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幸走出‘极乐禁区’酒馆的店门,脚步沉重。
刚刚接取的任务内容令他心情复杂。
正是那则‘联合任务’。
联合任务,顾名思义,便是可由极乐禁区多名禁者同时接取,当然,这也意味着任务的难度必然不低。
此任务,与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下水道女尸’事件有关。
死者为女性,年龄14岁,体能32。死因已确定为他杀,被抛尸于某条街道下水道井盖内,尸身腐烂有异味传出,被清洁工人发现,随后报警。
这本身只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但警方破案过程中,却发现无论从哪条线索展开追踪,总是会在关键步骤时,有当事人不在安全区,而负责处理低体能者事务的苏越警方,无权要求高体能者返回安全区接受调查,线索就此断掉,因此该案一直悬而未决。
而该任务,便是查清此事的真相,找出凶手。
曹幸甚至怀疑,这则任务就是苏越警方发布的。
如今这个时代,普通人的体能也不比从前。
经过了‘血色恐怖’的筛选,高体能者的占比大大增加,而为了城市内资源利用最大化,政府以男性体能超过50,女性体能超过40为标准,划定了‘高体能者’与‘低体能者’的界限。
其目的在于鼓励高体能者夫妻生育,低体能者夫妻不育,同时禁止高体能者与低体能者通婚,因为事实规律证明,高体能者与低体能者孕育的后代,往往也是低体能者。
通过这种人为干预生育的方法,政府希望能在未来数十年内将全人类的平均体能提升一个台阶,或者叫的更通俗一些:进化。
既然阶级已经划分了,各种权利自然而然逐渐开始区别对待——虽然这不是政府的初衷。
‘下水道女尸’这件事,究其根本,只是死了一个不起眼的低体能者而已,试问抗血战场每天要死多少人?没人知道。所以无论媒体如何造势,群众如何沸腾,苏越高层并不会当回事:在这个时代,底层民众的舆论根本不会对这座城市的决策者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不过苏越警方就没这么潇洒了,低体能者事务本来就是他们的分内之事。所以他们通过‘极乐禁区’求助禁者,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最主要的是那则‘联合任务’上写明了:如有需要,苏越警方会全力配合。
不得不说,曹幸还挺同情他们的。
当然,他更同情那个年仅14岁就丢了命的女孩。正直花一样的年纪,就此止步了。
最可气的是,明明已经确定了死者死因,却依然揪不出凶手,不用想也知道,这其中肯定掺杂着某些‘高体能者’不为人知的秘密。
在大部分禁者看来,这种任务最是鸡肋:赏金少、难度大,多半还会得罪人。但曹幸却是直接下了。
他想维护在这个时代并不多见的‘正义’。
或许这很可笑,但他无法坐视不管。
“呼——”曹幸呼出长长一口气,打定主意道:“先去警署问个明白。”
还有一个月就要动身参加‘佣兵联盟邀请赛了’,曹幸的时间并不充裕。
……
“案件很大概率发生在被抛尸地点附近的‘龙兴中学’。”警署负责人这么说道:“我们在某幢教学楼里的杂物间里找到了凶器,我们做过对比确认,正是那把刀杀害了死者。”
“凶手并没有很好的处理凶器,甚至连血迹都没有清洗干净,我们初步推断有两个可能,第一,凶手是死者的同学,年纪不大,犯罪后极度紧张,随手丢弃了凶器。第二,凶手有持无恐,不屑于处理凶器。”
“那可以通过死者的社交圈来调查啊。”曹幸脱口而出。
“没用的。”负责人摇了摇头,“老师同学像是统一口径似的,一口咬定死者性格孤僻,极少与人说话,更别说有什么朋友了。所以,我们更倾向于第二个推断。”
“统一口径?”这倒是出乎了曹幸的预料。
负责人点了点头,继续说道:“龙兴中学是苏越小有名气的一所私立学校,据我所知还与苏越各个影视大学都签有保送协议。不少父母想方设法托关系把孩子送进来,当然也有凭自己自身条件考进来的,死者就是其中之一。”
话至此处,曹幸大概明白了。
这大概是个贵族子弟杀害平民子女的案子。
至于动机?多半还是因为男女间那点事。
负责人意味深长看了曹幸一眼。这人看起来平平无奇,同当今的普通上班族好像没什么两样,在曹幸稍稍展示出那张‘禁者委托协议’之前,他还以为来者又是哪家唯恐天下不乱的记者。
如今,来者便是破案的唯一救命稻草。
所以负责人毫无保留全盘托出。
“实不相瞒,龙兴中学周边聚集着不少无业青年。”负责人顿了一顿,“说白了就是一群小混混,平日里没少惹是生非。”
“其中一个头目‘毛刺’,是我们的重点怀疑对象。”负责人严肃道,“我们通过监控调查,事发前几天,‘毛刺’曾经会同几个痞子,在学校附近的街道纠缠过死者。”
“不过,那家伙虽是不务正业的地痞,说话却是滴水不漏。”负责人摇了摇头,“最后也只能按性骚扰来处罚,拘留了几天就放了。”
曹幸点点头。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曹幸也明白对方的意思。
有些事警署做起来不方便,曹幸可没有什么顾虑,如果不能从那个叫毛刺的家伙嘴里知道些什么,真是白瞎了自己这身本事了。
……
“来来来,大家举杯!”
“刺儿哥这都六进宫了吧!必须走一个!”
“待会好好洗个澡,给刺儿哥找个妹妹松松筋骨,去去晦气!”
路边露天的烧烤夜市,倒是跟十年之前没什么两样。曹幸走在油迹斑斑的马路牙子上,颇为享受这不多见的烟火气。
“老板,来二十串羊肉。”
曹幸走至摊位前,静静说道。
末了补充一句:“别烤太熟。”
“别烤太熟?”烧烤小哥一脸疑惑,这个要求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就好这口,太熟了没嚼劲。”曹幸笑笑。
“得嘞!”烧烤小哥答应着,顺手一直身旁空桌,“去那坐着歇会呗!”
曹幸欣然入座。
不多时,一盘堆的小山似的羊肉串混着一股热辣的香气扑面而来,曹幸不禁食欲大振。
“哎?!”
一旁的客人倒是看不下去了。
“我说你怎么搞得,这小子才刚来,怎么就给他先上了?!”
“就是!我们哥几个桌上都空了多久了?眼瞎看不见是不是?!”
“还想不想干了你?!”
叫嚣的正是毛刺等人。
“哎哟,实在对不住各位大哥,那小哥喜欢吃夹生的,是烤的快了点。”烧烤小哥赔笑。
“你糊弄鬼呢?!”
“说什么废话!大头,你去把那小子盘子端过来,哥几个先吃着!”
曹幸不紧不慢吃着,兀自享受生肉入喉的美妙。
被称作‘大头’的家伙倒是没什么顾忌,两步走至曹幸桌前,伸手就要端走盘子。
“吼…”
曹幸斜眼瞥了一眼来者,嗓子里竟发出一道野兽般的低吼。
“卧槽!”
‘大头’一个哆嗦,直接吓得退了一步。
事实上甭说大头,连曹幸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发誓,那种声音绝不是他主动发出的,更像是一种对食物渴求的本能。
“艹,你小子属狗的啊,还护食!”大头反应过来,顿时恼羞成怒。
“真扫兴。”曹幸叹了口气,旋即抬起头淡淡道:“你们,谁是毛刺?”
“哦?”
这下对方均是来了兴致,一众不约而同站起身来,麻利的更是已经抄起了酒瓶。
“小子,看来你不是过来吃东西的。”毛刺慢慢走过来,颇有大哥风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