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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眉黛青山,双瞳剪水
作者:未世渔人本章字数:2802更新时间:2019-08-22 11:13:03

(单看外观,有人觉得她是温婉贤淑的少女,也有人觉得她是清纯高冷的女神。接触了就你就发现她是个有着90% 爷们儿性格的乐观女汉子。然而就在某个冬天,我再也找不回这个曾经爱笑的林未夏。)

我的这种处境一直持续到初中。那年我性情突然大变,因为认识了林未夏这姑娘。若说林未夏,也算是个奇葩,不信你看:

身材:大长腿小细腰、个子高挑。在十三四岁那个刚刚发育的年纪里,虽然尚未丰满,但我确定再过个三五年那绝对是个模特身材。

容貌:肤白肌嫩樱桃口,浓眉大眼双眼皮。特别是那浓密又长的睫毛,总跟化了妆似的,可谓是“眉黛青山,双瞳剪水”。

性格:不要被她的外观蒙蔽而误认为她是温婉贤淑的少女或是清纯高冷的女神,她就是个有着90% 爷们儿性格的汉子。典型的特点就是发起疯来一个人能撂倒俩男同学;偶尔出口成“脏”,让我们这些单纯的小姑娘听着害羞;比较神经大条,身上从来没有那种小家子气。无拘无束、敢做敢为、很真实很自我,这就是林未夏。

人缘:同学喜欢她,因为她心胸宽广,交往起来不累;老师喜欢她,因为她聪明,学习成绩好;小朋友和大妈喜欢她,因为她不论待谁都很和善。在班里,女同学愿意叫她“夏姐”,男同学愿意叫她“林妹妹”或“林哥”,可见这人缘,人格魅力不可小觑。

特长:四肢还有头发特长……嘿嘿,开玩笑的。语言能力好,英语学的超级棒!

理想:学习瑞典语,将来去芬兰留学,顺便看看圣诞老人的故乡。

我曾傻傻地问:“去芬兰难道不该学习芬兰语吗?”

“来,姐姐给你普及下知识。”林未夏回我,“第一:芬兰语过于复杂,是世界上公认的最难学习的语言之一,所以我不想挑战这种高难度的语种。第二:芬兰人说两种语言——芬兰语和瑞典语,这两种语言在芬兰是并列的。第三:学会了瑞典语,去瑞典也不愁了,一箭双雕不是?”

“那不是说英语是世界上的通用语吗?你英语都那么好了,还学别的干吗?”

“世界的通用语不代表世界人都会啊?英语在我们这普及这么久了,还不是一样有人连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

嗯,未夏说的对!

认识她后,我这只乖巧的小绵羊硬是被带成了骚动的跳马猴子,从此屁股上跟长了个钉似的,一刻都不想坐着。一下课就迫不及待地冲出教室跟别人疯闹。上课也不老实,总是偷偷跟前后左右同学说悄悄话,传个纸条啥的。为此没少挨老师罚站。

那时起就没人欺负我了,处境终于改变了,我就想啊,大家对我的评价也该变变了吧?不能再是“邋里邋遢、大大咧咧、傻不啦叽”吧?哎,你别说,果然如我所想,还真有新评价:上述前三条+疯疯癫癫,最后总结依旧是一无是处。无奈,看来大家对我的印象已经根深蒂固不可动摇了。

初中最快乐的事就是放学回家后撂下书包就跟林未夏跑出去撒野,小学的时候我很少玩、很少出门,因为很少有人爱跟我这种蔫孩子玩。你说我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这待遇呢?不过也活该,谁让我太老实?

