前和。岛上的原住民阿伊努人,几乎灭绝。

第三十一章高腊的悲歌

入侵恒河

就在各方势力混战的同时,高腊王国——那个东南亚风格的曼陀罗王国——也在蠢蠢欲动。

国王阇耶跋摩七世已经老了。他坐在巴戎寺的王座上,看着那些微笑的佛面,沉默不语。

“陛下,”身边的将领说,“恒河流域现在空虚。庞哲特大公死了,卡扎菲卡·巴特拉克王朝的国王是个软蛋。这正是我们入侵的好时机。”

阇耶跋摩沉默了很久。

“恒河,”他最终说,“是我们祖先的土地。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祖先从那里来,来到这片土地。现在,该回去了。”

他站起来。

“出兵。”

高腊王国的军队,以战象与步兵为主。

战象军团——高腊最强大的力量。战象比蜥蜴人的更大,比庞哲特的更强壮。每头战象身披彩绘甲,长牙绑利刃,象背上的箭塔载五名士兵——三名弓手,两名长矛手。

步兵——主力部队。手持长矛与圆盾,身披藤甲。藤甲以藤条编成,涂以树脂硬化,轻便而坚韧。

弓兵——远程力量。手持复合弓,射程远、精度高。箭矢淬以毒液,见血封喉。

骑兵——数量不多,但精锐。战马来自草原,骑手来自贵族。他们身披铁甲,手持长矛,是高腊的突击力量。

十万高腊大军,越过边境,进入恒河流域。

阿三们的怒火

但高腊人错了。

他们以为,恒河流域现在空虚,不堪一击。他们不知道,阿三们——那些达罗毗荼人——虽然失去了大公,虽然国王软蛋,但他们有一样东西,比任何军队都可怕——

仇恨。

高腊人烧毁了他们的村庄,杀死了他们的亲人,玷污了他们的神庙。消息传到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城市,每一个人耳中。

“他们来了。”老人们在广场上说,“那些东方的蛮子,那些信佛的异教徒,他们来了。”

“怎么办?”年轻人问。

“怎么办?”老人们眼中燃烧着火焰,“打!打!打到最后一个达罗毗荼人倒下!”

没有国王的命令,没有将军的指挥,没有军队的组织——达罗毗荼人自己站起来了。

农民拿起锄头,渔民拿起鱼叉,商人拿起弯刀,祭司拿起法器。男人上阵,女人送粮,老人磨刀,孩子放哨。整个恒河流域,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兵营。

高腊人第一次感到恐惧。

不是恐惧敌人的强大,而是恐惧敌人的数量。

太多了。

漫山遍野,到处都是。杀了一个,冒出来十个;杀了一百,冒出来一千。他们永远杀不完,永远赶不走,永远打不垮。

人海战术

第一战,在高腊军营外。

三万达罗毗荼人包围了高腊军营。他们没有铠甲,没有阵型,没有战术。他们只是冲,只是杀,只是死。

高腊的战象冲锋,一次踏死一千人。但后面还有两万九千人,继续冲。

高腊的弓兵放箭,一次射杀五百人。但后面还有两万八千五百人,继续冲。

高腊的步兵列阵,一次斩杀两千人。但后面还有两万六千五百人,继续冲。

从日出杀到日落,三万达罗毗荼人,死了两万。但高腊也损失了五千战象、三千步兵、两千弓兵。

第二天,又有五万达罗毗荼人包围了军营。

第三天,又有八万。

第四天,又有十万。

高腊人被困在军营里,不敢出来。他们的粮草快用完了,他们的士气快崩溃了,他们的士兵快疯了。

“撤!”阇耶跋摩下令,“撤回高腊!”

吴哥之焚

但撤退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伏击。

达罗毗荼人点燃了森林,浓烟遮天蔽日。高腊的战象惊慌失措,开始失控。一头战象撞向另一头,十头战象撞向一百头。战象军团,自相践踏,损失过半。

达罗毗荼人从四面八方涌来。他们杀死每一个落单的高腊士兵,烧毁每一辆掉队的粮车,抢夺每一头倒下的战象。

高腊人一路逃,一路死。十万大军,活着逃回高腊的,不足三万。

但达罗毗荼人没有放过他们。

他们追击到高腊边境,攻入高腊境内,一路烧杀抢掠。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吴哥。

吴哥是高腊的都城,是阇耶跋摩的王座,是那些微笑佛面的所在地。

达罗毗荼人包围了吴哥。

阇耶跋摩站在城墙上,看着城外漫山遍野的敌人。他的身边,只有不到两万残兵。

“陛下,”将领说,“我们守不住的。投降吧。”

阇耶跋摩沉默了很久。

“投降?”他笑了,“你知道那些佛面为什么笑吗?”

