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公府,偏院。
虽说是国公府的产业,但这处偏院位置偏僻,年久失修,墙皮斑驳脱落,透着一股子寒酸气。
原身沈毅虽是卫国公邓愈的族侄,但因父亲早亡,又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在家族中地位极低。若不是卫国公念旧情,不仅给了这处宅子,还按月拨发银两,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怕是早就饿死街头了。
“少、少爷,到了。”
狗剩扶着沈毅,气喘吁吁地推开那扇掉漆的黑木大门。
门刚一开,一股浓郁的酒肉香气便扑面而来,甚至盖过了院子里那股霉味。
院中,三四个身穿青色短打的家丁正围坐在石桌旁,桌上摆着烧鸡、卤肉,还有一坛刚开封的好酒。为首一人,是个满脸油光、身材肥硕的中年胖子,正翘着二郎腿,一边剔牙一边骂骂咧咧:
“妈的,那个废物少爷怎么还没回来?这都什么时候了?老子还等着他签了那张当票,好去把城西那几亩地的地契换成银子呢!”
此人正是沈毅名义上的管家,王贵。
“王管家,听说少爷今天去了鄂国公府那边……”旁边一个小厮赔笑道,“该不会是被打死了吧?”
“死了更好!”王贵往地上啐了一口痰,眼中满是贪婪,“他要是死了,这院子里的东西咱们分一分,那就是无头账!反正卫国公日理万机,哪有空管这只死耗子?”
话音未落,大门“吱呀”一声大开。
院内的笑声戛然而止。
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门口。只见沈毅衣衫褴褛,浑身是土,脸上还带着淤青,被狗剩搀扶着,看起来狼狈不堪。
王贵愣了一下,不仅没起身行礼,反而大剌剌地坐在石凳上,阴阳怪气地冷笑道:
“哟,这不是咱们的大少爷吗?还真活着回来了?这一身伤,又是去哪家赌坊赖账被人打出来了?”
他一边说,一边用油腻的手抓起一块鸡腿,狠狠咬了一口,眼神中尽是轻蔑。
在王贵眼里,沈毅就是个随意拿捏的软柿子。以前只要稍微吓唬两句,这废物就乖乖掏钱,甚至还得喊他一声“贵叔”。
狗剩气得浑身发抖:“王管家!少爷受了重伤,你还不行礼?赶紧去请郎中啊!”
“请郎中?”王贵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把鸡骨头往地上一扔,正好砸在沈毅脚边,“账上没钱了!想请郎中?行啊,把这几张地契签了,我就发善心给你找个兽医瞧瞧。”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纸,拍在满是油污的石桌上。
沈毅推开狗剩的搀扶,缓缓抬起头。
那双眸子深不见底,没有任何怒火,只有一种看死人的平静。
他没有理会桌上的地契,而是拖着剧痛的身体,一步步走向王贵。
每走一步,他都在调整呼吸,压榨着这具身体里仅剩的力量。
“少爷我跟你说话呢!聋了?”王贵见沈毅不吭声,眉头一皱,就要站起来推搡。
就在王贵起身的一刹那,重心上移,下盘虚浮。
就是现在!
沈毅原本缓慢的步伐陡然加速,右手抄起桌上那坛还剩半坛的酒,动作快得像是一道残影!
“砰!”
一声闷响。
酒坛在王贵的脑门上炸开,碎片混着酒水和鲜血四溅飞射!
“啊——!”
王贵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嚎叫,肥硕的身体被这一击砸得向后仰倒,重重摔在地上,把石桌都撞歪了半边。
周围那几个看戏的家丁瞬间吓傻了,手里的筷子掉了一地。
这……这是那个唯唯诺诺的废物少爷?
“别叫了,吵死了。”
沈毅随手扔掉手里的半截酒坛口,一脚踩在王贵那满是肥油的胸口上。
他微微俯身,盯着王贵那张被鲜血糊满的脸,声音森寒:
“王贵,洪武律令背过吗?”
王贵捂着脑袋在地上打滚,疼得直抽冷气,听到这话整个人都懵了:“什、什么?”
