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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张三被敲诈的一生
作者:怡宝堡本章字数:2046更新时间:2022-10-16 20:21:36

第七十八章张三被敲诈的一生

韩飞看着弹幕里的争论,说道:“为什么说很多法学系的同学啊,学着学着就丧失了人性。”

“因为他们总是习惯从法律角度,去分析问题。”

“确实你从法律角度看,小美和张三已经离婚了,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小美占有的是不是他人的财物。”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这就构成犯罪。”

“但是我们抛开法律,单从伦理道德角度上看。”

“孩子父亲每月赚十几万,拿五千出来,充当孩子的生活费,应不应该?”

“小美为了孩子,去跟孩子爸爸要点钱,不可以吗?”

单从伦理道德角度上来看,小美的行为是合理的。

虽然手段不提倡,但是不构成敲诈勒索。

张三给的,是他应该给的钱。

听到这里,连线的观众突发奇想,问道:“老师,那如果小美是小三,这么做合法吗?”

韩飞说道:“我知道很多人啊,尤其作为原配,可能不太能接受私生子。”

“但是我们从法律上来说,私生子享有和婚生子同等权利。”

“私生子享有继承权,同样作为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都有义务要扶养这个孩子。”

“如果小三和张三有儿子的话,小三想小美这样,去威胁张三,索要抚养费,这种做法是可以被谅解的。”

“不过我们要说啊,这种手段不提倡,不管是索要债务,还是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是吧。”

“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我们都是不提倡用这种手段的。”

听到韩飞反复提醒不提倡,大家反而更积极地回应。

“学到了。”

“谢谢韩老师,学废了。”

“下次有机会,一定尝试。”

“下次一定。”

“老师,我领悟了。”

……

提到小三,韩飞又问道:“大家想一想,我们前面说,小三有儿子,索要抚养费是合理的。”

“那如果小三没有儿子呢?”

“没有儿子,小三可以跟包养人要钱吗?”

“张三啊,特别信风水运势。”

“第一年,算命大师说,属鸡的旺他,张三就找了个属鸡的小三。”

“第二年,算命大师说,哎呀,今年是狗年,鸡犬不宁,属鸡的不好。”

“你要找个属马的,犬马之劳,保证手下员工尽心尽力给你挣钱。”

“张三听了算命大师的话,就跟这个小三断了。”

“分手以前还叫人家小甜甜,现在说断就断。”

“最可恶的是,之前说是买给小三的房子,其实还登记在张三自己的名下。”

“小三气不过啊,去找张三理论。”

“小三威胁张三,给我一百万,不然我就去举报你组织卖银。”

“就算刑法收拾不了你,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天天去举报,让你生意也做不了,让你倒闭。”

“看那个属马的还怎么旺你。”

“张三没办法,只能给小三一百万。”

“大家觉得这个小三构不构成敲诈勒索?”

经过了前面几个案例的分析,大家现在都知道了。

就是看小三要钱的动机,在道德伦理上站不站得住脚。

“跟了一年,给点钱是应该的,不过一百万会不会太多了?”

“小三这个行为,从道德上来说,就不对吧?”

“就是,小三还有胆去要钱?不被打就不错了。”

“我不能谅解,我觉得小三不对。”

“我觉得构成犯罪。”

“+1。”

……

韩飞让大家先回答,跟着说道:“小三啊,朋友们。”

“当小三这种行为,是道德伦理能谅解的吗?”

“小三走到外面,不都是被指指点点,人人喊打吗?”

“你还敢去要钱?”

“这想也知道是不对的呀。”

“所以上述的这种情况,小三的行为是构成敲诈勒索的。”

“而且一百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好几年了。”

连线的观众说道:“谢谢韩老师,我知道该怎么判断了。”

“不过除了前面的借条是物,其他例子都是涉及现金。”

“我想知道,有没有涉及到敲诈物品的,比较特殊的例子?”

韩飞想了想,说道:“也有。”

“我们再说张三啊,张三的会所除了提供VIP特殊服务,还会给客人提供一些特殊保健营养品。”

“这种保健品客户服用以后,可以感觉到非常的愉悦,所以销量非常好。”

“王五发现这个所谓的特殊保健品,其实是一种新型毒禁品。”

“王五威胁张三,你每个月都必须定期,免费给我一箱这个保健品。”

“你不给,不就去举报你。”

“这种保健品一箱目前市价是五万,大家觉得王五的行为,构不构成敲诈勒索?”

这次这个问题的矛盾点在于,毒禁品这个东西要怎么算?

这个算张三的财物吗?

大家也不太确定。

“张三花钱买来的,应该算吧?”

“这个都没法报警吧?”

“张三被敲诈的一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要太张三。”

“坏事做多了,早晚会被敲诈的。”

“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被敲诈。”

……

韩飞问道:“我们回头看看前面的问题。”

“小三跟张三要钱,要的是张三的钱对吧,这个钱的所有权是张三的。”

“所以小三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

“上述这个案件的问题在哪里啊,在于毒禁品的所有权在谁?”

“我们前面分析过的,诈骗、吸收公众存款罪、敲诈勒索,犯罪分子占有的都是他人的合法财物。”

“受害人被侵占的财物,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所以被人非法侵占的时候,法律会帮助受害人讨回公道。”

“但是毒禁品这个东西,你们觉得是受法律保护的吗?”

“你们觉得这个是张三的合法财物吗?”

这肯定就不是了。

买卖、持有、运输毒禁品,都是违法犯罪。

“不是张三的合法财物!”

“所以王五就不算诈骗了?”

“我晕了,不想了,全部判死刑吧。”

“我看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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