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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忌日,终于吃了顿饱饭,小婶收留了我们
作者:英莲本章字数:4706更新时间:2025-05-08 10:12:31

老话说老天爷关了门总会留扇窗,这话倒真不假。当锅里的白米粥稀得能照见人影,眼看就要熬成寡淡的米水时,挂历翻到了农历八月十三——祖父的忌日,竟成了命运的转机。

从前去庄园参加家族聚会,于我而言都是场噩梦。红白喜事的场合永远闹哄哄的,音响破音混着碗盘碰撞声,杀猪的惨叫、上百人的笑骂声交织成乱麻。作为局中人,我却像个格格不入的透明人,满心只想着逃离。大人们跟我说话永远扯着嗓子,急吼吼的语气和训斥没两样。平日里在家被父母单训就够受了,到这儿还要经历"群嘲"。堂姐妹们个个穿得花枝招展,像童话里的公主,而我一身朴素旧衣,寒酸得连靠近她们都觉得难堪。更憋屈的是,每次聚餐都莫名其妙,父亲常年不在家,母亲匆忙丢下句"去祖母家吃饭"就走。向大人打听?只会被骂不懂事,连累父母挨训,只能装成懂事模样,在热闹里格格不入。

可这次截然不同。婶婶骑着自行车,后座绑着大竹筐,从集市拐进胡同喊我们明早去庄园吃祖父忌日饭。她急着返程,话不多,我却瞬间听懂了弦外之音——饿了这么久,终于有口热饭吃了!什么局内局外、人情冷暖,在填饱肚子面前都不值一提。毕竟在生存这场硬仗里,其他事都成了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

说起祖父祖母,走得太突然,没留下只言片语。丧事还没办完,儿女们就为分家产吵得不可开交。吵架声、叫骂声震得四邻不安,隔三岔五还大打出手,最后闹上法院。官司打完也没消停,继续变着法子互相算计。小叔仗着老小的身份和厚脸皮,独占了近一千六百平米的家产,两层住宅、四个鱼池、果园菜园、养殖区全落入他手。其他兄弟自然不服气,将他团团围住。父亲在九姑家帮工,虽与小叔仅一墙之隔,却早早被划成了"外人"。

搬进庄园后,家族纷争仍时不时上演,但小叔酒后露出的流氓嘴脸,总让所有人敢怒不敢言。别看他生得一副明星相,耍起无赖来,连最荒诞的想象都望尘莫及。也正因这股混不吝的劲儿,旁人吵归吵,却没人敢真正触他霉头,庄园倒也维持着表面的平静。

对我们而言,这平静简直是天赐的福地。忌日那天,天还没亮我们就扎进厨房,摘菜切肉、刷锅生火,厨房里飘出的香气勾得人直咽口水。胃肠像困兽般躁动,恨不得伸出爪子抓过食物大快朵颐。宴席上,白切鸡油亮的皮泛着光,葱爆牛肉滋滋作响,红烧鱼的酱汁裹着热气,海鲜春卷金黄酥脆,肉丸粉丝汤咕嘟咕嘟冒着泡。婶婶一声"吃吧",我们立刻甩开膀子大快朵颐,几个月没沾过荤腥的胃,此刻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

咬下第一口鲜嫩的鸡腿肉时,泪水突然模糊了视线。原来这世上最好的安慰,不过是饥肠辘辘时的一口热饭。后来走过无数豪华酒楼,尝遍山珍海味,却再没有哪一顿饭,能比得上神龛下那张凉席上的忌日羹饭。

吃到撑得直不起腰时,才发现命运的惊喜总是接踵而至。婶婶幼年丧母,继母苛待,童年满是血泪,甚至一度想过轻生。或许是我们的处境勾起了她的往事,这个善良的女人竟说服小叔,让我们搬进庄园常住。虽然学费仍要自己想办法,但那句"来家里吃饭吧",却像一束光照进了绝境。望着她温柔的笑脸,感激的浪潮在心底翻涌,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所谓奇迹,是有人在黑暗里为你点亮了一盏灯。

自那天起,日子便拧成了一股有规律的绳结。清晨踩着露水上学,中午骑车赶回火火燎燎的庄园,淘米洗菜、清扫庭院,伺候完两个娇憨的堂妹,又要给鸡鸭添食、喂猪铡草。待下午课业结束,便扎进厨房帮婶婶揉面切菜,炊烟升起时,弟弟才背着书包晃回家。夜里围坐在饭桌前,碗筷碰撞声里,我们像两只勤劳的小蜜蜂,把盘盘碗碗收拾得利利索索,直到婶婶挥挥手"快回去歇着",才踩着月光往家跑。

入学没多久,胡同老宅彻底易主。新锁咔嗒一声落下时,我们反倒松了口气,背着铺盖卷儿搬进庄园。顺着木梯爬上阁楼的瞬间,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这曾是祖父母的私密天地,如今成了我们的小王国。从那刻起,除了书本油墨香,生活里全是小叔家蒸腾的烟火气,我们心甘情愿做两只不停扑棱翅膀的小蜜蜂。

