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搜
纵横小说
首页 玄幻奇幻 诸天万界 奇门武者
情色闪电(信笔所至)
作者:马毅本章字数:5642更新时间:2019-12-04 23:16:41

1

我没来忘记过她,毕竟没几个男人能忘记自己的第一个女人,可我也没想过能再次遇见,更何况是在这家破社区医院里遇见。

我一进门就认出了她,到饭点了,她正给床上一老太喂饭。我混蛋老爹在这社区医院躺了快两年,病房里每位病人的情况我都是门清,这老太明显是新来的,她的床位原先是王大妈的,可惜前两天王大妈大晚上高血压病发,走了。

她跟这位正吃饭的老太必定是沾亲带故,毕竟这所医院只收穷鬼,穷鬼们可请不起护工。

街上买的稀饭毫不走心的往老爹嘴里送,连饭汁流出来我都没注意到,这不能怪我,男人瞧见漂亮女人还能把目光收回来的,要么是玩的多,要么是手里正搂着一位,而我两不沾。

我正对着她坐,目光肆无忌惮,我不得不承认她还是很漂亮,头上也还扎着多年前的粉色头绳,不过时间到底也带走一些东西,她脸上没了校园的青涩,却换来一分韵味,成熟的韵味,看得人心里直痒痒。

我知道她也认出了我,不然不会任凭我目光放肆,可让我吃味的是我这混蛋老爹玩了一辈子,现在嘴都说不出话了,这眼睛却还不老实的直勾勾盯着她,我笑着拍拍这老家伙的脸,他回过头像是犯错的孩子一样,冲我憨憨一笑。

稀饭不好喂,但街上买的毕竟量少,我给老爹随意擦擦嘴,完事后屁股一拍转身就走,道别的话到门口才说出来,“走了,老头。”

出门再一看表,我才发现这顿饭竟然喂得这么慢,按平常撑死就十五分钟。

六点十五分,冬季的白城已经完全擦了黑,按原先,我本该立马开车就走,今天怪事却是一桩接一桩,我的脚竟迈不开步子,甚至还鬼使神差的靠在医院的大门口点上了根烟。

我告诉自己就一根烟,烟灭就走,可直到余光瞥见她走出来,我才缓缓灭掉烟盒里的最后一根。我盯着她,她也似乎被我这赤裸裸的目光止住了脚,微笑着回看着我,久久我嘴里才说出一句话,我自认为用了我最温柔的语气,“怎么不认识了?”

冬季白城的天气就像老妇女的脸,说翻就翻,我这刚一张嘴,这老天竟“咵嚓”一个轰雷,雨点子也猛降下来。

时势造英雄,我当然没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把她请上了我的二手桑塔纳。

插科打诨,这是我辍学后的拿手绝技,一路上两人倒也有说有笑。

我不是有意绕路,我是得确认我家那只母老虎不在家,从挡风玻璃随意一瞥,我的家像往日一样黑悠悠一片,我的心也瞬间放松下来,这母老虎没个两三点肯定是回不来。

手刹一拉,她笑着对我说了声,“谢谢。”

我倒也是直接,侧身问,“不请我上去坐坐?”话一出口作为小混混的我竟有些心虚,都是成年人,谁不知道男人的坐坐里面藏了脏心思。

天黑的恐怖,早就坏了的车灯让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能听见她轻轻一笑,我能想象到她温柔的模样,她嘴里玩味,“可以,但要付钱呦。”

她比我先下车,留我在车里愣神,更可笑的是我听着“付钱”两个字竟还有一丝心痛。

一室一厅,她租的房子颇为老旧,可房子里干干净净,就像她人一样。

我坐在床沿上实在忍不住点了根烟,浴室里传来诱人的水声,水砸在地上发出轻响,真像极了五年前。

2

五年前,我们还是单纯的学生,可不是我吹,我也是我们大学有名的校草,但那时候我也还是个羞涩的家伙,暗恋她快三年却没敢说出口,而嘴一张却再没见过她。

五年足够忘记很多事,可那晚上的一丝一毫我从没曾忘过。

那天大约是八点,她猛然找到我,开口也是直接的戳人心肺,“你喜不喜欢我?”都被自己喜欢的姑娘逼到这分上,我当然不能认怂,当即一拍大腿,“喜欢!”还没等她再问,我又说了一遍,“喜欢!”说话的时候,我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眉毛都要飞了。