要说为啥我能和林未夏成为好朋友,这就得感谢我初一时的语文老师了。

有一天,她对我们说:“今儿留一作文,写写你们的十年感言。”

“什么叫十年感言?”我问她。

“就是你们近十年的主要经历和感受,你们都是中学生了,写这个应该不难。”老师回答着。

哦,原来这就是十年感言啊,确实不难,懂了。

就在这时有一个叫林未夏的同学站起来说:“这东西还用写么,我这十年的经历可简单了,老师要是想知道我说就是了。”

老师告诉大家,这是作文,不是演讲,要用写的,目的是锻炼写作能力而不是口语表达能力。林未夏同学也不知道懂没懂,反正是再没说啥。

放学回家后我立马奋笔疾书,哎呀妈呀,你说这也叫作文么,也忒简单了,一会儿就写完了。

第二天一早班长就把这些作文收走送老师办公室去了。当天的语文课,老师说她从众多作文里挑出了两篇,把作者叫出来给大伙读读,于是叫了林未夏的大名。我心想肯定是这丫头写的好啊,不然能要她读?她往讲台上一站,拿着自己的稿子就开始念:

我的十年感言——

十年前,我太小不记事,无感。

九年前,我不识字,无知。

八年前,我上幼儿园小班了,兴奋。

七年前,我上幼儿园大班了,骄傲。

六年前,我上小学一年级了,自豪。

五年前,我上小学二年级了,无聊。

四年前,我上小学三年级了,感受如上。

……

今年,我上初一了,感受如上。

她在那一边念,下边同学就一边笑,我就纳闷了,笑啥啊,人家也没说错啊?

然后,林未夏刚念完,老师又让我去念,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终于被重视一次了,于是我声音洪亮地说道:

十年前,我三岁,没啥感受。

九年前,我四岁,感受如上。

八年前,我五岁,感受如上。

……

今年,我十三岁了,依旧没啥感受。

我念的时候同学也在笑,只有老师板着脸在那怪吓人的,然后她问我们:“知不知道大家为什么要笑?”

“不知道啊!”我俩异口同声。

她接着问:“那你们觉得自己写的好不?”

我和林未夏都表示挺好的。

“你们两个写的这叫十年感言吗?”她接着问。

“怎么不叫啊,句句属实。”林未夏回答。

“的确句句属实,但也句句废话。”老师满脸无奈地说。

然后她让我俩听听其他同学写的,我们才发现,的确句句废话。

打那以后我俩就成了好朋友。我特喜欢林未夏,虽然我没她白、没她高、没她漂亮,也没她勇敢、没她凶悍,但我一点没觉得自卑。我们还约好了,老师要是再让写十年感言,一定得把我们的相识写进去,不能忘了彼此啊,英雄,必须惺惺相惜。并且不约而同地感慨我们两家离得并不远,怎么就没早点认识呢?相见恨晚啊!

那时,作为初中生,面临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中考。

老师天天在我们面前念叨,X高中怎么怎么好啊;X高中教学质量如何如何高啊;X高中教师素质如何如何高啊;X高中高考成绩如何如何高啊;X高中每年都出几个清华北大啊;不是谁都考得进之类的。好像能去那读书的都特牛。

就说我上届的一个男生,在我们那小初中是出了名的“垃圾”,其实他人还是不错的,就是有点叛逆、爱打架、早恋、不怎么听老师的话,所以就成了老师口中“学生中的败类”。不料中考的时候“不小心”考了个高分,考进了X高中。从此,教过他的老师再提起他的时候,不再是摇头叹息,而是眉飞色舞,说这个学生如何如何机灵、如何如何会学、如何如何优秀……

在这,先简单提及下这个“小垃圾”,后文必须详细介绍下他靠着什么本领在高中混得风生水起,让众多少男少女眼红。

可见,一旦考进X高中,就是咸鱼也能翻身。于是,我们这些小初中生就认为X高中是这么这么的好,把它看成是“圣地”。不过,我和林未夏是属于后知后觉型,因为一般人都是小学时候就知道了X高中的好,而我俩是到了初三才意识到。也是从初三那刻起我们发誓要努力好好学习,努力天天向上,考上X高中(当时我和林未夏的成绩还是不错的,考X高中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我们必须多努力确保万无一失)。

从此我们取消了朋友间的聚会,为了多看书;放弃了休假,补习功课;甚至彻夜不眠做一大堆数字、字母加汉字的习题,只为考X高中。考上X高中,就意味着我们有资本骄傲。

后来,我和林未夏如愿以偿的考上了X高中,并且分到了一个班,得知这个消息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激动得直流鼻涕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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