沈毅伸手,一把扯开王贵的外衣领口,露出里面的一件暗紫色绸缎内衬。
“洪武三年令,庶民不得服锦绮、绫罗、丝绸。你一个奴籍的管家,竟敢私穿紫色绸缎内衬?这是僭越,按律,杖八十。”
沈毅手指下移,指了指桌上被打翻的烧鸡和卤肉。
“洪武律令,奴仆不得私自享用主家未赐之食。这烧鸡是聚宝楼的吧?一只顶你两个月工钱。你哪来的钱?这是贪墨,按律,断手。”
每说一句,沈毅脚下的力道就加重一分。
王贵此刻终于感到了恐惧。不是因为头上的伤,而是因为沈毅那双眼睛——那绝不是一个纨绔能有的眼神,那是杀过人、见过血的眼神!
“少、少爷!我错了!我是你贵叔啊!这些都是误会……”王贵拼命挣扎,想推开沈毅的脚。
“误会?”
沈毅冷笑一声,目光扫向旁边那几个已经吓得跪在地上的家丁。
“狗剩,去他房里搜。”
“啊?”狗剩还没回过神来。
“去搜!”沈毅厉喝一声,“搜他的床底暗格,还有枕头芯子!平日里他怎么克扣我的月钱,怎么偷卖府里的东西,账本肯定都在那里!”
前世身为特种兵,心理侧写和搜查是基本功。像王贵这种贪得无厌又没读过书的蠢货,藏东西的地方无非就那几个。
王贵听到“账本”二字,脸色瞬间煞白,顾不得头上的血,发疯一样想爬起来:“不准去!谁敢去!”
咔嚓!
沈毅面无表情,脚尖猛地发力,直接踩断了王贵的一根肋骨。
“啊——!!”
惨叫声再次响起。
“我看谁敢拦。”沈毅目光如刀,扫过那几个瑟瑟发抖的家丁,“谁敢动一下,同罪论处,送去应天府大牢,让锦衣卫跟你们聊聊。”
听到“锦衣卫”三个字,那几个家丁吓得魂飞魄散,脑袋磕在地上砰砰作响,谁也不敢动弹。
片刻后。
狗剩抱着一个沉甸甸的红木匣子冲了出来,脸上满是兴奋和震惊:“少爷!搜到了!全是银票!还有……还有好几张当铺的票据,全是老爷留下的古玩字画!”
沈毅接过匣子,打开一看。
好家伙,这死胖子居然贪了足足五百两银子!在这个一两银子能买两石大米的洪武年间,这是一笔巨款!
而且,在匣子的最底层,沈毅还发现了一个用油纸包着的小药包。
他拿起来闻了闻,一股淡淡的甜腥味。
果然。
之前的猜测没错。原身之所以会在酒桌上突然“发疯”去调戏常曦,除了酒劲,还有这玩意儿——蒙汗药加致幻的曼陀罗粉。
“王贵,”沈毅捏着药包,蹲下身子,染血的嘴角勾起一抹魔鬼般的笑容,“这药,是谁给你的?”
王贵看着那个药包,浑身抖如筛糠,牙齿打战:“不、不是我……我不知道……”
“不说?”
沈毅点点头,站起身,对着狗剩招了招手。
“狗剩,拿绳子,把他捆了。”
“少爷,咱们怎么处置他?打一顿赶出去?”狗剩找来麻绳,一边捆一边问,手里动作倒是麻利。
“赶出去?”沈毅拍了拍手上的灰,眼神望向皇宫的方向,“咱们是大明勋贵之后,要遵纪守法。”
他转过头,露出一口白牙,笑容灿烂却让人不寒而栗:
“把证据带上,人拖着。咱们去应天府衙门,击鼓鸣冤!”
“这胖子不是喜欢钱吗?咱们就让朱皇帝他老人家看看,一个奴才,是怎么把主家吃干抹净的。”
朱元璋这辈子最恨贪官污吏,也最恨欺压良善。
虽然沈毅不是良善,但这王贵“奴欺主”、“僭越”、“贪腐”几条大罪,简直就是在朱元璋的雷点上疯狂蹦迪。
既然有人想玩阴的,那我就把桌子掀了,让这把火,烧得更旺一点!
“少爷……您真的要去衙门?那可是要被打杀威棒的啊!”狗剩吓了一跳。
“放心,今天这顿杀威棒,打不到我身上。”
沈毅将那个红木匣子夹在腋下,忍着胸口的剧痛,大步向外走去。
“走!少爷带你去见见世面,顺便……赚这重生后的第一桶金!”