从她问出口到我们第一次结合,不过三个小时,快得令人发指。

我记得那晚上,央五播着周星驰的《喜剧之王》,我俩像最后剧中的尹天仇和柳飘飘紧紧相拥,她躺在我怀里哭得像个孩子,眼圈红了又红,也是从那晚上我才知道她喜欢我这个木头也喜欢了很久,我至今还是不知道这句话是真的还是假的,但这句话让那个晚上的我很高兴。

短暂的欢愉后,我们在浴室里互相擦拭着身子,我记得她娇羞的轻哼声,浴室里点点的水滴声也徘徊至今。

一个学生能拥有什么,爱情?学业?如果是这两样,第二天我就全没了。

2000年的大学,你做一点屁事都是开除的命。

第二天我一醒她就不在了。

床单红了,我在宾馆前台交了五块的床单钱,一出来,我满大街的找婚庆店,那时候的婚庆店还做学生生意,名字还特老土,叫:求爱计划。

钱从口袋哗哗的流,我抱着一个大箱子满脸喜庆的向学校赶。

晚上,把宿舍几个哥们全叫出来,一个个蹲在半完工的操场上点蜡烛,像模像样的摆出个心形,还借了个音响,声音震天响,我头发梳得立整,手里抱着一捧花。

现在这事是不新鲜,当时可是轰动,里三圈、外三圈围的全是人,那时候的哥们全程当做保镖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

她不知情,是被舍友领着来的,我一瞧见她腿就是一软,还没等她走近,一只膝盖就落在地上,可最终她没走近。

她头也不回,让我有些措手不及,我脑子蒙着揣花大步追。

追是追到了,还和她磨了快两个小时,可最后,她上了一秃头的桑塔拉。

2000年有辆桑塔拉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花给我扔在了路上,但事还得做,回操场的时候,人群都散了,只留有我几个哥们。

我把他们全都赶了回去,一个坐在心形的中央,灭着蜡烛,说是灭其实用脚狠踢。

烛油多,沾满了我的新鞋,而用脚踢又哪能灭得掉呢。

后半夜的操场烧红了天,操场一半是塑料草,味特大,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哪个厕所炸了。

结果说了,开除!

3

她走出来的时候,身上只围了件浴袍,手臂粉嫩,头发湿漉漉的,悄露的耳尖还挑着点水滴,膝盖下的小腿光滑的反光。

她坐在自己的梳妆台前,手脚麻利的对着镜子吹着长发,丝毫不向我掩饰她曼妙的身材,我本该为自己的魅力感到自豪,可那一刻我只感觉自己的喉咙被塞住了,我的脑海跟着她翻飞的手指在翻滚,我感受到同坐在这张床上其他男人炙热的目光。

电视机的声音开的很大,还是央五,还是那部《喜剧之王》,似乎一切都没变,还是我主动,还是我先脱的衣服,只是这次她忘了叫我关灯。

她拍着我臃肿的肚子,脸上露出嘲笑的意味,“几个月了?”

我脸上没有羞愧反倒是自豪,手盖在她的手上,“男人看见它没事,女人要么看不见,不过看见都晚了。”

屋里的灯光亮得吓人,把我和她的影子长长拖拉在地上,她像只狼,而我倒成了懦弱的羊。

屋外的狂风暴雨也印着屋内的,而暴雨间不断闪过惊人的青色闪电。

完事,我和她都软倒在床上,我双手从她颈后穿过,还把嘴里余下的热气呼在她的耳垂边。其实从学校出来后我抱过很多女人,可没有一次像如今这样,我可笑的像个雏儿,似乎想把怀里的女人融进自己的身体,即使她不愿正面与我相拥。

可我终是个有家的男人,扣子一枚一枚的扣上,我没说话,因为离开时我甚至连眼睛都不敢去看她。

离开前还顺手带走了她家里的垃圾,我知道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出门那刻,我猛得想起她的话,“可以,但要付钱呦。”我大着胆子抬眼瞧了瞧她,她对我释然的笑,我也对着她笑了笑,没给钱。