要说婶婶,往菜市场肉摊前一站,任谁都要愣神。她长发如瀑,眉眼温柔,活脱脱从诗里走出来的江南女子,偏操着把寒光闪闪的剁骨刀。那双总像没睡醒的杏眼,半阖着看人时雾气蒙蒙,却能把顾客看得心里熨帖。别的摊主眼睛利得像钩子,嘴巴碎得像机关枪,她倒好,切肉时手腕翻飞如蝶,嘴里还不紧不慢地听人倒苦水。有人为婆媳矛盾抹眼泪,她就递张纸巾温言开解;有人拿不定主意买哪块肉,她便细细分析做法。案板上的猪肉不过是引子,真正的本事,是把每个来买肉的人,都哄得心里暖烘烘的,活脱脱菜市场里的"知心姐姐"。

小城街巷里,困在生活泥潭的人比比皆是,谁家没有一箩筐愁事?可只要往婶婶的肉摊前一站,再拧巴的心都能被熨得服服帖帖。她生得明艳大方,切肉时眉眼含笑,听人诉苦时又认真点头,案板前永远排着长队。同行眼热,想找茬生事,平日里软语温言的婶婶瞬间变了模样——寒光闪闪的砍刀往台面上一剁,左腿踩着翻倒的木凳,浑身绷紧得像张满弦的弓,眼里腾起的凶光比虎豹还骇人。那些想闹事的人见状,只能灰溜溜地败下阵来。

要说小叔,作为家中老幺,年轻时的模样确实出众。混血儿特有的深邃眼窝、高挺鼻梁,配上时下最潮的F4发型,条纹衬衫扎进喇叭裤,往街头一站就是焦点。他倚树沉思的侧影、蹲在塘边观鱼的专注、吐烟圈时的慵懒,不知成了多少姑娘梦中的白月光。听说他结婚那天,好些爱慕者哭湿了枕头。

可岁月这把刀,终究没放过他。曾经明亮如星的眼睛,如今浑浊得像蒙了层雾;往日温暖的笑容,早被发黄的烟牙和凌乱的胡茬取代。他整天窝在家里,打牌、抽水烟、摆弄鱼苗,偶尔在节庆时帮婶婶杀猪。走路时身形佝偻摇晃,站着时眼神空洞飘忽,布满血丝的眼睛里时不时闪过阴冷的光,活脱脱一条蛰伏的眼镜蛇。

那日正午,我们几个孩子以为他回屋午睡了,偷偷跑到池塘边摘酸枣。突然,一声沉闷的咳嗽惊得空气凝固。回头望去,小叔不知何时立在门槛处,黑暗中那双眼睛烧着两簇怒火,像极了暗夜中幽绿的猫眼,泛着摄人心魄的冷光。我们僵在原地,浑身血液仿佛瞬间结冰,手里的酸枣“啪嗒”掉落,在寂静里砸出清脆的声响。

我总觉得,婶婶在菜市场的凌厉与在家中的隐忍,或许都被小叔那双阴晴不定的眼睛攥着命脉。直到亲历家族纷争,才知道他的狠劲远比想象中更骇人。

那日,兄长们搬来派出所、居委会的调解人员,把庄园围得水泄不通。小叔孤立无援,眼看再不破局,就要被逐出祖宅。人群还在交头接耳时,他突然暴喝:"家事轮得到你们插手?想看热闹,老子让你们看个够!"话音未落,竟当街褪去裤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手舞足蹈。围观的女人们又惊又羞,尖叫声混着"伤风败俗"的斥骂,却仍有人忍不住偷瞄——那些曾爱慕他的、调解纠纷的,全都红着脸捂着眼,嘴上斥骂,脚下却挪得比谁都慢。

闹剧收场得比预想更快。没了看客,争吵自然偃旗息鼓。这场荒诞的胜利,是我们搬进庄园前的陈年旧事,由八叔家堂妹绘声绘色描述。她笑得直不起腰,我却在背后冷汗涔涔——原来婶婶的隐忍,我们的栖身之所,都建立在小叔这份近乎癫狂的狠劲之上。从那以后,每当瞥见他阴鸷的眼神,便觉得连空气都跟着发紧。

小叔家的两个女娃娃,一个牙牙学语,一个刚蹒跚学步,明明被池塘环绕,却总被散养在庄园里疯跑。那次刚会走路的小宝悄没声儿滑进池塘,沉到水底时,小叔还浑然不觉。幸亏婶婶回家时瞥见岸边孤零零的小鞋,凭着母亲的直觉,连自行车都顾不上锁就跳进水里。捞起孩子时,小宝呛了几口水,好在有惊无险。或许经了这场变故,婶婶既想拉我们一把,也盼着添些帮手照料孩子。

自打我们住进庄园,婶婶几乎把带娃和家务都交了过来。这下可好,小叔更有闲工夫钻研民间赌博的门道。我本就喜欢孩子,何况这俩堂妹粉雕玉琢,睫毛扑闪得像洋娃娃,哄睡时奶声奶气地往我怀里钻,比母亲从波兰带回的玩偶鲜活百倍。只是这"活娃娃"黏人得很——想逗她们玩时,她们咯咯直笑;想歇口气时,她们拽着衣角不撒手,活生生成了我甩不掉的小尾巴。

