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四岁时,刚上初一。
遇见一个女孩儿,她就像一束光,照在我贫瘠的土地上。
她叫安思竹。
刚开始我们几乎没说过话,我胆怯、自卑,除了成绩和样貌,我什么都拿不出手。
在日渐相处中,她开始找我聊天,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回她“嗯”,她没在意继续,和我分享她遇到的趣事儿。
一次物理竞赛,我和她赢得了比赛,因此渐渐熟络起来。
到后来,我的抽屉里的奶茶、饼干、面包都是为她准备的。
一学期下来,她哭丧着脸骂我。
“洛之洲都怪你!我胖了10斤!”
我不认为她胖,她瘦的让我感觉我一只手都能把她拎起来。
“你不胖,你很漂亮。”
她盯着我的眼睛,像在求证我话里的真假。
“真的吗?”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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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考上了同一个高中,靠成绩分班,我们又成为了同学。
没过多久,我和她在一起了。
那一刻,我盼了三年。
我和她的恋爱十分明显,老师也看出来了。因为成绩名列前茅又没有退步迹象。老师只是嘱咐让我们低调一点,但只要成绩下降,会立刻告诉家长,联合起来棒打鸳鸯。
我们一起吃饭,每天下晚自习都要送她回宿舍。
她给我下了的死命令,每天晚上都要亲口对她说,“我爱你”
我当然是乐之不疲,思竹,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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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她成绩一般,长相清秀,她叫时悦,我一直把她当做妹妹。
她和思竹第1次碰面时,我已经感觉思竹她不开心了,但我还是坚持想让她俩熟悉一下。
高三时,有一次我和思竹约好一起去看电影,时悦知道了,告诉我她也想去,我让他自己待着,我妈把我骂了一通。
出门时,她给我们买的情侣戒指,我找不到了。因为着急出门我就放弃找那枚戒指了。
因为见思竹,更重要。
在电影院里,我没有考虑思竹的想法,她哭着问我,为什么不戴那枚戒指,为什么不等她。
思竹,对不起。
她和我提了分手,我同意了。
我这样的人,本就配不上她。
她那样漂亮、阳光……
我和她,结束了。
她曾告诉我,我们一起去美国剑桥市读书。
刚好我收到了麻省理工的offer,后来才知道,思竹留在清华。
我继续读研究生,那时交了一个女朋友,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去了她在的城市,在逛超市时,居然遇见了安思竹。
她还是和以前一样,但当她看见我的女友爱丽丝时,她走了。
我很后悔和爱丽丝在一起。
后来我总是来斯坦福市。
跨越4800公里,妄想跨越去拥抱安思竹的那座大山。
一次,时悦来找我。
她说她爱我,这时我才知道当年思竹是因为我和时悦的关系才和我提的分手。
包括那枚我找不到的戒指,被她扔到垃圾桶里。
我大骂她就是个疯子,用锋利的刀斩断了我和思竹的感情。
她说,如果不是我自己的原因,她如何作妖,思竹也不会离开我。
我静下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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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3岁那年,她结婚了。
心隐隐作痛,我不能再打扰她。
思竹,对不起,我爱你。
后记:
对于洛之洲,我难以言说。但他爱安思竹,是真的。
写他的时候,大多时候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怎么能把他写成我想要的样子,写成完美的男主,但是最后我放弃了。洛之洲就是洛之洲,他想成为什么样,那他就是什么样。
最后的洛之洲,淡淡的,如平静海面上的一帆小船,在大海浮沉。
我和安思竹,都祝愿他余生平安喜乐。
他们故事结束了,但是生命还在继续。
洛之洲或许会留在记忆里永远走不出来,安思竹心里也永远留着一道伤疤,随着时间流逝,伤疤变淡,但是疼痛永远记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