将领摇头。

“因为他们知道,一切都会过去。胜利,失败,荣耀,屈辱——都会过去。”

他转身,走下城墙。

达罗毗荼人攻入吴哥。他们烧毁了宫殿,砸碎了佛像,抢走了财富。巴戎寺被点燃,那些微笑的佛面在火焰中熔化,如同眼泪。

阇耶跋摩死在王座上。据说,他死的时候,脸上带着微笑——和那些佛面一模一样的微笑。

吴哥窟,被烧成废墟。

第三十二章终章:大争之后

新世界的轮廓

大争之世,持续了三百年。

三百年里,无数人死去,无数文明毁灭,无数帝国兴衰。草原上尸骨如山,河流中血水如潮,空气中弥漫着腐臭与烟尘。

三百年后,幸存者们抬起头,发现世界已经变了。

非洲,桑巴蒂帝国与鲁克王朝划界而治。他们在血战中学会了尊重,在仇恨中学会了共存。双方的商人往来不绝,工匠交流技艺,学者探讨哲学。草原上的尸骨,化作肥沃的土壤;战场上的鲜血,浇灌出新的文明。

欧洲,白洛克王国成为西方霸主。他们的火枪与火炮,让所有邻居望而生畏。洛斯卡王国臣服于他们,但保留了自己的文化与信仰。双方在边境上筑起教堂与修道院,祈祷和平永驻。

东方,燕黄帝国与凶卢瑟汗国的战争结束了。凶卢瑟西迁,燕黄北进。长城不再是边境,而是帝国的一部分。草原上设立都护府,汉人官员与草原贵族共同治理。游牧与农耕,第一次真正融合。

岛国,前和与洛斯卡在虾夷地对峙。三百年战争,让他们学会了谁也无法消灭谁。他们在岛上建立贸易站,互通有无。武士与哥萨克,坐在同一张桌前喝酒,谈论着各自的家乡。

东南亚,高腊王国灭亡了,但它的文化与信仰没有灭亡。那些逃到山里的高腊人,在密林中重建家园。他们雕刻新的佛面,建造新的寺庙。那些微笑,再次浮现在石头上。

南方,蜥蜴人没有灭亡。逃到灰烬带的幸存者,在混血种族的庇护下繁衍生息。他们保留了血脉池中的最后一滴原初之血,等待哈克斯的召唤。

东方,古墓一族在亡灵之谷继续存在。他们的木乃伊战士,在漫长的岁月中守护着魔族的传承。冥界的大门,永远为他们敞开。

西方,绿玛人在森林中繁衍生息。他们的造物主依然陪伴着他们,以少年少女的形态,以金色巨龙的形态,以任何他们需要的形态。他们学会了一件事——战争不是唯一的选择。

神界的沉思

神界,双神相对而立。

埃利翁俯瞰凡间,看着那些废墟与新生。他的眼中,有悲伤,也有希望。

“三百年了。”他说。

“三百年。”埃里克特点头。

“死去了多少人?”

“数不清。”埃里克特说,“但活下来的,更多。”

埃利翁沉默。

“你还记得吗?”他问,“创世之初,我们创造的那四十个神灵。现在,他们在哪里?”

埃里克特望向凡间。

“哈特莱恩,在起源森林。他的精灵和半身人,还在战斗。哈克斯,在沉息沼泽。他的蜥蜴人,几乎灭绝了。斯卡因,在冥界。他的孩子们,正在引导亡魂。”

“还有呢?”

“绿玛人的造物主,在森林中。祂的孩子学会了战争,也学会了和平。维齐尔,在血月之民的祭坛上。祂的力量在战争中增长,但也在战争中消耗。战争与征服之神,在每一个战场上游荡。祂永远饥饿,永远不满足。”

埃利翁看着他。

“你呢?”

埃里克特沉默了很久。

“我在想,”他最终说,“我们创造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埃利翁没有回答。

他望向凡间,望向那些正在重建家园的人——桑巴蒂与鲁克的商队,白洛克与洛斯卡的教堂,燕黄与凶卢瑟的都护府,前和与虾夷的贸易站,灰烬带的新生儿,亡灵之谷的木乃伊,绿玛人的篝火晚会。

“也许,”他说,“不是为了什么。也许,只是为了存在本身。”

埃里克特看着他,第一次露出笑容。

“也许吧。”

两位创世神并肩而立,俯瞰凡间。

凡间,新的一天正在开始。

---

大争之世,始于仇恨,终于理解。

始于战争,终于和平。

始于死亡,终于新生。

双源纪,至此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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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大大 手持孤灯的守夜人还在努力码字中(๑•̀ω•́)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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