上学时,她们哭闹着要钻进教室陪读,我发再多誓、做再多保证都没用,铁门关上的瞬间,哭声能掀翻庄园的屋顶。出门办事更逃不掉,小叔嫌吵,总把两个娃往我怀里塞。我只好把她们塞进自行车后的儿童椅,驮着这两个小肉球招摇过市。一路上,好奇的目光像芒刺在背,总有人当街调侃:"小姑娘,这么小就当妈啦?"不等我辩解,对方就摇头咂舌,仿佛看透了什么隐情。

那时小城的女孩,高中毕业不考大学就早早嫁人。我一个没读完高中的丫头,天天带着俩孩子晃悠,在旁人眼里,要么是想攀城里人的乡下妹,要么就是误入歧途的"坏女孩"。为了少听闲言碎语,我干脆躲在庄园里,高中三年连一次班级活动都没参加过,久而久之,"怪人"这个绰号就跟着我甩不掉了。

小时候总把祖父的庄园幻想成童话城堡,住进来才明白,现实与梦境之间横亘着十万八千里。新学期开始,我和弟弟错开上学时间,肚子总算能填饱,脸上也有了血色。可家务活像潮水般涌来,照顾两个孩子、操持一大家子的吃喝拉撒,还要打理满园子的牲畜,一天24小时被掰成八瓣用,即便忙得脚不沾地,仍是顾头难顾尾。

我和弟弟就像工厂流水线上永不歇工的齿轮,一个出门时另一个刚回家,连句话都来不及说。灶台前切菜刷碗,后院里洗衣喂猪,手上的活儿永远做不完。这些日常琐事咬咬牙还能应付,唯独清洗婶婶赶集回来的抹布,成了我最煎熬的噩梦。

那些抹布原本是破旧衣服改的,沾满凝固的血渍和黏腻的油脂,团成一团时像堆烂肉,偶尔还夹着结块的血痂和碎肉渣。当我把它们泡进水里,整盆清水瞬间被染成猩红,刺鼻的腥味直往鼻子里钻。对晕血的我来说,这简直比凌迟还难受,就像被绑在地上,眼睁睁看着毒蛇在身上游走。

寂静的午间,我咬着牙,浑身发颤地在铝盆里搓洗这些抹布。夏天还好,一到寒冬,井水刺骨,劣质洗衣粉根本洗不净血污。每次晾完抹布,我都像被抽干了力气,手脚发麻,喉咙发苦,瘫坐在地上半天缓不过神。那股从心底泛起的恐惧和恶心,久久散不去。

抹布刚晾上绳,更棘手的活儿就来了——给小叔养的鲶鱼苗备食。这肉食性的家伙,专等着婶婶赶集带回的猪皮边角料打牙祭。我的任务说简单也简单,每天午间洗完抹布,就得把二三十斤猪皮切成小丁,抛进四个鱼池。

小叔的规矩严苛得很:猪皮必须生切成一公分见方,既要让鱼苗享受撕扯的快感,又不能卡了喉咙。晚秋的凉意裹着腥气,我蜷在人心果树下的板凳上,刀刃在厚实的猪皮上艰难拉锯。汗珠混着咸涩的泪水砸在案板上,时不时得停下打磨卷刃的刀片。那猪皮像裹着双重铠甲,连肉铺的专业刀具都得来回锯上两下,更别提我这双稚嫩的手。

三十斤猪皮,刀刃要走上多少里路?切到一半,掌心的水泡早已磨破,钻心的疼痛顺着手臂蔓延。腿脚麻得失去知觉,鼻涕混着汗珠往下淌,困意像只无形的手,不停拉扯着我的眼皮。恍惚间,我竟产生了幻觉——自己骑在一头活猪背上,手里攥着钝刀,妄图割下它的皮肉充饥。那畜生惊恐嘶鸣,在田野间狂奔,我像个醉汉般东倒西歪,随时都要被甩进泥里。

这一刻,我竟开始羡慕童话里的灰姑娘。她分拣谷物的活儿虽然枯燥,至少不必忍受这般钻心的疼痛。好在我惯用左手切肉,右手还能勉强握笔写字。说来也怪,多亏小学老师当年的"棍棒教育",才让我练出了这双还算灵活的左手。

切完最后一块猪皮,整个人仿佛被钉进了弓形模具,腰背僵硬得几乎无法动弹。挣扎着起身时,每一块肌肉都在叫嚣着疼痛。站在池塘边抛洒猪皮丁,看着鲶鱼群疯狂争抢的模样,我忍不住冲着水面嘶吼,把满身的酸痛化作怒斥倾泻而出。

等两项苦差结束,夕阳已然沉入地平线。小叔一家午睡醒来,新一轮的忙碌又开始了——生火做饭、饲喂牲口。我在厨房与后院间来回奔波,脚步几乎不曾停歇。直到深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终于能拖着疲惫的身躯爬上阁楼。像所有被生活追赶的人一样,我只是匆匆瞥一眼课程表,胡乱塞几本书进书包,便一头栽进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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