家,名义上是我的家,可房产证上可没我的名,三室两厅,一开灯,地板上遍地的垃圾,我踢踢脚边的酒瓶,不在乎。

今晚我不愿洗漱,头一倒,身子睡在了客房,连身上的衣服都没脱,它们还留有一些味道。

4

深更半夜,谁被吵醒都一肚子火,更别提是被你讨厌的家伙吵醒。

现在猛敲着门、高声呼喊的正是我户口本上的妻子,她叫刘虎,人如其名,五大三粗,腰粗如桶,一米五的身高却长着一百五十的斤肉。

我一开门,恶风瑟瑟,她正醉躺在一帅哥的怀里,话说的慢,却唾沫飞溅,“小哥哥,我到家了,明儿早找你玩,你可真厉害······”这小白脸帅哥一看就是老手,都碰见我了脸上一点尴尬都没有,而我当然也不可能有,我早就知道刘虎是什么人,跟这个三婚的女人结婚还不是为了我那混蛋老爹。

我拖着刘虎肥硕的身体,内心又一次再感叹金钱的美好,喝醉了有人送有人接。

除了刘虎的钱,我对她最满意的一点是这家伙只要一沾床立马就能睡着,也不说梦话,就是这呼噜声穿透力太强,隔屋都听得见。

再回被窝,我被窝凉了半截,我躺进去,想着她的被窝是不是也凉了。

5

我没离婚,也没和她住到一块。

我们都是穷鬼,还是一身担子的穷鬼。

第二天我还干了件蠢事,我三点就提前从金店溜了班,当然也没人敢说我什么,我毕竟是老板的女婿。

我很懒,从学校出来后手脚很久没再麻利过,可那天我像是只归家的狗,手里提着从菜场买的大包小包,没经她同意,甚至没想过她是否会让我进去,只是大步往出租屋赶。

结果不错,我进去了,还和她一起做了顿欢声笑语的饭。

过程也还好,只不过蹲在出租屋的破门外等了一个小时,等到里面的“欢愉声”结束。

一个油头粉面的胖子,出来的时候手还印在她的屁股上,嘴上还开着玩笑,“呦,你生意倒是不错。”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拎着菜冲她笑。

都说男人付钱的样子最帅,可能我是男人所以没觉得,不过接过钱的时候,她笑得似乎很开心。

再往后,每天五点我都准时与她一起出现在病房里,而每天去之前,她总要换一套衣服,衣服朴素,恍惚间我闻到了曾今的味道。

我老爹也是有福,那半年总算能吃上家里做的饭了。

知子莫过父,老话说得一点没错,我怀疑他就知道了我在外偷吃的事,他的眼睛再不去瞟儿子的女人,转移目标,换成了她服侍的老太。也没两天,老爹还偷偷给我递了个笔记本,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笔记本上面写满了他收集到的情报,老太脑瘤病了六七年,刀开了两次都不见好,家里老伴也是混蛋,在女儿一出生就跑路了,老太现在天天愁女儿的婚事。

我看完,老爹还给我一个邀功的神情。

我知道一切,似乎和不知道没什么两样,我们还是每天六点半准时离开,也准时开着二手桑塔拉送她回家。

有时我那三室两厅的屋子亮着灯,我不得已只能送她到楼下,等见出租屋的灯亮起来,我就走,但那半年的绝大部分时间,我都能上去坐坐,真就简单的坐坐,只是偶尔做些坏事。

我从没想过拥抱会那么让人着迷,不管是坐还是做,她虽不会像五年前一样正面与我相拥,但总乖巧的背躺进我的怀里。每到这些时刻,诸事消散,万物很轻,我们就简单的聊聊家常,简单的收拾收拾家里,走前我会帮她把被窝暖热,最后再带走充斥着安全套的垃圾袋。

6

半年,我手脚就麻利了半年,偷腥的猫总会被抓到。

实话是被抓到偷吃,我心里没有一丝愧疚,反是舒爽。

那天,我在楼底就听见刘虎的骂声,我突产生一种想法,她不当作家实在可惜,那一段翻陈出新的脏话不知道能碾压多少沽名钓誉的家伙。

念头闪得快,步子更快,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去的,念头一消,我就已经站在了楼梯口,她的老铁门倒在走廊,我面前几位也都是熟人,胖子,小白脸,刘虎和她。

胖子衣服穿得歪七扭八,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套着一双不合脚的粉色拖鞋,脸上尴尬着往楼口这挪。

小白脸也不掺和女人的事,站在一边玩着手里的新式小灵通。

刘虎虽然矮,但一百大几的体重还是她不能阻挡的,压在她身上,手里扯着她的头发,肉掌一下一下打在她的脸上,手掌每落下去一下,我的脚就快上一分。

刘虎嘴里怒骂,而她什么声都没有。

其实很多事不是思前想后才做的,往往都是血一上头,老子做了!

其实我走近的步子不快,只是刘虎没想到我这个吃软饭敢这样,我手一抽就把小白脸的手机夺了过来,一巴掌抽在刘虎脸上,号称砸核桃的诺基亚都碎了屏。

刘虎显然是没反应过来,楞了一下,我是混混,混混打架就是一个先手,跟着又是一脚,还有握紧的拳头。刘虎嘴里还准备骂,我没给她机会,巴掌在她脸上几乎就没停过。

母老虎,被我打得像只猪。

刘虎不甘心却不得不被小白脸扶着走,我给地上的她披上衣服,瞧着她脸上大块的巴掌印,我说不出话,她倒十分坦然,肩膀提提外套,盯着我的眼睛就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进门,屋里很暖。

一手蜷在她膝盖,一手蜷在她颈后,我柔柔抱着她。她把脸埋进我的胸膛,我的衬衫印上了两行清泪,她在我怀里久久才似笑非笑仿的说出一句,“胖子还没给钱。”

我吻着她额头,她躲在我的怀里咯咯的笑,世间很苦,我们却在对方面前提起过。

那晚上,暴雨又来,雨中闪着令人心惊的青色闪电,而我终于不用再绕路,她也比任何时候都疯狂,管着的灯让人幸福,床一直咯吱咯吱响,她似乎想把一切都给我,我们甚至连套都没戴。

电视,央五,《喜剧之王》,我被她压在身下,听着尹天仇高声道,“去哪里呀?”

“上班!”

“不上行不行?”

“不上,你养我呀?”

“喂,我养你呀!”

“你先养好自己吧,傻瓜。”

7

英雄是当了,结果却是我不能接受的,即使我并不后悔。

我搬出了大房子,说是搬,其实连门都没进去,我仅有的衣服被撕扯着堆在垃圾桶边上。我是不像刘虎,是个有素质的人,顺手把它们都扔了进去。

我银行里只留有四位数,老爹的床位钱就够我头疼的了,他还不能死,死了我连墓地钱都拿不出来。

我得去找工作,找房子,不过运气还不错,前两天还找到个洗、食、住一体化屋子,一个人睡足够了。

她也不错,一切重回正轨。

我帮着她搬家,帮着她收拾,帮着她布置家,而这个家我却没再去过。

我不再见她,她每天五点去病房,我就七点再去,刻意躲着她。运气不错,这几个月我还没碰见过她,我老爹更幸福,我去的晚他就女人喂饭吃,还是个漂亮的女人,这是他年轻时候才有的待遇。

我是个穷鬼,走投无路的我不知道会不会开口问她要钱,我确信她会答应,可她已经够苦的了。若不答应,我没想过这个结果,因为对于这件事我很自信,自信的就像当初我在学校操场向她求爱一样。

可我是男人,哪能用女人钱,对不对?

前天暴雨停电,我新屋子什么都好,就是电压不稳,我出门买了蜡烛,回来钥匙却开不开老门。

我只能坐在门外,头颓废的顶着木门,身子死死护着飘摇的烛火,盯着烛火,我笑了又笑,那天的暴雨里不再有闪电,而我把烛火当成闪电,在里面我看到了我曾今逝去的东西。

可烛火熄灭,什么都没剩下。

8

曾今的我们都有着一双清澈的双眼,奔跑起来,就像一道春天的闪电。

曾今的我也问过她,为什么多年后还会接受我,她回答的很简单,因为你是唯一一位在zuo ai结束后会紧紧抱住我的男人。她回答的简单,简单到至今我仍不明白。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过去了就过去了,我现在只用想着我该怎么活下去就好了。

对了,我叫江枫,是个穷鬼,是个连心动都不被允许的穷鬼,而她叫余火,是个干净心善的姑娘,是个心善到该有更好生活的姑娘。

打赏
举报

扫一扫· 手机接着看

公交地铁随意阅读,新用户享超额福利

扫一扫,手机接着读
按“键盘左键←”返回上一章 按“键盘右键→”进入下一章 按“空格键”向下滚动
章节评论段评
0/300
发表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